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環評﹝2022﹞10號
嶽陽縣興創建材有限公司 :
你公司報送的《年利用15萬噸廢石加工機製砂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複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嶽陽縣興創建材有限公司擬投資3000萬元建設“年利用15萬噸廢石加工機製砂石建設項目”,項目位於嶽陽縣長湖鄉長湖村,占地麵積6497.95m2,建築麵積3505m2,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原材料堆場、加工區、成品堆場、環保設施等,其中加工區內建設有一條機製砂生產線,生產設備包括破碎機、振動篩、製砂機、洗砂機及輸送帶等,項目建成後預計年加工廢石15萬噸。項目以廢石為原料,經進料、一次顎式破碎、篩分、二次顎式破碎、篩分、製砂、洗砂、脫水等工序生產機製砂,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廢石須有合法來源。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根據湖南永藍新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境保護方麵考慮,我局原則同意你公司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二、項目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切實做好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落實施工期間各項汙染防治措施,減少施工期間施工噪聲、廢氣、廢水及固體廢物等對周邊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
2.落實廢水汙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初期雨水收集後沉澱處理,用於場區灑水降塵,不外排,後期雨水經廠區內雨水溝收集,排入東側的107國道的雨水溝;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後用作農肥,綜合利用;車輛衝洗廢水及地麵衝洗廢水經洗車槽底部沉澱處理後回用,不外排;生產廢水經絮凝、沉澱處理後回用於生產,不外排。
3.落實廢氣汙染防治措施。采取密封、清掃、灑水等措施,減少內部物料的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汙染物的排放;項目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執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廠界濃度限值要求。破碎、篩分工序產生的顆粒物經集氣罩收集、袋式除塵器處理後由17m排氣筒(DA001)排放,排放的顆粒物執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4.落實噪聲汙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項目場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5.落實固體廢物管理措施。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並確保不造成二次汙染。嚴格按照環評報告表提出的各項要求與措施,做好危險廢物的分區貯存,危險廢物應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標準要求管理,建設危廢暫存庫暫存;一般固體廢物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汙染控製標準》(GB18599-2020)要求管理。除塵裝置收集的粉塵外售;沉澱池底泥壓濾後外售,全部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廢機油暫存於廠區內危廢暫存間,作為設備潤滑油再利用。
三、依法須辦理自然資源等部門手續的,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建設活動。
四、建設單位應在本項目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汙之前須辦理排汙許可手續。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五、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 項目建成後,建設單位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自行組織環保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並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監測和信息公開。
經辦人:許峰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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