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農發〔2022〕25號
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關於印發《嶽陽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辦事處)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局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
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我局修訂了《嶽陽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2022年10月24日
嶽陽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
1.1編製目的
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製,迅速、高效、有序處置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生命安全和產業健康發展,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編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湖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內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防範和應對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預防為主、依法處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統一領導、科學決策。
1.5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因食用農產品而造成的人員健康損害或傷亡事件。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影響範圍、可控性和嚴重程度,分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分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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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 別 |
標 準 |
響應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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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Ⅳ級) |
(1)事件影響範圍涉及縣內2個以上行政村、企業等,有證據證明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危害的不符合標準的農產品,已造成健康損害後果的;(2)造成損害10-99人,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
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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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Ⅲ級 ) |
(1)事件影響範圍涉及市州內2個以上縣市區,有證據證明存在或可能存在危害的不符合標準的農產品,已造成健康損害後果的;(2)造成損害人數在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3)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
由事發地市州人民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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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Ⅱ級 ) |
(1)不符合標準的農產品流入2個以上市州,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2)造成損害人數在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或一起損害事件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3)省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
由省農業農村廳報請省人民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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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Ⅰ級) |
(1)不符合標準的農產品流入2個以上省份,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後果的;(2)發生跨境(包括港澳台地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3)農業農村部或國務院認定的其他Ⅰ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
由省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
注:上述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如農業農村部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分級標準,則按其規定標準執行。
2 組織指揮體係及職責任務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堅持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製。
縣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設縣農業農村局,局長任組長,局分管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領導、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主要負責同誌任副組長,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辦公室、法規股、計劃財務股、農業資源保護與利用股、種植業管理股、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縣綠色食品管理辦公室、縣植保植檢站、縣土壤肥料工作站、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等單位(股室)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縣應急領導小組
負責與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進行溝通、銜接,並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啟動和終止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Ⅳ級)應急響應程序;統一指揮協調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組織采取應急行動,調動所需人力物力做好相關工作,對應急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和下達指令;配合上級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做好Ⅲ級、Ⅱ級、Ⅰ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發布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信息。
2.2.2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承擔縣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牽頭製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建議啟動、調整和終止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Ⅳ級)應急響應;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應急處置措施;記錄、報告、通報和匯總相關信息;研究協調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完成縣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各成員單位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範圍、業務領域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加強對事件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和指導。
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承擔縣級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協助局辦公室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專家庫;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檢測、監測並進行分析研判等工作。
局辦公室: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輿情監控、信息發布;協調新聞媒體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及處置情況進行宣傳報道。協調處置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局法規股: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處置的法律法規指導及審查,協助做好相關處置工作。
局計劃財務股:協調安排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經費。
局農業資源保護與利用股:協助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中有關產地環境問題的調查處置工作。
局種植業管理股:協助開展農產品(種植業)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
局機關黨委(機關紀委):負責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監督。
縣綠色食品管理辦公室:協助開展綠色、有機、地理標誌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
縣植保植檢站:協助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中有關農藥問題的調查處置工作。
縣土壤肥料工作站:協助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中有關肥料問題的調查處置工作。
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組織查處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違法行為。
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協助開展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
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樣檢測,協助做好相關處置工作。
2.2.4應急處置工作組
縣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可分別設立事件調查組、事件處理組、技術專家組、信息綜合組等工作組。
(1)事件調查組: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牽頭,由突發事件涉及的產業(行業)主管股室及相關單位和專家組成,組長由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股長兼任。主要負責事件調查、事件影響評估,形成事件調查報告,為事件應對處置提供參考。
(2)事件處置組: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牽頭,由局法規股及相關單位和專家組成,組長由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兼任。督促有關地方和單位追溯、控製事件所涉問題農產品,采取責令停止生產經營、召回、下架、封存、無害化處理等措施,嚴格控製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協調衛健、公安、民政等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維護事發地社會穩定,做好矛盾糾紛化解、社會救助、保險賠付等工作。協調所在地鄉鎮綜合執法部門開展現場控製、依法取證、案件移送等行政執法工作,根據事件調查報告提出處置方案建議。
