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楊林街鎮
2019年度政府財政預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 嶽陽縣楊林街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鎮財政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公共財政預算
一、2019年度公共財政預算情況說明
1、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收入預算情況
3、支出預算情況
4、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情況
5、2019年財政扶貧資金預算安排情況
6、其他重要支出情況。
二、2019年度 公共財政預算表(公開表格附後)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預算
第四部分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第五部分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情況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
一、地方政府債務情況
二、上級轉移支付情況說明
三、“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1、預算績效目標管理覆蓋麵不斷擴大。
2、強化全過程管理。
第七部分 專業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嶽陽縣楊林街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主要職能
為轄區內村人、社區、企業、社團、群眾提供指導及服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我單位包含政府機關及5個二級機構。全部為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製度,在職幹部78人、退休35人。
三、鎮財政預算單位構成
由政府機關、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辦、公共文化和社會事業發展中心、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農技推廣服務中心、水務工作站構成。
第二部分 公共財政預算
一、2019年度公共財政預算情況說明
1、收支預算總體情況。我部門2019年度預算總收入1322 萬元,比2018年減少672萬元;本年預算總支出 1322萬元,比2018年減少672萬元。變化原因主要是專項轉移支付少672萬元。
2、收入預算情況。我鎮2019年度收入1322萬元,其中:上級財政補助收入1233萬元,其他收入89萬元。變化原因主要是人員增資及績效工資增加 。
3、支出預算情況。2019年度支出132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72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4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47萬元。
4、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情況。我2019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合計為4.7萬元,與2018年決算數持平,其原因為嚴格落實招待費標準嚴控非生產支出。
5、扶貧資金安排情況,2019年共安排扶貧資金40萬元,其中:脫貧攻堅自然村通水泥路10萬,產業扶貧17萬元,貧困村基礎設施建設13萬元。
二、楊林街鎮人民政府2019年度公共財政預算表(公開表格附後)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預算
本鄉鎮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四部分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本鄉鎮本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收支。
第五部分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情況
詳見附表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
一、地方政府債務情況
至2019年12月31日止,楊林街鎮政府無債務。
二、上級轉移支付情況說明
2019年楊林街鎮上級財政補助收入共1233萬元,其中村級組織運轉經費193.5萬元、稅改轉移支付64.33萬元、工資轉移支付38.3萬元、體製補助244.58萬元、均衡性轉移支付538.28萬元、稅收返還154.01萬元。
三、“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9年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為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接待費用5萬元、公務用車費0萬元鎮政府嚴控非生產性開支,來客嚴格按公務消費製度執行。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1、預算績效目標管理覆蓋麵不斷擴大。
逐步覆蓋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所有資金和項目。2019年元月关键词2在進行財政預算編製的過程中,結合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根據下發《嶽陽縣財政局關於做好2019年度縣級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工作的通知》(嶽縣財發【2019】1號),對預算資金開展績效目標申報管理,資金總額1322萬元。
2、強化全過程管理。
以績效目標為龍頭,將績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預算編製、執行、結果應用各環節,構建事前績效評估、事中績效監控、事後績效評價“三位一體”的績效管理係統。特別是要將績效管理重心向事前和事中聚焦,從源頭防止損失浪費。
第七部分 專業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當年財政撥款安排的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