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時間:2021-02-20
《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解讀
來源:鄉村振興局   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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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有關文件及會議主要精神

12月16日,中央下發了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12月28日至30日,相繼召開了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會議、扶貧開發工作會議;2月4日至5日,省委農村工作會議、全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會議召開,明確了“十四五”時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總體要求和實施路徑。中央30號文件主要精神如下:

(一)確立了目標任務

設立5年脫貧攻堅過渡期,與“十四五”規劃相銜接。過渡期3大任務為: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製、推動脫貧攻堅工作體係全麵轉向鄉村振興、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機製。

(二)明確了6大項24條工作內容

一是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製。主要包括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製、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工作、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和監督等5項內容。

二是聚力做好脫貧地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重點工作。主要包括支持脫貧地區鄉村特色產業發展壯大、促進脫貧人口穩定就業、持續改善脫貧地區基礎設施條件、進一步提升脫貧地區公共服務水平等4項內容。

三是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機製。主要包括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合理確定農村醫療保障待遇水平、完善養老保障和兒童關愛服務、織密兜牢喪失勞動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線等5項內容。

四是著力提升脫貧地區整體發展水平。主要包括在西部地區脫貧縣中集中支持一批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堅持和完善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社會力量參與幫扶機製2項內容。

五是加強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政策有效銜接。主要包括做好財政投入政策銜接、金融服務政策銜接、土地政策銜接、人才智力支持政策銜接等4項內容。

六是全麵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包括做好領導體製銜接、工作體係銜接、規劃實施和建設項目銜接、考核機製銜接等4項內容。

(三)厘清了3個關鍵

1.要實現“七大轉變”。一是領導體製由“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向“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轉變;二是工作統籌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調整為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三是工作重心由打贏脫貧攻堅戰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轉變;四是工作任務由脫貧攻堅向全麵振興轉變;五是工作對象由農村貧困人口拓展到所有農村居民;六是工作地域從部分農村地區拓展到所有農村地區;七是工作內容由解決“兩不愁三保障”拓展到推進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五大振興。

2.要保持“三項總體穩定”。一是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在新政策出台實施前,原有政策一律不能退、力度不能減。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分16個專題,對脫貧攻堅以來各部門出台的200多項幫扶政策逐項進行研究,隨後將出台一係列關於政策優化完善的指導性文件和工作方案。二是保持機構隊伍總體穩定。打贏脫貧攻堅戰後,國務院扶貧辦整建製重組為國家鄉村振興局,原有機構級別、人員編製、內設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均保持不變。省級扶貧工作機構設置的調整參照中央層麵做法,2021年3月底前將調整方案報送中央編辦。各地要同時抓緊謀劃好市縣調整方案,做到省市縣三級同步調整。要切實按照中央要求保持機構隊伍總體穩定,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重的地方,不僅要繼續保持縣級工作機構完整,力量該加強的還要切實加強。調整後的機構職能隻能加強不能削弱。堅持和完善駐村工作製度,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重的村,繼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脫貧攻堅期實施的各項人才智力支持政策,都要繼續延續並根據需要加強。三是保持領導體係穩定。各地要堅持五級書記一起抓。縣委書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農”工作上,當好鄉村振興的“一線總指揮”。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納入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範圍。

3.要做好“四項工作銜接”。一是要用鄉村振興統攬新階段“三農”各項工作。要以實施鄉村振興規劃為引領,統攬脫貧地區各項具體發展規劃的編製和實施。二是要把脫貧縣作為全麵推進鄉村振興的支持重點。對西部地區的脫貧縣,國家層麵將在原深度貧困縣中,確定一批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予以集中支持。對中部地區的脫貧縣,由各省統籌本省資源力量進行重點幫扶。三是要把具體工作舉措全麵銜接到鄉村振興。在支持發展產業方麵,必須搞規模化經營、標準化生產、品牌化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將特色優勢產業打造成縣域支柱產業。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麵,必須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因地製宜推進村莊交通出行、供水保障、物流體係、人居環境等建設。在改善公共服務方麵,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推進縣域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四是要完善對農村低收入人口的常態化幫扶。要分層分類做好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幫扶機製。

二、貫徹落實意見

(一)要鞏固好脫貧攻堅成果。

(二)要銜接好政策、規劃、產業、就業、幫扶工作等。

(三)要組織好宣傳活動。

(四)要管理好扶貧資產。

(五)要總結好扶貧工作曆程。

(六)要著力防範輿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