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關於開展電力線、通信線、廣播電視線交越和搭掛安全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
來源:嶽陽縣應急管理局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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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安辦〔2019〕34號

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關於開展電力線、通信線、廣播電視線交越和搭掛安全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麻塘辦事處,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企業:

近年來,電力、通信、廣播電視事業取得了長足進步,特別是城鄉電網改造、“村村”通電話、通廣播電視等三大工程,對於提高城鄉居民的生活質量,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在電力線、通信線、廣播電視線(以下簡稱“三線”)的建設和架設過程中,違章交越、搭掛的現象比較嚴重,特別是城區道路改造工程


造成的安全隱患更為突出,由此引發火災、中斷信號、電力線路短路、倒杆、停電,以及檢修維護人員觸電受傷等事故越來越多,已成為威脅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網絡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隱患。為解決“三線”交越、搭掛、敷設不規範等問題及存在的隱患,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確保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網絡的正常運行,經研究,縣安委會決定從即日起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為期三個月的“三線”違章交越和搭掛安全整治專項行動(以下簡稱縣“三線”整治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全麵、係統、徹底的“三線”整治行動,解決當前“三線”建設和架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全麵排查整治“三線”安全隱患,努力實現重大風險全麵管控和重大隱患動態清零,切實提高全縣“三線”本質安全,有效防範和堅決遏製事故發生,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全縣“三線”整治行動的領導,成立縣“三線”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縣工信局局長任組長,縣工信局分管副職任副組長,公安、應急管理、自然資源、住建、文旅廣電、國網供電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等部門單位分管副職為成員單位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工信局,負責統籌、協調、督導全縣“三線”整治行動。

三、整治重點

1. 城鎮小街、小巷、小居民區(即“三小”)的“三線”違章交越和搭掛;

2. 城鄉結合區、廠礦企業居民區、邊遠農村地區(即“三區”)的“三線”違章交越和搭掛;

3. 通信下戶線、電力用戶直配線、廣電入戶線(即“三種線”)的違章交越和搭掛;

4. 存在“三線”違章交越和搭掛尚未整治或整治不徹底的部位;

5. 工業園區、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和棚戶區改造工程、美麗鄉村建設點等重點區域、重點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線路。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和排查階段(10月31日前)。電力、廣電、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要製定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設立工作機構,按照誰管理誰負責模式,對各自管轄的杆、塔、線路開展一次普查,摸清“三線”違章交越、搭掛等情況,明確整治點(線),並建立台帳,落實整治責任。10月31日前,請“三線”產權所有人將交越、搭掛的隱患統計表(見附件1)及排查情況報縣“三線”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係人:榮晏娜,聯係電話:13907301789,傳真:0730-7621064,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溝通協商和整治階段(11月1日-12月10日)。各“三線”產權所有人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按照排查摸底情況、溝通協商、隱患整治同步展開方式進行,全力推進“三線”違章交越和搭掛隱患整治工作。對排查出的“三線”違章交越、搭掛等隱患,要明確整改期限,落實責任單位,按照技術規範進行,確保整改過程安全、有序。

(三)檢查驗收和督查階段(12月11日-12月31日)。縣“三線”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對各“三線”產權單位上報的整治難點、重點等問題要及時進行溝通、協調,督促責任單位整改,同時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對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在檢查中發現有弄虛作假、整改不徹底等問題的,縣安委辦將通報批評。

五、整治要求

1. 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保護通信線路的規定》、《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關於架空電力線路與弱電流線路接近和交叉裝置規程》和《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農村安全用電規程》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各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落實責任,認真開展安全整治專項行動。

2. 新建、改建、擴建的電力、電信、廣播電視線路,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和標準,不允許出現新的違章交越和搭掛;由於路由資源的原因確需交越、搭掛的,後建方必須經過先建方或產權方同意並簽訂交越、搭掛安全協議書,在落實保護措施、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交越、搭掛。規劃部門在審批路由時要做好統一規劃安排。

3. 對以前形成的“三線”違章交越、搭掛等問題,按照“尊重曆史,麵對現實,相互支持,依法辦事,妥善處理,確保安全”的原則,由所涉及各產權方負責對自己管轄的杆路、線路全麵開展一次普查,摸清情況,統計造冊,製定整改計劃。對違章交越、搭掛的,後建方、搭掛方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整改。由於路由資源的原因已經交越、搭掛且立即撤除確有困難的,後建方、搭掛方要主動與先建方、產權方聯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相應的整改經濟補償,通過整改達到安全標準。同時,產權方要與搭掛方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4. 進一步加強對“三線”違章交越、搭掛隱患整改人員、及新建項目施工人員、檢修維護人員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範的意識和能力。未經產權所有部門(單位)審批同意,施工人員不得擅自施工。同時,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社會對“三線”違章交越、搭掛危害性的認識,增強防護意識。

5. 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責,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標本兼治,常抓不懈,使“三線”違章交越、搭掛的隱患得以消除、成果得以鞏固,合力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對於“三線”安全隱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將依法嚴格追責。請各“三線”產權單位於2019年12月31日前將整治情況報縣“三線”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三線”違章交越或搭掛問題情況清查摸底表

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

“三線”違章交越或搭掛問題情況清查摸底表

填表單位:                             填表人:                       

聯係電話:                             填表日期:

序號

產權方

交越或搭掛方

交越或搭掛地點

開始占用時間

占用杆程數

占用纜線名

占用長度

處理意見

備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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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