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嶽陽縣文旅廣新局2018年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1)職能職責
(2)機構設置
二、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3、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5、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表格
1. 部門收支總表
2. 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8.三公經費預算表
9.政府采購預算表
10.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11.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把握正確的輿論和創作導向;擬訂全縣文化藝術、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政策;擬訂全縣文化藝術、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指導管理全縣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重點扶持具有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的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
3.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統籌安排文化、文物事業經費;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4.擬訂全縣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全縣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管理,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初審工作,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負責對網絡遊戲服務進行監管,指導協調全縣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5.指導、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縣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全民讀書活動、農家書屋工程和基層文化建設;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6.組織、指導全縣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促進和引導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擬訂全縣國際旅遊市場開發計劃,組織全縣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和品牌打造完善和開拓國內旅遊市場,開展重大旅遊節慶活動;組織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協調 旅遊區的規劃編製和開發建設,引導休閑度假旅遊;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指導重要旅遊商品開發;協調和指導全縣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7.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係建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培育和完善旅遊市場,做好國有旅遊企業改革的後續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確定的各類旅遊區(點)、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麵的等級和標準,組織實施旅遊飯店、旅行社星級標準;指導旅遊 飯店、旅行社的星級評定與管理工作。
8.組織實施國內旅遊、出國旅遊、赴港澳台旅遊及邊境旅遊的政策、法律法規;依法監管國(境)外在我縣境內設立的旅遊辦事機構;指導全縣對外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協調旅遊交通運輸、景區秩序、旅遊文娛、旅遊安全等方麵的監督管理;負責編製旅遊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9.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製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旅遊人才規劃,監督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指導旅遊行業協會工作;指導全縣有關院校開展旅遊教育的有關工作;聯係和指導旅遊社團機構的建設和製度建設等工作。
10.組織推進全縣廣播電影電視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全縣廣播電視村村通工作,組織扶助老邊貧地區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協調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
11.負責對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指導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監管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 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12.指導全縣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負責監管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指導、管理全縣廣播電影電視對港澳台及對外的交流與合作。
13.負責對全縣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行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全縣出版內容的監管;負責全縣印刷複製業的監管;負責全縣數字出版業內容監管(包括電子出版活動、互聯網出版活動);指導縣級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業社團的工作。
14.擬訂全縣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負責全縣非法出版物的鑒定工作;負責新聞出版業、印刷複製業行業標準 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報刊社及國內報社、通迅社駐本縣記者站和分支機構的監管;負責全縣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計算機軟件正版化工作。
15.擬訂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產業交流與合作。
16.擬訂全縣對外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科技信息建設。
17.擬訂對外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交流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對外及對港澳台的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交流政策,組織大型對外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交流活動。
18.管理全縣電影發行、放映事業,擬訂全縣電影發行放映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19.對縣廣播電視台的宣傳、發展、傳輸和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和協調。
20.承擔縣“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1.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嶽陽縣文旅廣新局屬行政事業單位,屬一級預算單位,發工資人數30人.內設10個股室,其中:辦公室、法製股、文藝股、文化事業發展股、財務股、非遺股、旅遊市場開發股、旅遊市場行業管理股、人事股、文化市場管理股。
二、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8年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文化執法大隊、文物所(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旅遊開發中心、美術館六個二級機構。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2018年年初財政預算數368.4萬元,上級補助收入40萬元,共計408.4萬元,收入比上年減少307.3萬元,減少43%,因成立旅遊開發中心減少人員和項目資金。
(二)支出預算
2018年年預算總支408.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49.2萬元, 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22.20萬元.項目支出137萬元,支出比上年減少307.3萬元,減少43%,因成立旅遊開發中心減少人員和項目資金。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08.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71.4萬元,項目支出137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271.4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137萬元,其中:1.文化事業經費2萬元、送電影下鄉1萬元、旅遊專項3.2萬元,旅遊編製三年規劃35萬元、地質災害22萬元、城市文化和農村文化18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08.4萬元,比2017年預算減少307.3萬元。因成立旅遊開發中心減少人員和項目資金。
2、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1)公務接待費8萬元,同比2017年公務接待費9.7萬元,費用下降17.5%。主要原因為進一步加強公務接待管理,嚴格控製接待費用。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2萬元),本單位沒有公務用車。(3) 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因公出國(境)團組數0個,因公出國(境)人次0人。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因公出國(境)團組數0個,因公出國(境)人次0人,與上年持平。因為嶽陽縣實行公務用車改革,本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均為0輛。
3、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萬元,其中:工程類0萬元,貨物類1萬元,服務類0萬元。另外:授予中小企業的合同金額為 0.8萬元及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金額的比重為80%。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單位年末共有車輛0輛,共計國有資產147萬元,期中房屋89萬元、專有設備22萬元、通用設備20萬元、辦公桌椅圖書16萬元。
5、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137萬元,其中:1.文化事業經費2萬元、送電影下鄉1萬元、旅遊專項3.2萬元,旅遊編製三年規劃35萬元、地質災害22萬元、城市文化和農村文化18萬元。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