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柏祥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 主要職能
二、 機構設置情況
三、 鎮財政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公共財政預算
一 、2019年度公共財政預算情況說明
1、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收入預算情況
3、支出預算情況
4、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情況
5、2019年財政扶貧資金預算安排情況
二、柏祥鎮人民政府2019年度 公共財政決預表(公開表格附後)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決算
第四部分 國有資本經營決算
第五部分 社會保險基金決算情況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
一、地方政府債務情況
二、上級轉移支付情況說明
三、“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1、預算績效目標管理覆蓋麵不斷擴大。
2、強化全過程管理。
第七部分 專業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
(三)基本支出
(四)項目支出
第一部分 柏祥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主要職能 :為轄區內村、社區、企業、社團、群眾提供指導及服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我單位包含政府機關及5個二級機構。全部為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製度。
三、鎮財政決算單位構成: 由政府機關、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辦、公共文化和社會事業發展中心、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農技推廣服務中心、水務工作站構成。
第二部分 公共財政預算
一 、2019年度公共財政預算情況說明
1、收支預算情況。2019年度預算總收入1675.01 萬元,比2018年增加110.38萬元;本年預算總支出1675.01萬元,比2018年增加110.38萬元。變化原因是人員增加及績效獎勵增加。
2、收入預算情況。我鎮2019年度收入1675.01萬元,其中:上級財政補助收入1476.51萬元,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98.5萬元。
3、支出預算情況。2019年度支出1675.0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1446.65萬元(工資福利支出814.48萬元、機關商品和服務支出456.6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75.52萬元)
4、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情況,我2019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合計為40萬元,與去年預決算持平。
5、扶貧資金安排情況:2019年安排扶貧資金121.7萬元,其中:脫貧攻堅自然村水泥路32.7萬元、學生資助22.3萬元、扶貧小額信貸風險防控獎勵5.5萬元、“扶貧特惠保”綜合保障經費7.5萬元、鄉居民醫療保險13.7萬元、產業扶貧40萬元。另鎮本級安排10萬元,其中:產業扶貧獎補3萬元、專項扶貧7萬元。
二、柏祥鎮人民政府2019年度 公共財政決預表(公開表格附後)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決算
本鄉鎮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四部分 國有資本經營決算
本鄉鎮本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收支。
第五部分 社會保險基金決算情況
詳見附表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
一、地方政府債務情況:至2019年12月31日止,柏祥鎮政府無債務。
二、上級轉移支付情況說明:2019年柏祥鎮上級財政補助收入共1476.51萬元,其中基數補貼44.94萬元、村級組織運轉經費220.44萬元、稅改轉移支付65.94萬元、工資轉移支付41.19萬元、財力性轉移支付80.2萬元、增收獎4萬元、體製補助81.28萬元、均衡性轉移支付565.38萬元、績效獎勵48.6萬元、縣財政負擔醫保金2.2萬元、村幹部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助10.44萬元、其他收入311.9萬元。
三、“三公”經費預算情況:2019年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為4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接待費用30萬元、公務用車費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總額為40萬元比上年一致,鎮政府嚴控非生產性開支,來客嚴格按公務消費製度執行。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1、預算績效目標管理覆蓋麵不斷擴大。
逐步覆蓋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所有資金和項目。2019年元月关键词2在進行財政預算編製的過程中,結合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根據下發《嶽陽縣財政局關於做好2019年度縣級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工作的通知》(嶽縣財發【2019】1號),對預算資金開展績效目標申報管理,資金總額1675.01萬元。
2、強化全過程管理。
以績效目標為龍頭,將績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預算編製、執行、結果應用各環節,構建事前績效評估、事中績效監控、事後績效評價“三位一體”的績效管理係統。特別是要將績效管理重心向事前和事中聚焦,從源頭防止損失浪費。
第七部分 專業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當年財政撥款安排的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