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政人〔2025〕1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縣人民政府決定:
萬亮同誌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督查專員(試用期一年);
彭勇山同誌任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李政同誌任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
黃江同誌任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肖必勝同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督查專員職務;
免去李林勇、吳立山同誌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趙兵同誌縣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職務。
董事長、總經理的任免,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辦理。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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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 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監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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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5年11月19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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