關於印發《嶽陽縣農業農村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核查辦法》的通知
局機關各股室: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信用體係建設,提高相關責任主體的信用意識與信用水平,結合工作實際,製定了《嶽陽縣農業農村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核查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2021年7月2日
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核查辦法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府服務和管理的優化營商環境,依法保障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創新政理念方式,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推進政府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根據《嶽陽縣全麵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工作實施方案》(嶽縣政辦發〔2021〕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一、信用承諾的對象
申請與我局履行行政管理職責有關的行政管理相對人。
二、信用承諾的內容
承諾對象以書麵形式公開作出承諾。承諾的內容應包括:
(一)對所提供的資料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依法開展相關經濟活動,全麵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近3年無違法違規記錄;
(三)加強自我約束、自我規範、自我管理,不製假售假、不虛假宣傳、不違約毀約、不惡意逃債、不偷稅漏稅,誠信依法經營;
(四)自願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依法檢查,違背承諾約定將自願承擔違約責任,並接受法律法規和相關部門規章製度的懲戒和約束;
(五)自覺接受政府、行業組織、社會公眾、新聞輿論的監督,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六)本信用承諾書同意向社會公開。
(七)根據相關管理規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諾。
三、實施信用承諾的程序
(一)承諾確定。由我局明確承諾的具體內容,製定格式化文本,並在政府門戶網站公布。申請主體可在網站下載《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模板。
(二)組織承諾。出具證明的相關股室應指導和組織承諾對象簽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信用承諾不得作為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的前置條件,由申請主體自願作出。
(三)存檔備案。簽訂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由相關股室報局行政審批股進行保管及備案,其作為承諾對象的信用記錄,納入信用檔案進行管理。
(四)信用應用。建立考評機製,將履行信用承諾情況作為事中事後監管的參考,作為表彰獎勵、評先評優、資質認定、年度檢查的依據。對嚴重失信的,要納入失信名單,相關單位給予聯合懲戒。
四、加強事中事後核查
1、加強宣傳教育。通過門戶網站等渠道深化誠信宣傳
教育,加強信用應用案例歸集與公示,認真整理相關企業守
信、失信及應用情況,總結並及時共享信用信息。
2、材料缺省審批承諾的監管。因材料缺省通過我局進行事項審批承諾的,企業應於承諾日期前補交缺省的材料進行受理,我局相關股室工作人員應於承諾日期到期前一周內對企業進行提醒,對企業工作進度進行確認監管,直至企業如期提交材料受理。如必需進行現場核查追蹤的,要優化工作程序、加強業務協同,避免煩企擾民。核查追蹤過程及補交材料情況應匯總,記錄至台賬做為事後鑒定履行的依據。
附件:1.告知承諾製證明事項目錄
2.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3.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工作辦理流程圖
附件1:
告知承諾製證明事項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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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證明 名稱 |
證明 用途 |
設定依據 |
實施基本情況 |
行政層級 |
事項 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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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名稱、文號及條文內容 |
效力 層級 |
索要單位 |
開具 單位 |
省部級 |
市級 |
縣級 |
鄉級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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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身體健康證明 |
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許可 |
《湖南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管理辦法》第七條(四)“有依法取得健康證明的屠宰技術人員、經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質檢驗人員、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檢驗設備、消毒設施,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汙染防治設施” |
地方性法規 |
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
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 |
|
|
√ |
|
行政許可 |
|
2 |
技術資格證明 |
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許可 |
《湖南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管理辦法》第七條(四)“有依法取得健康證明的屠宰技術人員、經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質檢驗人員、符合國家回答要求的檢驗設備、消毒設施,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汙染防治設施” |
地方性法規 |
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
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 |
|
|
√ |
|
行政許可 |
|
3 |
技術資格證明 |
種子生產經營許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申請取得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應當具有與種子生產經營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施、設備及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法規和國務院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
法律 |
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
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 |
