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嶽陽縣殘聯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黨員幹部履職用權行為,強化權力運行監督製約,促進廉潔從政、依法履職,結合工作實際,製定以下負麵清單。
嶽陽縣殘聯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履職用權負麵清單
1.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決策部署中敷衍塞責,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2.在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上搞“一言堂”,以個人意見代替集體研究決定。
3.對巡視巡察、審計監督等反饋的問題虛假整改。
4.截留、挪用惠殘項目專項資金。
5.在殘疾人就業年審中弄虛作假,影響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
6.在殘疾人輔具適配中片麵追求服務覆蓋率,忽視殘疾人實際需求與精準發放。
7.違規幹預殘疾人“陽光增收”、創業扶持項目的分配。
8.對涉殘機構的資質審核、日常監管失職失責,引發殘疾人權益受損事件。
9.漠視殘疾人利益,對殘疾人的合法訴求冷硬橫推。
10.虛報殘疾人事業統計數據,誤導上級決策。
11.違規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屬朋友經營的涉殘機構提供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
12.對幹部在殘疾人證辦理、惠殘補貼發放工作中出現的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作風問題包庇縱容,視而不見。
嶽陽縣殘聯黨員幹部履職用權負麵清單
1.發表與黨的殘疾人事業方針政策相違背的言論,或對上級部署的涉殘重點工作消極抵觸、敷衍應付。
2.在涉殘項目落實中搞變通、打折扣,無視殘疾人群眾的合理訴求。
3.在殘疾人證辦理中刁難群眾、吃拿卡要,或違規辦理“人情證”。
4.在殘疾人就業扶持、康複救助等項目的申報、實施過程中優親厚友、暗箱操作。
5.對涉殘服務機構的監管玩忽職守,損害殘疾人權益。
6.在殘疾人維權案件處理中推諉扯皮、不作為,或利用職權幹預案件公正處理。
7.對待殘疾人及其家屬態度冷漠、言語粗暴,拒絕提供必要的谘詢指導或幫助。
8.泄露涉殘工作秘密或違規發布殘疾人信息數據。
9.在殘疾人幫扶慰問中搞“形象工程”“走過場”,不切實解決殘疾人實際困難。
10.虛報、冒領殘疾人教育、就業、康複等專項經費。
11.在殘疾人就業基地、致富帶頭人等經營主體培育中,偏離政策要求,虛假扶持。
12.在殘疾人事業統計中搞數據造假。
凡有本負麵清單行為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為持續加強幹部隊伍作風建設,我會誠摯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730-7626712;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关键词2將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對反映的問題認真核查,及時反饋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