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來源:優化辦   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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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營商環境是一個國家和地區軟實力及核心競爭力的重要體現。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這一重要論斷,為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來,关键词1南京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法院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牢固樹立“人人都是營商環境、案案都是試金石”的理念,積極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在國家優化營商環境評價中,南京法院牽頭的“法治三指標”(“保護中小投資者”“執行合同”“辦理破產”)均獲評全國“標杆”,关键词1省南京市“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項目被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評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項目。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百年變局加速演進,外部環境更趨複雜,國內經濟麵臨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對營商環境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南京法院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持續深化高質量司法實踐,為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展現擔當和作為。

一、關注中小投資者,以高標準保護增強市場主體安全感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化環境最能聚人聚財、最有利於發展”“要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加強產權和知識產權保護,形成長期穩定發展預期,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營造激勵企業家幹事創業的濃厚氛圍”“要實施好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平等保護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製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完善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关键词2必須充分認識到法治化營商環境能夠給市場主體明確的利益預期,從而堅定社會投資者的信心,要將加強產權保護,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作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關鍵環節,把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貫徹到審判執行工作全過程,努力營造各類市場主體都能夠放心投資、專心創業、安心經營的司法環境。聚焦財產權保護。恪守罪刑法定原則,堅決杜絕把民事糾紛刑事化,落實好認罪認罰從寬製度,寬容對待創新創業者。堅持中小投資者與其他各類投資者訴訟主體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依法適用《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等營商環境政策法規,為中小企業賬款回收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審理金融借貸糾紛案件,合理把握資金借貸的利息、罰息、違約金以及其他費用的裁判尺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聚焦經營權保護。尊重企業自主經營權,妥善審理涉企業股權、公司決議、股東權利、董事責任等案件,引導中小企業規範內部治理。對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合同,允許企業在判決前補辦,並依法認定合同效力,增強企業投資的可預期性。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審理各類行政協議案件,準確把握行政優益權的行使條件,保障企業合法權益。聚焦知識產權保護。製定關於司法服務保障引領性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十項措施,積極回應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司法保護需求,落實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的工作舉措,助力企業創新。實行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嚴厲打擊商標攀附、仿冒等不誠信行為,對源頭侵權、重複侵權或以侵權為業等依法加大懲罰性賠償判賠力度,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

二、強化執行合同,以高質量司法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法治經濟”“法治意識、契約精神、守約觀念是現代經濟活動的重要意識規範,也是信用經濟、法治經濟的重要要求”“對突出的誠信缺失問題,既要抓緊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征信係統,又要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製和違法失信懲戒機製,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关键词2必須充分認識到企業對於營商環境的優劣最有發言權,“執行合同”是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的重要指標,公正高效審理合同糾紛案件,依法製裁違約失信行為,保障交易安全,維護市場秩序,是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要不斷改善司法程序質量、降低糾紛解決成本、提高糾紛解決效率,以公正、快捷、低成本的高質量司法服務,進一步增強企業對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成效的獲得感。穩固訴源治理前沿端。健全商會調解與訴訟對接機製以及相關司法確認機製,推動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構建以人民調解為基礎、多方參與、行政與司法良性互動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調解機製,深入探索立體化、集約化證券群體性糾紛化解模式,促進糾紛源頭治理和非訴化解,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夯實審判質效基本麵。建立健全“1+3”審判高質量評價體係,以質量第一、效率優先、均衡為上為目標導向,有效進行審判質效指標管控和動態評估。認真貫徹執行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深入推進繁簡分流,依法擴大獨任製適用範圍,定期開展涉企積案大清理行動,提升商事糾紛審理效率。強化法官有效解決糾紛意識,著力修複糾紛對企業發展和產業創新的消極影響,實現審判的“三個效果”統一。清除財產保全難堵點。製定規範和強化涉企財產保全權利救濟和監督指導的程序指引,防範濫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製措施,審慎采取保全措施,原則上不凍結基本賬戶及保證金、工資等專用賬戶,將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打造智慧訴訟加速度。建設“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在線平台”,為投資者提供身份核驗、訴訟風險評估、無紙化立案等一站式服務。研發“寧融智訴平台”,運用區塊鏈技術實現電子證據存證、一鍵生成證據資料、形成立案快速通道三大功能,推進金融案件自動、高效、批量化線上訴訟。及時兌現勝訴方權益。完善網絡司法拍賣和詢價評估係統,提高財產處置變現效率,壓降執行成本。建立與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相關的司法大數據歸集共享和使用機製,完善執行懸賞公開模塊,督促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促進誠信社會體係建設。

