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嶽陽縣紀委監委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關於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二、關於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三、關於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四、關於2024年度績效評價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市委、市紀委、縣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檢查的決定。
2.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規章製度,協助縣委整頓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監督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麵的情況。
3.負責對黨員進行紀律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
4.負責檢查並處理全縣各級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的重要案件,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
5.協助縣委組織、協調、指導各執法、執紀、監管部門開展反腐敗鬥爭。
6.調查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問題,建立健全黨內法規、製度。
7.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指示,領導全縣和指導中央、省、市在縣單位的行政監察工作。
8.按照分級管理製度原則,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縣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縣鄉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縣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的情況。
9.調查行政監察對象遵紀守法的情況,查處行政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的情況以及違法違紀行為,審理決定或建議對其做出行政處分。
10.受理個人和單位對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保護行政監察對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11承辦省、市紀委和縣委、縣人民政府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嶽陽縣紀委、縣監委是黨統一領導下的反腐敗工作機構,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構名稱,共同設立內設機構。縣紀委(縣監委)機關設置16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組織部、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舉報中心)、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九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按章程設立機關黨委,有2個下屬副科級事業機構縣紀委網絡信息中心和嶽陽縣廉政警示教育中心,13個派駐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現有在編在崗幹部103人,退休人員19人,勞務派遣人員6人。
(二)決算單位構成。
2024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縣紀委監委單位本級以及下屬二級機構、派駐紀檢監察組,沒有獨立核算機構,本報告決算單位為縣紀委監委單位本級。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2830.7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95.26萬元,增長11.64%,主要是因為一是人員調入和晉級晉檔工資增加;二是紀檢辦案和監督執紀業務量增加,費用增大。
2024年度支出總計2830.7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95.26萬元,增長11.64%,主要是因為一是人員調入和晉級晉檔工資增加;二是紀檢辦案和監督執紀業務量增加,費用增大。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2830.7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830.78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2830.7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45.49萬元,占65.19%;項目支出985.29萬元,占34.8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830.7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95.26萬元,增長11.64%,主要是因為一是人員調入和晉級晉檔工資增加;二是紀檢辦案和監督執紀業務量增加費用增大;三是新增單位二辦區建設項目。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總計2830.7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95.26萬元,增長11.64%,主要是因為一是人員調入和晉級晉檔工資增加;二是紀檢辦案和監督執紀業務量增加費用增大;三是新增單位二辦區建設項目。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678.3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4.61%,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15.76萬元,增長8.76%,主要是因為一是人員調入;二是紀檢辦案和監督執紀業務量增加,費用增大。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678.3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392.75萬元,占89.3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07.17萬元,占4%;衛生健康(類)支出59.44萬元,占2.22%;住房保障(類)支出118.96萬元,占4.44%。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497.32萬元,支出決算數為2678.3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78.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1497.32萬元,支出決算為1559.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18%,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績效獎勵在本年發放。
2、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上級紀委轉移支付群腐專項整治項目經費。
3、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大要案查處(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70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紀檢辦案及執紀監督項目經費。
4、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99.3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派駐紀檢監察組專項監督經費。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96.04萬元,支出決算為104.1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8.4%,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入,養老保險增加。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6萬元,支出決算為3.0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1%,決算數小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其他社會保險計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
年初預算為57.02萬元,支出決算為59.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24%,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補繳了以前年度的未繳醫保費用。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72.03萬元,支出決算為118.9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5.15%,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調整、年終績效補繳住房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845.4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364.9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3.96%,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夥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公用經費480.56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6.04%,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2.46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0萬元;支出152.4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152.46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52.4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單位二辦區建設項目。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24年本單位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41萬元,支出決算為40.67萬元,完成預算的99.2%,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決算數等於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今年未安排出國出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根據實際業務需求,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國出境。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8萬元,支出決算為7.67萬元,完成預算的95.88%,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積極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要求縮減行政運行開支,與上年相比減少0.04萬元,減少0.52%,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嚴控公務接待開支。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33萬元,支出決算為33萬元,完成預算的100%,決算數等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量入為出控製“三公”經費開支,與上年相比增加0.73萬元,增長2.26%,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查辦及監督檢查調用公車次數增加。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7.67萬元,占18.86%,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33萬元,占81.14%。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決算數等於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今年未安排出國出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根據實際業務需求,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國出境。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7.67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98個、來賓867人次,主要是單位與國內相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調研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33萬元,其中:其中: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更新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3萬元,主要是公車加油和維修保養、保險年檢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5輛,全部為執法執勤用車。
十、關於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80.56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22 萬元,增長34.02%。主要原因是:單位新增第二辦公區進行集中辦公、機關日常監督檢查及專項整治項目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萬元;開支培訓費0萬元。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十二、關於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XX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XX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9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十三、關於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主要領導幹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5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套)。
十四、關於2024年度績效評價情況的說明
(1)績效管理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麵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0個,二級項目0個,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組織對2024年度0個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組織對2024年度0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
組織對0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
組織對本單位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678.32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我單位整體支出內容規範,支出進度平穩,保障了本單位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評價得分為95分,評價等級為優秀。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無。
(3)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5、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8、“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9、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10、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