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許可階段辦事指南
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線性工程類)
規劃主管部門在材料齊全後,於19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備注:可根據建設單位意見,將該事項分為:組織住建、人防、交通、水利、地震、園林、文物等部門並聯審查修建性詳細規劃、總平麵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兩個審批環節辦理,兩個審批環節累計審批時限不超過19個工作日)。
以下事項可在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並聯或並行辦理:
涉及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的,氣象主管部門在材料齊全後,於11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意見。
根據建設單位申請,有關部門或機構可辦理供水、供電、燃氣、通信、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手續。
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房屋建築、城市基礎設施非線性工程類)
規劃主管部門在材料齊全後,於23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備注:可根據建設單位意見,將該事項分為:組織住建、人防、地震、教育、園林、文物、交警等部門並聯審查修建性詳細規劃、總平麵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兩個審批環節辦理,兩個審批環節累計審批時限不超過23個工作日)。
以下事項可在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並聯或並行辦理:
涉及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的,氣象主管部門在材料齊全後,於11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意見。
以下事項可在工程建設許可階段、施工許可階段並聯或並行辦理:
涉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應急管理部門在材料齊全後,於2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
根據建設單位申請,有關部門或機構可辦理供水、供電、燃氣、通信、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手續。
三、社會投資建設項目(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類、工業投資建設項目除外)
規劃主管部門在材料齊全後,於23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備注:可根據建設單位意見,將該事項分為:組織住建、人防、地震、教育、園林、文物、交警等部門並聯審查修建性詳細規劃、總平麵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兩個審批環節辦理,兩個審批環節累計審批時限不超過23個工作日)。
以下事項可在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並聯或並行辦理:
涉及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的,氣象主管部門在材料齊全後,於11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意見。
以下事項可在工程建設許可階段、施工許可階段並聯或並行辦理:
涉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應急管理部門在材料齊全後,於2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
根據建設單位申請,有關部門或機構可辦理供水、供電、燃氣、通信、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手續。
四、工業投資和中小型社會投資建設項目(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築類)
規劃主管部門在材料齊全後,於11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備注:可根據建設單位意見,將該事項分為:組織住建、人防、地震、教育、園林、文物、交警等部門並聯審查修建性詳細規劃、總平麵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兩個審批環節辦理,兩個審批環節累計審批時限不超過11個工作日)。
以下事項可在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並聯或並行辦理:
涉及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的,氣象主管部門在材料齊全後,於11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意見。
以下事項可在工程建設許可階段、施工許可階段並聯或並行辦理:
涉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應急管理部門在材料齊全後,於2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
根據建設單位申請,有關部門或機構可辦理供水、供電、燃氣、通信、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手續。
五、實行區域評估的帶方案出讓土地的社會投資房屋建築項目
規劃主管部門在材料齊全後,實行告知承諾製,於1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
根據建設單位申請,有關部門或機構可辦理供水、供電、燃氣、通信、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手續。
六、其它類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規劃主管部門在材料齊全後,於23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備注:可根據建設單位意見,將該事項分為:組織住建、人防、交通、水利、地震、園林、教育、文物、交警等部門並聯審查修建性詳細規劃、總平麵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兩個審批環節辦理,兩個審批環節累計審批時限不超過23個工作日)。
以下事項可在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並聯或並行辦理:
涉及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的,氣象主管部門在材料齊全後,於11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意見。
以下事項可在工程建設許可階段、施工許可階段並聯或並行辦理:
涉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應急管理部門在材料齊全後,於2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
根據建設單位申請,有關部門或機構可辦理供水、供電、燃氣、通信、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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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類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申請表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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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單位 信息(必填) |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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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分類 |
備注:中央在湘單位(企業)、省屬單位(企業)、市(州)屬單位(企業)、縣(市、區)屬單位(企業)、其他。任選其一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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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性質 |
備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股份製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港澳台及外資企業、其他。任選其一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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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證照類型 |
備注:1.企業營業執照、2.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法人)、3.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家機關法人)、4.組織機構代碼證(事業單位法人)5.組織機構代碼證(社會團體法人)、6.統一社會信用代碼、7.其他。任選其一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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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證照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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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法人單位 |
備注:若項目申報單位與項目法人單位相同,請與項目申報單位名稱填寫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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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法人證照類型 |
備注:1.企業營業執照、2.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法人)、3.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家機關法人)、4.組織機構代碼證(事業單位法人)5.組織機構代碼證(社會團體法人)、6.統一社會信用代碼、7.其他。任選其一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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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法人證照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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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聯係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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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聯係人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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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聯係人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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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 項目 信息 (必填) |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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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代碼 |
備注:賦碼前無需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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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代碼 |
備注:項目拆分為多個單項工程申報時,對單項工程的描述,賦碼前無需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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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獲取方式 |
備注:劃撥用地、自有用地、公開出讓用地、協議出讓用地、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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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類 |
備注:民用建築、工業建築、構築物、城市供水與節水工程、城市排水防澇工程、城市燃氣工程、城市供電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城市道路橋梁工程、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城市環境衛生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礦山工程、冶煉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機電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其他。任選其一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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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項類型 |
備注:審批、核準、備案。任選其一填寫。 |
建設性質 |
備注:新建、擴建、遷建、改建、其他。任選其一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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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型 |
備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線性工程類)、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房屋建築及城市基礎設施非線性工程類)、社會投資建設項目(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類)(工業投資項目除外)、工業投資和中小型社會投資建設項目(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築類)、實行區域評估的帶方案出讓土地的社會投資房屋建築項目、其它類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任選其一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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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擬開工時間 |
(必填,後可調整) |
項目擬建成時間 |
(必填,後可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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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投資額(萬元) |
備注:精確到萬元(人民幣)。例如:9000.8899表示9000.8899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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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資金屬性 |
備注:國有控股投資項目、民間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其他項目。任選其一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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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建設規模和內容 |
(必填,後可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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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申報時間 |
備注:格式為YYYY-MM-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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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麵積(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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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麵積(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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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劃代碼 |
