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方軒君等同誌職務任免的通知
來源:嶽陽縣政府辦   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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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縣政人 〔2023〕10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

  關於方軒君等同誌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縣人民政府決定:

  方軒君同誌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督查專員(掛職一年);

  駱美華同誌任縣重點建設項目事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李慰林同誌任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主任,免去其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職務;

  胡斌同誌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彭會同誌任縣統計局副局長;

  喻勇輝同誌任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試用期一年);

  段欣同誌任縣水利局副局長;

  毛寧同誌任縣水旱災害防禦事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李西兵同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龔琪同誌縣統計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楊鵬飛同誌縣融媒體中心副主任職務;

  免去李鋒同誌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副局長職務。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

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

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監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1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