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政人〔2024〕1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榮家灣街道、麻塘街道辦事處,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縣人民政府決定:
方梁同誌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督查專員職務;
免去方軒君同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督查專員職務;
免去張建新同誌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院長職務;
免去肖朝輝同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李濤同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胡曉峰同誌縣水利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戴慶陽同誌縣第一中學學生處主任職務。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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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 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監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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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4年12月4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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