備注:參考《2018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縣以上行政區劃代碼》。(項目屬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應對該項信息填寫提供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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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建設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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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開發區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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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區名稱(開發區項目) |
(不是開發區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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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外資投資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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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標行業 |
備注:參照“國標行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至少細分到二級分類。(項目屬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應對該項信息填寫提供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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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結構 |
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填寫且必填,代碼取自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填寫且必填。(項目屬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應對該項信息填寫提供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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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其他信息 |
勘察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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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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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單位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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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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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單位 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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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 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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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單位 聯係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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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 聯係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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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單位 聯係人聯係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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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 聯係人聯係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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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事項 及部門 |
單位 |
申請事項 |
勾選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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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主管部門 |
修建性詳細規劃、總平麵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 |
(□) |
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項目。包括“建設工程(含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曆史建築實施原址保護審批”、“曆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範圍內拆除曆史建築以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審批”、“曆史建築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曆史建築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審批”等4個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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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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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主管部門 |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 |
(□) |
在氣象台站保護範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工程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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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部門 |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 |
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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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承諾: 1、本表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或複印件及其內容是真實、完整、準確的,通過係統上傳的申報材料和原件一致。否則因此引致的法律責任,概由申請單位承擔,與審批機關無關。 2、所提交的設計圖紙等技術資料符合國家、省、市(州)法律法規、有關技術規範及規定等要求。 申請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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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主管部門需審查的申報材料清單 [其它類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工程建設許可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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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 階段 |
事項名稱 |
實施部門 |
申報材料 |
材料來源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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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許可階段 |
修建性詳細規劃、總平麵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審批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部門 |
項目建設概況表 |
申請人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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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意見等使用土地的前期手續(建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提供 |
係統獲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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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修建性詳細規劃、總平麵圖 |
申請人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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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地形圖 |
申請人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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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設計條件書 |
係統獲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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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部門 |
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複或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 |
係統獲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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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土地的證明文件(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土地決定書) |
係統獲取 |
已完成土地征用手續,有用地預審意見的,可將用地預審意見作為使用土地的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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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係統獲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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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審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修建性詳細規劃、總平麵圖 |
係統獲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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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權登記證 |
申請人提交 |
在原有建築物改建、擴建的,才需要提供本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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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紅線圖、放線報告單及回執 |
係統獲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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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分析報告 |
係統獲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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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複核表及建築麵積複核表 |
係統獲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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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 |
氣象部門 |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概況和規劃總平麵圖 |
係統獲取 |
相對位置示意圖應標注建築物名稱、高度(正負零、海拔高度及建築高度及坐標點)、建設工程到氣象探測設施或觀測場地距離、正北方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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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與氣象探測設施或觀測場的相對位置示意圖 |
申請人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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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應急管理部門 |
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 |
申請人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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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 |
申請人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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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項目情況提供下列相關文件:(1)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提供采礦許可證;(2)金屬冶煉建設項目,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文件,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及相關文件資料;(3)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提供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及文件;(4)生產、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提供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及文件,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文件,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及評價單位安全評價資質證明文件; |
申請人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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