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嶽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嶽人社發〔2013〕124號文件,
決定組織實施2015-平江縣高中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2、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3、統一組織、分類實施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
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
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
品行端正;
(四)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或技術等級;
(五)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並能堅持正常工作的-齡條件和身體條件;
(六)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七)本縣在編在崗教師和三-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不在報考範圍。
具體招聘對象和條件以公布的招聘崗位信息為準。
三、招聘計劃和崗位
2015-平江縣普通高中、職業高中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計劃數共55人
。
具體崗位及崗位要求附後,詳情請查詢嶽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平江縣政府門戶網。
四、報名要求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5-5-29—31(上午8:00-12:00
,
下午2:30-5:30),共三天。
報名地點:平江縣教育局人事股(4樓408室)。
(二)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應根據招聘公告的相關要求
,
攜帶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有效證件原件和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個,主要查驗應聘人員的有效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2015-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等原件
。
報名應聘人員現場填寫《平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經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紀委現場資格審查合格後
,
按照湘價費[2011]145號文件每人繳納考試費125元。
(三)報名要求
報考者隻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職位的資格條件
,
報名時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
確保材料真實性和來源合法性。對違反誠信報考規定
,
有弄虛作假、提供虛假信息、偽造變造相關證件、證件來源不合法等惡意獲取考試資格的行為,一律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
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五、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
考試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生成。
(一)開考比例
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原則上必須達到3:1的比例方可開考
。
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原則上取消或核減相應的招聘計劃數
。
但屬緊缺學科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
,
由縣教育局提出申請,經縣招教領導小組同意並報告市人社局批準後方可開考
,
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筆試
筆試主要是測試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專業基礎知識為主
,
占80%,兼顧崗位必須的其他知識和技能
,
占20%。筆試實行百分製
,
采取閉卷方式,時量120分鍾
。
各崗位均不指定考試教材。筆試結束後7個工作內公布筆試成績
。
依據筆試成績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按崗位科目類別實際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的平均分的85%計算
,
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其麵試資格。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麵試人員名單
。
筆試時間:2015-6-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麵試
1、麵試采取微課和當場提問作答的方式進行
,
采取百分製記分。麵試工作原則上要求在筆試結束後30個工作內完成。
2、麵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於麵試實際參考人員達不到規定的競爭比例的崗位
,
按同一場次同一組評委參考麵試人員的平均分的80%計算。
(四)綜合成績計算與公示
考試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麵試成績×50%。
麵試結束後
,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到低進行排名並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
(五)同分優先處理辦法
招聘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
,
按下列方法處理:1、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較高者優先
;
2
、再相同的,以學曆層次較高者優先;
如再相同,以有高中教學經曆者優先。
六、體檢考核
縣人社局會同縣教育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
,
以縣組織進行體檢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質、業務能力
;
體檢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體檢標準和辦法執行,體檢在縣級以上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
。
考核和體檢分合格和不合格。
七、擬聘用人員到校到崗辦法和聘用管理
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
公示無異議以後,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試教
,
用人單位組織三人以上的評委到場聽課,根據試教情況用人單位與入圍對象雙向選擇
,
雙方達成聘用意向後,確定擬聘學校及崗位
。
擬聘用人員到崗後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新進人員
,
一律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係
,
並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實行崗位管理
,
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有關待遇。
八、招聘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涉及麵廣
,
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
縣紀委、監察局負責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
公開招聘工作要求嚴格按規定程序和紀律要求進行,凡違反程序或工作紀律的
,
將按湘組發[2012]12號等文件嚴格追究責任,嚴肅進行處理。
特別提醒:
1、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複審、麵試、考核、體檢、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
,
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
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
,
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
,
存在問題的要問責追究。
2、因應聘人員放棄試教前的資格複核或資格複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擬麵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比例的
,
在報考該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麵試後
,
因體檢、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的,不予遞補。
3、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
,
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如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班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
,
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
,
切勿上當受騙。
九、谘詢聯係
報名谘詢電話:0730—6292370(平江縣人社局事業股)
0730—6234682(平江縣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監督電話: 0730—6226083(平江縣紀委)
0730-6234772(平江縣教育局監察室)
附件:

2015-平江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計劃表.xls
201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