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縣人民政府決定:
毛彬生同誌任縣東洞庭湖事務中心主任;
彭勇同誌任縣東洞庭湖事務中心副主任;
蘭斯明同誌任縣社會救助服務中心主任;
黃俊同誌任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院長;
易嶽雷同誌任縣土地儲備中心主任;
鄧時輪同誌任縣國家糧食儲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夏建禹同誌任縣疾病預防控製局局長、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兼),免去其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職務;
陳聰同誌任縣審計事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吳建軍、甄聖、柳春輝、許小猛、劉勝同誌任榮家灣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劉錦華、付文睿同誌任麻塘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屈維慶同誌任麻塘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魯小黃同誌縣商務糧食局副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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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 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監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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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5年3月6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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