(3)技術專家組:由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麵相關專家組成,組長由縣應急領導小組指定。主要負責為突發事件處置提供技術支持,綜合分析和評價研判,查找事件原因和評估事件發展趨勢,預測事件後果及造成的危害,為製定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
(4)信息綜合組:由局辦公室牽頭,相關單位及專家組成,組長由局辦公室主任兼任。主要負責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報送與發布工作。
3 監測預警、突發事件報告與研判
3.1監測預警
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體係,組織製定實施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對農獸藥殘留等農產品中有害因素進行監測。通過風險監測、評估,及時發現問題隱患,提出防控措施建議。
3.2事件報告
3.2.1報告主體
(1)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單位。
(2)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檢驗檢測機構和科研院所。
(3)農產品種植、養殖、收購、貯藏、運輸單位和個人。
(4)各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機構。
(5)其他單位和個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2.2報告時限和程序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發現)後,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采取控製措施,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和縣農業農村局報告;收到報告的機關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預案立即組織處置。縣農業農村局發現事件或接報後,應在2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和市農業農村局報告,同時通報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市場監管、衛健、公安等部門。對疑似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Ⅳ級),縣人民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應當在6小時內,分別報告市人民政府、省農業農村廳;疑似較大及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當在2小時內分別逐級或直接報告省人民政府、省農業農村廳。
3.2.3 報告內容及要求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分為初始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分別簡稱 “初報”“續報”“終報”),按照“初報事件要素、續報事件詳情、終報事件結果”的原則分步驟分重點進行。報告以正式文件為準,初報可先口頭簡要匯報,然後再報文件材料。
初報:報告內容一般包括事發時間、地點、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發原因、信息來源的初步判斷、事發後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製情況等。初報信息來不及核實的,可注明有關信息正在核實。
續報:報告事發新情況,對初報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原因等。進程報告於應急響應期間每日16時以前作出,特殊和重大情況及時報告。
終報:包括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鑒定結論、處置工作總結、影響因素和原因分析,並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提出建議等。終報在應急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作出。
3.3事件研判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相關專家進行研判。主要內容包括影響範圍和程度、可控性和發展趨勢等,同時建議核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級別和應采取的措施。
3.4級別核定
事發地上一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會同事發地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根據事件研判結果核定事件級別。
4 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初判事件級別、應急處置能力和預期影響,綜合研判本層級應急響應級別。按照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為四級。
Ⅳ級響應。初判為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時,由縣農業農村局報請縣人民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並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上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溝通、協調和指導。
Ⅲ級響應。初判為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時,由市農業農村局報請市人民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並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上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溝通、協調和指導。
Ⅱ級響應。初判為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時,由省農業農村廳報請省人民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並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省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處置。
Ⅰ級響應。初判為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時,由省人民政府報請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響應,並立即成立省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派出現場工作組,在國務院或農業農村部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下,統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2應急處置
4.2.1緊急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和所在基層單位負有先期處置的第一責任。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責任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立即趕赴現場,依據各自職責,迅速采取措施,控製事態發展。可采取但不限於采取的緊急處置措施包括:保護事發現場,封存相關物品,消除次生隱患,控製肇事人員,維護社會治安,及時報告時態等。
4.2.2事件處理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各級應急領導小組按照本級預案的規定,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3信息發布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的發布,按照《湖南省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由負責事件處置的應急指揮機構會同本級政府新聞辦統一組織,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4.4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4.4.1響應提升
當突發事件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擴大,並有蔓延趨勢,情況複雜難以控製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4.4.2響應降低
當突發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製,且經研判認為事件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時,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4.4.3響應終止
當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製後,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及時終止響應。
5 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場監管、衛健、公安、民政、生態環境等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件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受影響人員,恢複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5.2責任調查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製後,事發地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進行突發事件責任調查,並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責任劃分和處理報告。
5.3總結評估和報告
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在查明突發事件原因的基礎上,應及時組織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複盤分析、總結評價,形成最終事件調查報告,一般應在事件處置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6 應急保障
6.1人員保障
各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應急處置專業力量建設和專家隊伍建設,明確專人負責日常聯絡協調。
6.2技術保障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技術機構承擔。
6.3物資經費保障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物資和資金,由當地人民政府財政解決。
6.4宣教培訓
各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和廣大消費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科普宣教,提高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範能力。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培訓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6.5演習演練
縣級以上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習演練,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並通過演習演練,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6.6責任追究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或工作人員,根據情節,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6.7表彰獎勵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7 附則
7.1預案管理更新
本預案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職能職責的調整,以及演練培訓的實際情況,及時修訂與完善。
7.2預案解釋和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