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屬湖南省世界遺產與風景名勝保護研究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承擔全省世界遺產與風景名勝區保護利用基礎研究及相關技術谘詢評估工作。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關於進一步嚴格程序規範事業單位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
,
結合中心工作需要,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
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督指導下
,
湖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廳人事教育處
,
具體負責協調、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廳紀檢監察室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堅持工作需要、專業對口、注重能力的原則
;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
確保
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四)在職人員須出具本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相關工作經曆的
,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並出具工作經曆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與工作經曆有關的資格條件
,
均以2015-6-30為截止期,-限按足-足-累計計算。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
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風景名勝保護崗位專業技術人員2人
。
要求全製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學位,風景園林或城鄉規劃專業
,
-齡30歲以下(1985-1-1以後出生),有兩-以上風景園林相關工作經曆
。
有《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的,-齡可放寬至35歲以下。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麵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 報名時間:2015-7-22—2015-7-28。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
請應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下載並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
同時將身份證、學曆學位證、職稱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曆證明、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注明姓名)等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應聘人員請如實填寫和提交有關信息、材料
。
凡因本人填報信息錯誤的自行負責;弄虛作假的
,
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
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三)資格審查:依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住房城鄉建設網公布並電話通知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法
1. 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不低於3:1
,
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報請主管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同意後
,
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 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麵試相結合的方式
。
按百分製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60%、麵試占綜合成績的40%的比例合成綜合總成績。
筆試: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參加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統一組織的筆試考試
。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主要為崗位專業知識
,
不指定考試範圍和複習資料。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麵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後
,
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麵試人選。麵試采取結構化方式
,
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麵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在參加筆試、麵試和體檢時
,
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否則不得參加筆試、麵試和體檢。
考試成績在湖南省住房城鄉建設網公示。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排名先後(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
,
以筆試成績為準),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
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及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
,
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複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及放棄體檢者
,
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先後,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
,
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
,
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後
,
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
,
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
,
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谘詢電話:0731—88950092(廳人事處)
監督電話:0731—88950102(廳監察室)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