|
|
√(三十一條第三款) |
|
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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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術資質證明 |
農藥經營許可 |
《農藥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一)“有具備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熟悉農藥管理規定,能夠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的經營人員” |
行政法規 |
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
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 |
|
|
√ |
|
行政許可 |
備注:1.“效力層級”欄填寫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國務院決定;
2.“行政層級”欄填寫該證明事項在我縣的行政機關層級;
3.“事項類型”欄填寫該證明事項涉及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種類,如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
4. 填寫的證明名稱要與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上屬於證明的事項名稱一致
附件2:
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種子生產經營主體技術資格證明》
告知承諾書
〔 〕 號
一、基本信息
(一)申請人(自然人):
姓 名: 聯係方式:
證件類型: 證 號:
(二)申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單位名稱:
證件類型: 證 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聯係方式:
(三)申請人(委托代理人)
姓名:
證件類型: 證 號:
聯係方式:
(四)申請人(行政機關)
名 稱:
聯係人: 聯係方式:
二、行政機關告知
(一)證明事項名稱
《種子生產經營主體技術資格證明》
(二)證明用途
辦理《種子生產經營許可》
(三)設定證明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四)證明的內容
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申請取得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應當具有與種子生產經營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施、設備及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法規和國務院農業、林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告知承諾適用對象
本證明事項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替代證明,申請人不願承諾或無法承諾的,應當提交規定的證明材料。
(六)承諾的方式
本證明事項采用書麵承諾方式,申請人願意作出承諾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交本人簽字後的告知承諾書原件。
(本證明事項應當由申請人作出承諾,不可代為承諾)
(七)承諾的效力
申請人書麵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條件、要求,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後,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而依據書麵承諾辦理相關事項。
(八)不實承諾的責任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失信行為信息將納入信用記錄,對執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辦理有關事項的,依法作出如下處理:
撤銷《種子生產經營許可》
三、申請人承諾
申請人現作出下列承諾:
(一)已經知曉行政機關告知的全部內容;
(二)自身已符合行政機關告知的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等;
(三)能夠在約定期限內提交行政機關告知的相關材料,完成整改或者具備場所條件;
(四)願意在所從事的活動中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並接受行政機關的監督和管理;
(五)本告知承諾文書中填寫的基本信息真實、準確,若違反承諾或作出不實承諾的,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上述承諾是申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申請人(委托代理人): 行政機關: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簽字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書一式兩份,行政機關與申請人各執一份)
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定點屠宰人員身體健康證明》
告知承諾書
〔 〕 號
一、基本信息
(一)申請人(自然人):
姓 名: 聯係方式:
證件類型: 證 號:
(二)申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單位名稱:
證件類型: 證 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聯係方式:
(三)申請人(委托代理人)
姓名:
證件類型: 證 號:
聯係方式:
(四)申請人(行政機關)
名 稱:
聯係人: 聯係方式:
二、行政機關告知
(一)證明事項名稱:
《身體健康證明》
(二)證明用途:
辦理《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許可》
(三)設定證明的依據:
《湖南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管理辦法》
(四)證明的內容:
第七條(四)“有依法取得健康證明的屠宰技術人員、經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質檢驗人員、符合國家回答要求的檢驗設備、消毒設施,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汙染防治設施”
(五)告知承諾適用對象
本證明事項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替代證明,申請人不願承諾或無法承諾的,應當提交規定的證明材料。
(六)承諾的方式
本證明事項采用書麵承諾方式,申請人願意作出承諾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交本人簽字後的告知承諾書原件。
(本證明事項應當由申請人作出承諾,不可代為承諾)
(七)承諾的效力
申請人書麵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條件、要求,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後,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而依據書麵承諾辦理相關事項。
(八)不實承諾的責任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失信行為信息將納入信用記錄,對執
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辦理有關事項的,依法作出
如下處理:
撤銷《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許可》。
三、申請人承諾
申請人現作出下列承諾:
(一)已經知曉行政機關告知的全部內容;
(二)自身已符合行政機關告知的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等;
