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麻塘街道辦事處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辦事處財政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公共財政決算
一、麻塘街道辦事處2024年度公共財政決算情況說明
(一)麻塘街道辦事處2024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麻塘街道辦事處2024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麻塘街道辦事處2024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麻塘街道辦事處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二、麻塘街道辦事處2024年度公共財政決算表(公開表格附後)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決算
第四部分 國有資本經營決算
第五部分 社會保險基金決算情況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
一、地方政府債務情況
二、上級轉移支付情況說明
三、“三公”經費決算執行情況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第七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麻塘街道辦事處概況
一、主要職能 :為轄區內村、社區、企業、社團、群眾提供指導服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我單位包含政府機關及5個二級機構。全部為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製度,在職幹部119人,退休63人。
三、辦事處財政決算單位構成:由政府機關、農推中心、水務站、社會綜合服務中心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財政決算
一、麻塘街道辦事處2024年度公共財政決算情況說明
(一)麻塘街道辦事處2024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辦事處財政決算收支總計均為9097.48萬元。
(二)麻塘街道辦事處2024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公共財政決算收入共7012.85萬元。其中上級財政補助收入2895.71萬元占收入42%,地方公共財政收入1636.68萬元占收入的23%,其他收入2480.46萬元占收入的35%。
(三)麻塘街道辦事處2024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公共財政決算支出7699.7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285萬元占支出29.7%,國防支出5萬元占支出0.06%,教育支出1.7萬元占支出0.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9.8萬元占支出2.34%,衛生健康支出67.2萬元占支出0.87%,節能環保支出51萬元占支出0.66%,城鄉社區支出1007.5萬元占支出13.08%,農林水支出471萬元占支出6.12%,住房保障支出398萬元占支出5.17%,其他支出3233.56萬元占支出41.98%。
(四)關於麻塘街道辦事處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為0.61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用0.61萬元。(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4年麻塘街道辦事處公務接待費0.61萬元,本年共接待35批次,75人次。
二、麻塘街道辦事處2024年度公共財政決算表(公開表格附後)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決算
本辦事處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共698萬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共698萬元,其中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12萬元占比1.72%,土地開發支出98萬元占比14.04%,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4萬元占比0.57%,用於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萬元占比0.57%。
第四部分 國有資本經營決算
本辦事處本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收支。
第五部分 社會保險基金決算情況
本辦事處本年度無社會保險基金收支。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
一、地方政府債務情況:至2024年12月31日止,麻塘辦事處政府無債務。
二、上級轉移支付情況說明:2024年麻塘辦事處上級財政補助收入共3814.72萬元,其中基數補貼67.05萬元、村級組織運轉經費236.5萬元、專項指標1027.19萬元,稅改轉移支付43.99萬元、工資轉移支付38.95萬元、財力性轉移支付52.8萬元、體製補助19.96萬元、均衡性轉移支付1088.85萬元、財政負擔醫保金2.40萬元、湖區轉移支付50.2萬元、失地農民補助6萬元。
三、“三公”經費決算執行情況:2024年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為0.61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用0.61萬元(接待批次35次,接待人數75人)。 2024年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為0.61萬元。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1、預算績效目標管理覆蓋麵不斷擴大。
逐步覆蓋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所有資金和項目。2024年关键词2在進行財政決算過程中,結合決算績效管理的要求,根據下發《嶽陽縣財政局關於做好2024年度縣級決算績效目標管理工作的通知》,對決算資金開展績效目標申報管理,資金總額9097.48萬元。
2、強化全過程管理。
以績效目標為龍頭,將績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預算編製、執行、結果應用各環節,構建事前績效評估、事中績效監控、事後績效評價“三位一體”的績效管理係統。特別是要將績效管理重心向事前和事中聚焦,從源頭防止損失浪費。
第七部分 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