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20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係電話:0730-7663018(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辦公室、縣政務服務中心3樓大廳5號環保窗口)
通訊地址:湖南省嶽陽縣長風路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郵 編:4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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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嶽陽縣東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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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嶽陽縣月山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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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嶽陽縣東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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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深圳市廣輝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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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嶽陽縣東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擬投資400萬元在嶽陽縣月山社區(涉及湖南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用地麵積2030平方米,在湖南洞庭葦業公司辦公樓原址上拆除重建,項目建設1棟2層房屋(建築麵積共1600平方米),每層18套房間,共36套,不設置食堂,且每套房間內也不設置廚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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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對策和措施 |
1. 落實廢水汙染防治措施。施工廢水經沉澱處理後回用於抑塵用水,不外排;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進入市政汙水管網,匯入湖濱汙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2. 落實廢氣汙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施工場地設置硬質圍擋、覆蓋、灑水抑塵、衝洗地麵和車輛等有效防塵措施,運輸車輛采取密閉、推行道路機械化清掃等低塵作業方式等措施,減少運輸揚塵對周圍的影響。 3.落實噪聲汙染防治措施。盡量縮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聲設備的作業時間,設置圍擋,利用場區圍擋隔聲等措施減少噪聲對環境影響。運營期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盡量降低設備噪聲值,場界噪聲執行《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1類標準中要求。 4.落實固體廢物管理措施。施工期開挖渣土全部用於回填,不外運;建築垃圾運至相關部門指定的地方堆存,嚴禁亂堆亂倒。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5. 落實生態環境汙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序並采取有效抑塵措施將施工廢氣對空氣質量影響降至最低;施工廢水經合理收集處理後回用,不對外排放,嚴禁傾倒或亂堆亂放建築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