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大雲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大雲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嶽陽大雲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決算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嶽陽縣大雲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概況
一、部門職責
嶽陽縣大雲山國家森林公園森林管護,發展旅遊。配合旅遊部門編製大雲山國家森林公園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旅遊開發,負責旅遊設施和服務設施建設,對外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景區內宗教活動場所的協調工作和文物保護工作。
二、機構設置
嶽陽縣大雲山國家森林公園內設機構為:辦公室、計財股、營林生產股、林政股、綜合管理股,核定為全額撥款事業編製20名。
從決算單位構成,因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18年部門決算編製的隻有嶽陽縣大雲山國家森林公園本級。
第二部分 嶽陽大雲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嶽陽大雲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收入安排了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支出包括基本運行的經費。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收入總計1418.2萬元,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418.2萬元,當年財政撥款收入比上年增長276%。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支出1418.2萬元,其中:節能環保支出1418.2萬元,比上年增長276%。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1418.2萬元,比上年增長276%。2018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1418.2萬元,比上年增長276%。增長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比上年增加了旅遊開發項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18.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比上年增長276%,增長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比上年增加了旅遊開發項目支出。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18.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節能環保支出(類),占1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26.9萬元,支出決算數1418.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226.19%。全部為節能環保支出(類)自然生態保護(款)生態保護(項)支出,決算數大於預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將旅遊開發項目支出申請預算,年中根據項目需要追加。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嶽陽縣大雲山森林管理處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418.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17.8萬元,主要包括:按國家規定支出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公用經費1000.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3萬元,決算數為10萬元,完成預算數76%。決算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繼續嚴控“三公”經費。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7減少3萬元,下降18.75%。“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中:本年度本部門公務用車購置數為0輛,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為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7萬元。
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6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3萬元,公務接待48批次45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2018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關於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預算績效:社會效益年帶動農民就業1000人以上。經濟效益推動我園綠色經濟發展,提高人均收入水平,大力發展旅遊經濟。森林資源得到有效管護,生態環境得到人力改善,林農經濟效益得到大幅提升,生態功能進一步完善。積極推進我場營造林工程建設,組織開展對我場森林資源保護,因地製宜,大力發展綠色經濟。
十、其他重要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2018年機關(事業)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決算86.6萬元。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2018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采購支出(授予中小企業的合同金額為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金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本單位年末共有車輛1輛。1.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1輛。占用(或租用)辦公用房 271.62 平米,因單位地處偏遠山區,給單位職工提供辦公及住宿用房。2.專用設備,主要為單位撲火設備。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使用基金。
上年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