(三)能夠在約定期限內提交行政機關告知的相關材料,完成整改或者具備場所條件;
(四)願意在所從事的活動中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並接受行政機關的監督和管理;
(五)本告知承諾文書中填寫的基本信息真實、準確,若違反承諾或作出不實承諾的,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上述承諾是申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申請人(委托代理人): 行政機關: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簽字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書一式兩份,行政機關與申請人各執一份)
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定點屠宰人員技術資格證明》
告知承諾書
〔 〕 號
一、基本信息
(一)申請人(自然人):
姓 名: 聯係方式:
證件類型: 證 號:
(二)申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單位名稱:
證件類型: 證 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聯係方式:
(三)申請人(委托代理人)
姓名:
證件類型: 證 號:
聯係方式:
(四)申請人(行政機關)
名 稱:
聯係人: 聯係方式:
二、行政機關告知
(一)證明事項名稱
《技術資格證明》
(二)證明用途
辦理《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許可》
(三)設定證明的依據
《湖南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管理辦法》
(四)證明的內容
第七條(四)“有依法取得健康證明的屠宰技術人員、經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質檢驗人員、符合國家回答要求的檢驗設備、消毒設施,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汙染防治設施”
(五)告知承諾適用對象
本證明事項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替代證明,申請人不願承諾或無法承諾的,應當提交規定的證明材料。
(六)承諾的方式
本證明事項采用書麵承諾方式,申請人願意作出承諾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交本人簽字後的告知承諾書原件。
(本證明事項應當由申請人作出承諾,不可代為承諾)
(七)承諾的效力
申請人書麵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條件、要求,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後,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而依據書麵承諾辦理相關事項。
(八)不實承諾的責任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失信行為信息將納入信用記錄,對執
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辦理有關事項的,依法作出
如下處理:
撤銷《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許可》
三、申請人承諾
申請人現作出下列承諾:
(一)已經知曉行政機關告知的全部內容;
(二)自身已符合行政機關告知的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等;
(三)能夠在約定期限內提交行政機關告知的相關材料,完成整改或者具備場所條件;
(四)願意在所從事的活動中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並接受行政機關的監督和管理;
(五)本告知承諾文書中填寫的基本信息真實、準確,若違反承諾或作出不實承諾的,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上述承諾是申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申請人(委托代理人): 行政機關: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簽字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書一式兩份,行政機關與申請人各執一份)
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農藥經營主體技術資質證明》
告知承諾書
〔 〕 號
一、基本信息
(一)申請人(自然人):
姓 名: 聯係方式:
證件類型: 證 號:
(二)申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單位名稱:
證件類型: 證 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聯係方式:
(三)申請人(委托代理人)
姓名:
證件類型: 證 號:
聯係方式:
(四)申請人(行政機關)
名 稱:
聯係人: 聯係方式:
二、行政機關告知
(一)證明事項名稱
《技術資質證明》
(二)證明用途
辦理《農藥經營許可》
(三)設定證明的依據
《農藥管理條例》
(四)證明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 (一)“有具備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熟悉農藥管理規定,能夠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的經營人員”
(五)告知承諾適用對象
本證明事項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替代證明,申請人不願承諾或無法承諾的,應當提交規定的證明材料。
(六)承諾的方式
本證明事項采用書麵承諾方式,申請人願意作出承諾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交本人簽字後的告知承諾書原件。
(本證明事項應當由申請人作出承諾,不可代為承諾)
(七)承諾的效力
申請人書麵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條件、要求,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後,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而依據書麵承諾辦理相關事項。
(八)不實承諾的責任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失信行為信息將納入信用記錄,對執
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辦理有關事項的,依法作出
如下處理:
撤銷《農藥經營許可》。
三、申請人承諾
申請人現作出下列承諾:
(一)已經知曉行政機關告知的全部內容;
(二)自身已符合行政機關告知的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等;
(三)能夠在約定期限內提交行政機關告知的相關材料,完成整改或者具備場所條件;
(四)願意在所從事的活動中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並接受行政機關的監督和管理;
(五)本告知承諾文書中填寫的基本信息真實、準確,若違反承諾或作出不實承諾的,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上述承諾是申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申請人(委托代理人): 行政機關: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簽字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書一式兩份,行政機關與申請人各執一份)
附件3:
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工作辦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