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嶽陽縣城市管理環境執法大隊
部門決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嶽陽縣城市管理環境執法大隊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嶽陽縣城市管理環境執法大隊單位概況
一、 部門職責
職能職責
1.城區禁炮、城區渣土揚塵管理、城區噪音管理,城區露天焚燒管理,城區油煙治理、城區河道亂占亂采亂堆管理。
2.行使縣城控詳規劃區範圍內社會生活噪聲汙染、建築施工噪聲汙染、建築施工揚塵汙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汙染、露天燒烤汙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汙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汙染、燃放煙花爆竹汙染等環境保護管理方麵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縣城控詳規劃區範圍內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傾倒廢棄物和垃圾以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水務管理方麵的行政處罰權。
4.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嶽陽縣城市管理環境執法大隊屬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下設二級機構,為正股級事業單位。
嶽陽縣城市管理環境執法大隊現有幹部職工63人,其中有編人員20人,臨聘人員43。縣城市管理環境執法大隊下設5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禁炮中隊、執法中隊、渣土南中隊、渣土北中隊。
(二)決算單位構成。嶽陽縣城市管理環境執法大隊2021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構成包括:嶽陽縣城市管理環境執法大隊單位決算.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642.57萬元(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餘56.99和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5.91萬元),與上年相比,增長145.57萬元,增長30.39%,主要是因為接管範圍增加,工作經費增加。
2021年度支出總計642.57萬元(含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1.4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長145.57萬元,增長30.398%,主要是因為接管範圍增加,工作經費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579.6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77.74萬元,占47.91%;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301.92萬元,占52.09%。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641.0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32.97萬元,占83.13%;項目支出108.13萬元,占16.8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277.74萬元(不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與上年相比,增加28.21萬元,增加11.31%,主要是因為接管範圍增加,工作經費增加。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282.18萬元(不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與上年相比,增加36.75萬元,增加14.97%,主要是因為接管範圍增加,工作經費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82.1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44.02%,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36.75萬元,增加14.97%,主要是因為接管範圍增加,工作經費增加。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82.1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城鄉社區支出(類)支出282.18萬元,占1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67.95萬元,支出決算數為282.1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31%,其中:
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31.1萬元,支出決算為31.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等於年初預算數基本持平。
2、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管執法(項)。
年初預算為4.44萬元,支出決算為4.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等於年初預算數基本持平。
3、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
年初預算為232.41萬元,支出決算為246.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6%,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年中增加項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82.1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07.69元,占基本支出的73.6%,主要包括基本工資56.15萬元、津貼補貼59.9萬元、獎金0.79萬元、夥食補助費0.24萬元、績效工資31.40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2.54萬元、職業年金繳費0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5.19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0.57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35萬元、住房公積金10.47萬元、醫療費0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9.08萬元、離休費0萬元、退休費0萬元、撫恤金0萬元、生活補助0萬元、救濟費0萬元、醫療費補助0萬元、助學費0萬元、獎勵金0萬元、個人農業生產補貼0萬元、代繳社會保險費0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萬元;公用經費74.4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6.4%,主要包括辦公費1.22萬元、印刷費0.48萬元、谘詢費0萬元、手續費0.21萬元、水費0萬元、電費0萬元、郵電費1.73萬元、取暖費0萬元、物業管理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差旅費0萬元、維修(護)費2.21萬元、會議費0萬元、培訓費1.16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專用材料費0.37萬元、被裝購置費0萬元、專用燃料費2.5萬元、勞務費0.16萬元、委托業務費0萬元、工會經費26.94萬元萬元、福利費5.3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05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萬元、稅金及附加費用0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27.04萬元。辦公設備購置0.08萬元、專用設備購置0萬元、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其他交通工具購置0萬元、文物和陳列品購置0萬元、無形資產購置0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0萬元。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5.50萬元,支出決算為5.05萬元,完成預算的91.82%,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決算數等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無因公出國(境)費預算,與上年相比減少0萬元,減少0%,減少0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無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本年單位未發生因公出國(境)費用。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決算數等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無預算,單位未發生公務接待費用。與上年相比減少0萬元,減少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無預算。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年初無預算,單位未發生公務用車購置費用。與上年相比減少0萬元,減少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年初無預算。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5.50萬元,支出決算為5.05萬元,完成預算的91.82%,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嚴格控製三公經費。與上年相比減少15.25萬元,減少75.12%,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執法車輛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5.05萬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開支內容包括:無活動支出0萬元,主要用於無活動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0個、來賓0人次0,主要是主要是因疫情影響,未發生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5.0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單位本級更新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05萬元,主要用於公務用車的油料及維修費,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績效管理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2018〕34號)、《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湘辦發〔2019〕10號)文件精神,結合《嶽陽縣財政局關於開展2021年度部門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規範財政資金管理,強化績效和責任意識,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我單位對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單位項目支出、重點(專項)項目支出進行了績效自評。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得分98分,評價等級為“優秀”;
城市管理環境執法油煙專項整治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得分98分,評價等級為“優秀”;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項目績效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98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08.13萬元,執行數為108.13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二是對餐飲業油煙排放進行排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是小門店設備陳舊油煙整改成本高;二是油煙排放無法隨時抽查。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加大管理力度;二是提高處理經費。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4.49萬元,比上年決算數64.37萬元,增加10.12萬元,增長15.72%。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本年度加大執法力度,增加管理範圍,擴大執法隊伍,增加人員開支及經費開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萬元,用於召開0會議,人數0人,內容為0;開支培訓費1.16萬元,用於開展4次培訓,人數103人,內容為執法業務培訓及事業單位人員培訓等;舉辦0等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萬元,主要是0。
(三)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5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5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5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58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門(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要領導幹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無其他用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結餘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餘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餘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於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麵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城鄉社區支出(類):是指用於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其他支出(類):是指用於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政府采購 :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製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 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幹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等。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業年金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製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誌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谘詢費:反映單位谘詢方麵的支出。
手續費:反映單位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汙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物業管理費: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麵的支出。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
第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