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充分發揮行政執法監督員(以下簡稱“監督員”)和行政執法監督聯係點(以下簡稱“聯係點”)對法治建設的推動作用,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根據《湖南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選任行政執法監督員和設立行政執法監督聯係點工作方案》,嶽陽縣司法局決定在全縣選任一批監督員和設立一批聯係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和設立範圍
1.從全縣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專家學者、律師、新聞工作者和基層群眾中選任監督員,總數不超過30人。
2.從全縣具有代表性的經營主體(包括法人、非法人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等)、村(社區)和商(協)會組織中設立聯係點,總數不超過20個。
二、選任和設立形式
監督員和聯係點每屆任期均為三年,自選任、設立之日起計算。任期屆滿後,根據工作需要和履職情況,考核合格後可以續聘。
三、選任和設立條件
(一)監督員選任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決維護社會主義法治,具有較高政治素質和較強法治觀念。
2.品行良好,誠實守信,廉潔自律,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正義感,無違紀違法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等。
3.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工作或生活,能夠保證有足夠時間和精力履行監督工作職責。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曆,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分析判斷能力,熟悉相關行政執法法律法規和工作流程。
5.熱心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有較強的參與意願和積極性,能夠認真履行監督職責,遵守監督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
(二)聯係點設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依法經營、誠信守法或具有較強的依法治理能力。
2.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熱心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能夠積極參加調研、座談、觀摩交流、問卷調查等行政執法監督活動。
3.具有熟悉法律知識的工作人員,能夠按要求及時、準確地提供涉企行政執法相關信息和意見建議。
4.當前不存在正在公示的失信信息,近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記錄。
四、主要職責
(一)監督員職責
1.根據縣司法局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參與行政執法監督活動。
2.廣泛收集社會各界對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建議和全縣行政執法中的問題線索,及時向司法行政部門反映。
3.協助司法行政部門對相關行政執法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研,提出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的對策建議。
4.積極宣傳行政執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社會公眾對行政執法工作的認知度和參與度,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5.完成縣司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聯係點職責
1.根據縣司法局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參與行政執法監督活動。
2.廣泛收集社會各界對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涉及本企業、本行業和本地區的行政執法問題線索,及時向司法行政部門反映。
3.協助司法行政部門對相關行政執法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研,提出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的對策建議。
4.積極宣傳行政執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社會公眾對行政執法工作的認知度和參與度,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5.完成縣司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申報程序
(一)單位推薦和個人自薦
1.監督員
(1)單位推薦。縣直有關單位和各鄉鎮(街道)可以推薦適合擔任行政執法監督員的人員(公職人員優先推薦從事過行政執法和政策法規工作的同誌),填寫《湖南省行政執法監督員推薦表》(見附件1),加蓋推薦單位公章並於6月13日前將推薦表和被推薦人身份證、學曆證書等相關材料的PDF文本發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2)個人自薦。自薦人員填寫《湖南省行政執法監督員自薦表》(見附件2),按要求加蓋相關公章後於6月13日前將自薦表和自薦人身份證、學曆證書等相關材料的PDF文本發至上述電子郵箱。
2.聯係點
(1)單位推薦。縣直有關單位和各鄉鎮(街道)可以推薦本行業和本地區適合擔任行政執法監督聯係點的企業或組織,填寫《湖南省行政執法監督聯係點推薦表》(見附件3),加蓋推薦單位公章並於6月13日前將推薦表和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的PDF文本發至上述電子郵箱。
(2)自薦。自薦的企業或組織填寫《湖南省行政執法監督聯係點自薦表》(見附件4),加蓋相關公章並於6月13日前將自薦表和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的PDF文本發至上述電子郵箱。
(二)確認監督員和聯係點
縣司法局經資格審查、集體研究,將擬選的監督員和聯係點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後,依照縣司法局工作程序確定監督員和聯係點名單,並實行動態管理。
(三)頒發證書
縣司法局向監督員和聯係點頒發證書。
聯係人:胡菲、高鵬
聯係電話:0730-7634396、19892309929
附件:1.嶽陽縣行政執法監督員推薦表
2.嶽陽縣行政執法監督員自薦表
3.嶽陽縣行政執法監督聯係點推薦表
4.嶽陽縣行政執法監督聯係點自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