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政人〔2016〕5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
關於彭四旺等同誌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縣人民政府決定:
彭四旺同誌任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付紅賓同誌任大雲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主任(試用期一-),免去其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職務;
毛紹波同誌任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萬軼同誌任縣文化旅遊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楊四恩同誌任縣廣播電視台副台長;
羅文俊同誌任縣民政局副局長;
任誌勇同誌任縣環保局副局長;
任春錦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李環球同誌任縣城建投資管理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
劉望才同誌任縣生態工業園副主任;
羅樂之同誌任縣建材產業改造升級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楊洲同誌任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陳嶽軍同誌任縣水務局副局長;
劉君保同誌任縣林業局副局長;
陳石準同誌任縣畜牧水產局副局長;
李立新同誌任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彭澤龍同誌任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陳定龍同誌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劉新球同誌任縣規劃局副局長;
許海峰同誌任縣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
張亮輝同誌任縣東洞庭湖管理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阮振國同誌任縣漁政監督管理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李細雄同誌任縣市場建設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廖孝坤同誌縣長助理職務;
免去任小軍同誌大雲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主任職務;
免去易立勤同誌張穀英管理處副主任職務;
免去方七零同誌縣科技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劉淼清同誌縣發改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吳立文同誌縣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16-4-11
抄 送: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
辦公室,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8-1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