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環不罰決字〔2022〕31號 不予處罰決定書
來源: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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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環不罰決字〔2022〕31號

 

不予處罰決定書

 

嶽陽縣新開鎮中心衛生院: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24306214461974348

法定代表人:李森林

詳細地址:嶽陽縣新開鎮

2022年11月16日,嶽陽縣分局對嶽陽縣新開鎮中心衛生院進行執法檢查,發現你醫院危險廢物暫存間設置不規範和未按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識,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

嶽陽縣分局建議你醫院違法行為情節輕微,係初次違法,經責令改正後已改正違法行為,未造成環境汙染後果,建議免於處罰。

2022年12月23日,我局案件審理委員會就你醫院案件事實進行研究,並結合嶽陽縣分局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醫院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的行為不予行政處罰。

你醫院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嶽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君山區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嶽陽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