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嶽陽市閩瑞石業有限公司擴界開采石材8萬立方米/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來源:縣環保局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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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環評批﹝2020﹞9號

關於嶽陽市閩瑞石業有限公司

擴界開采石材8萬立方米/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嶽陽市閩瑞石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擴界開采石材8萬立方米/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複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嶽陽市閩瑞石業有限公司(原嶽陽縣甘田鄉瑞星石材廠)擬投資611萬元在嶽陽縣公田鎮飛雲村境內建設擴界開采石材8萬立方米/年建設項目。根據《湖南省嶽陽縣公田鎮瑞星飾麵用花崗岩資源儲量核實報告》(2019年11月)及《湖南省嶽陽縣公田鎮瑞星飾麵用花崗岩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2019年11月),設計變更後礦山開采規模保持8萬立方米/年不變,準采標高由+390.0米~+305.0米變更為+416.0米~+310.0米,礦山麵積由0.0098平方千米變更為0.0453平方千米,變更後設計開采年限為13.5年。本礦山是生產礦山,采用露天開采,目前石材生產設計主要采用物理方法進行後續加工,主要有鋸解、磨削、切割、拋光等。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境保護方麵考慮,我局原則同意你公司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二、項目的建設必須依法辦理其它部門相關手續,在建設和運營期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加強水汙染防治。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開采區初期雨水、淋濾水經收集盡量依托原有工程。礦區初期雨水由雨水導流溝引入項目地南麵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池容積約為80m3,排土場初期雨水經擋土牆外收集溝收集至15m3的初期雨水收集罐中,沉降後可作為抑塵用水使用不外排;建設洗車平台,對進出運礦車輛輪胎進行清洗,平台底下設置清洗廢水收集池,清洗廢水經收集池沉澱後循環使用不外排,僅定期補充清洗水。

2.加強大氣汙染防治。廢石、廢渣等應當集中堆放,並采取圍擋、設置防風抑塵網、防塵網或者防塵布等措施;采剝揚塵采取濕法作業,灑水處理;排土場粉塵采取人工灑水降塵;運輸揚塵采取對礦區道路灑水降塵、及時清掃、降低汽車行駛速度以及在礦區出口處對運輸車輛進行清洗等措施,確保項目粉塵(揚塵)達到《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3.加強噪聲汙染防治。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確保項目場界噪聲達《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4.強化固廢處置措施。建設規範的臨時貯存場所,對廢棄物進行分類暫存,並全部進行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其中剝離的表土在排土場臨時堆存,用於今後礦山複墾利用;廢石全部外售綜合利用,不在礦區內暫存;機修固廢暫存於廠區內危廢暫存間(危廢暫存間應貼有危廢標誌,做好防雨措施,並對地麵進行防滲處理),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5.強化生態環境防治措施。對原礦區進行複墾、綠化。科學製定並實施礦區生態恢複計劃,采取邊開采、邊治理、邊恢複的方式;加強礦區邊坡防護、截排水溝、及攔渣壩等建設,防範礦區的水土流失,避免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在采礦過程中以及停止開采或者關閉礦山前,應當整修被損壞的道路和露天采礦場的邊坡、斷麵,恢複植被,並按照規定處置礦山開采廢棄物,整治和恢複礦山地質環境;服務期滿退役後,對露天開采的采空區利用剝離表土進行回填和土地複墾,對地表層進行恢複植被,保護生態環境。

6.落實環境風險事故防範措施。嚴格按照國土、安全等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方案進行開采,不得擅自變更開采方式,嚴格控製開采規模,嚴禁越界開采,防止對礦區附近的農田及生態環境造成影響;加強安全生產和環保設施運營管理,落實安評和環評提出的各項風險防範措施,確保區域生態環境安全,杜絕環境風險;明確責任人,製訂環境事故應急預案。

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四、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 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自行組織環保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經手人:劉嶽榮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