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查封、扣押決定書 嶽環解查(扣)字〔2023〕15號
來源: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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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環解查(扣)字〔2023〕15號

  解除查封、扣押決定書

崔*超(男、漢族):

  身份證號碼:51132519********11

  住所:湖南省嶽陽市嶽陽樓區梅溪鄉胥家橋村高橋組

  我局於2023年11月3日以《查封、扣押決定書》(嶽環查(扣)字〔2023〕15號)對你非法收集的廢機油等危險廢物進行了查封扣押,期限為30日。

  因查封扣押期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現依法決定對你非法收集的廢機油等危險廢物自2023年12月2日起解除查封。


  嶽陽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