三、抓好破產審判,以高效能治理激發市場主體活躍度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定不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关键词2必須充分認識到做好破產審判工作事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效,事關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事關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要堅持以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為導向,主動擔當作為,敢於先行先試,充分發揮破產審判“積極拯救”和“及時出清”功能,對於誠信經營、具有挽救價值和可能性的困境企業,積極引導脫困重生,對於不具有挽救價值及拯救可能的“僵屍企業”等,依法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助力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促進市場要素合理配置和營商環境優化升級。推進破產審判全麵提速。建立破產案件繁簡分流機製,通過簡化工作流程、壓縮時間節點,開展網絡債權人會議、網絡聽證、線上債權申報及審核、破產財產網拍等,加快案件審理進程。規範“執轉破”案件篩選、審查、立案和簡化審理的辦案流程,構建“以破促執、以執助破、執破一體”的新工作格局,暢通低效劣勢企業出清渠道。引導誠信主體脫困重生。對符合產業政策、具有挽救價值的企業,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債務重組、預重整、重整、和解等方式,多渠道化解債務危機,盤活經營資產。全麵開展與個人破產製度功能相當的改革試點工作,促進誠信被執行人重新恢複正常生產、經營能力。創新破產管理人監管機製。充分發揮南京破產法庭、破產管理人協會、破產管理人援助基金會、南京市法學會破產法學研究會“一庭三會”工作格局的優勢,強化管理人行業自律自治,完善破產管理人個案履職評價辦法,切實將評價結果作為確定管理人報酬、申領援助基金,決定管理人分級管理和退出的依據,依法打擊企業破產或退出中惡意逃廢債等行為。

四、完善機製建設,以高水平服務改善市場主體滿意度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營商環境隻有更好,沒有最好”“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樹立辯證思維和全局觀念,係統研究謀劃和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关键词2必須充分認識到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是一項動態的發展的係統工程,“沒有完成時,隻有進行時”,要強化用戶思維,積極將企業“需求清單”轉化為司法機關的“履職清單”,完善機製建設,延伸審判職能,把實事辦好,把好事辦實,不斷提升市場主體對司法服務保障的滿意度。訴訟服務全域通辦。站在市場主體的角度設置和升級訴訟服務場景,全麵促進訴訟服務實體平台、熱線平台、網絡平台融合發展,盡快形成南京全市法院 “一窗通辦、一站全辦、跨域聯辦”的一體化全域訴訟服務模式。完善在線司法確認、線上智能調解、案件繁簡識別功能,推動線上多元解紛。持續深化司法公開。充分保障市場主體的司法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常態化落實文書上網、庭審直播、執行信息、審判流程等司法公開要求,定期發布金融、破產、知識產權等審判白皮書和典型案例,努力保持南京法院普法宣傳指數、破產司法透明度指數的全國領先地位。深入推進雙向互動。開展“百名法官進企業、百名企業家進法院”活動,了解企業經營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存在的法律風險,及時提供風險防範法律指引,讓企業家親身感知司法、親近司法、信任司法。積極促進府院聯動。確立優化營商環境公共服務供給“一盤棋”“集成化”的理念,結合人民法院在不同項目任務中的角色定位,切實發揮牽頭、配合、引導、推動作用,推動府院聯動機製及相關子機製的實體化、常態化、製度化運行,著力解決“最先一公裏”“最後一公裏”問題,切實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