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湖南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來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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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衛生健康委,省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局:

為進一步規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湖南實際,我委製定了《湖南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

2020年10月22日

湖南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湖南省境內食品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辦理食品安全企業標準(以下簡稱企業標準)備案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企業標準備案是湖南省衛生健康委(以下簡稱備案機構)對企業標準中食品安全相關內容材料進行登記、存檔、公開、備查的過程。 

第四條 企業標準的內容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營養強化劑的使用、生產工藝、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包括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汙染物等),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標簽要求等。

第五條 備案機構製定《湖南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規程》,企業備案時按規程辦理。

第六條 鼓勵企業製定嚴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並按要求報備案機構。

第七條 企業標準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批準、發布, 在本企業適用。企業是企業標準的第一責任人,應對備案的企業標準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企業標準實施後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企業在辦理企業標準備案申請前,負責做好企業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的審定,保證企業標準的規範性和科學性。鼓勵企業組織食品安全標準專家,有能力的技術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協會等對企業標準進行技術指導。

第九條 企業應當將企業標準文本及編製說明在備案機構指定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2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對企業標準中不符合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的情況提出意見。

第十條 企業標準備案實行網上辦理。企業標準備案先在網上予以公示,再通過網上申請、網上辦結、網上公開,實行一站式辦理。

第十一條 企業申請標準備案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企業在湖南省內進行工商登記;

(二)申請備案的企業標準與國家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相符合,企業標準中的食品安全指標嚴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三)企業標準已向社會公示並征求意見。

第十二條 符合備案條件的,備案機構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工作,並在企業標準文本上標注備案號,加蓋備案機構專用章,標注的備案號和加蓋的備案機構專用章作為企業標準備案憑證。

備案號編排格式為:(湖南省行政區劃代碼前兩位)(四位順序號)S──(年代號)。順序號由備案機構編排。

第十三條 企業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向備案機構提交變更信息申請,備案機構按照《湖南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規程》辦理。

第十四條 已備案的企業標準與現行法律法規、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以及有關規定相衝突的,該企業標準自動廢止。企業如注銷,備案的企業標準自動廢止。

第十五條 企業標準編號由企業自行編製,格式為:Q/(企業代號)(四位順序號)S──(年號)。

第十六條 已備案的企業標準應在備案機構指定網站上公布,供公眾免費查閱、下載。

第十七條 加蓋備案機構專用章的企業標準文本及備案號僅表明企業標準已完成備案,不等同於生產許可,不作為保證企業食品產品安全的依據。

第十八條 備案機構具體負責全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各市州衛生健康委要積極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及時聽取、收集企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報告備案機構。

第二十條 備案機構在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評價、谘詢指導等服務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

第二十一條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對企業標準備案內容進行監督。發現備案標準存在問題的,均可向備案機構反映。

第二十二條  備案機構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所反映的問題,要組織核實。如問題屬實,依規定取消備案。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湖南省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自2020年11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原湖南省衛生廳發布的《湖南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程序(修訂版)》(見湘衛監督發〔2011〕10號文件)即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