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紀委監委2020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公開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市委、市紀委、縣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檢查的決定。
2.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規章製度,協助縣委整頓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監督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麵的情況。
3.負責對黨員進行紀律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
4.負責檢查並處理全縣各級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的重要案件,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
5.協助縣委組織、協調、指導各執法、執紀、監管部門開展反腐敗鬥爭。
6.調查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問題,建立健全黨內法規、製度。
7.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指示,領導全縣和指導中央、省、市在縣單位的行政監察工作。
8.按照分級管理製度原則,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縣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縣鄉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縣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的情況。
9.調查行政監察對象遵紀守法的情況,查處行政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的情況以及違法違紀行為,審理決定或建議對其做出行政處分 。
10.受理個人和單位對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保護行政監察對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11承辦省、市紀委和縣委、縣人民政府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落實紀檢監察體製改革要求,成立嶽陽縣監察委員會,與縣紀委合署辦公,主要負責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單位現有編製118人,在編在崗幹部職工117人,退休幹部15人。有13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組織部、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管室、第一到第六紀檢監察室、審理室、幹部監督室。另有2個副科級下屬事業單位(嶽陽縣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和網絡信息中心,按章程設立機關黨委,縣紀委監委設立13個派駐紀檢監察組,配備行政編製54個。縣紀委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縣紀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縣委巡察組全部納入2020年縣紀委本級財務預算,沒有單獨核算機構。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公開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入總計2713.85萬元(含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長263.63萬元,增長10.76%,主要是因為一是增加派駐紀檢監察組人員及辦公經費;二是增加晉級晉檔工資;三是紀檢辦案經費增加。2020年度支出總計2644.42萬元,與上年相比,增長194.2萬元,增長7.93%,主要是因為一是增加派駐紀檢監察組人員及辦公經費;二是增加晉級晉檔工資;三是紀檢辦案經費增加。
決算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和其他收入;決算支出包括縣紀委機關及非獨立核算的下屬事業單位、縣紀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和縣委巡察組基本運行的經費,也包括業務工作項目、鄉鎮紀檢工作經費等項目支出。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2713.85萬元(不含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568.47萬元,占總收入的94.64%,其他收入145.38萬元,占總收入的5.36%。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2644.4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31.52萬元,占總支出的73.04%;項目支出712.90萬元,占總支出的26.96%。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入2568.47萬元(不含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與上年相比,增加118.25萬元,增長4.83%,主要是因為一是增加派駐紀檢監察組人員及辦公經費;二是紀檢辦案經費增加。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2568.47萬元(不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與上年相比,增加118.25萬元,增長4.83%,主要是因為一是增加派駐紀檢監察組人員及辦公經費;二是紀檢辦案經費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568.4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7.12%。與2019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18.25萬元,增加4.8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派駐紀檢監察組人員及辦公經費;二是紀檢辦案經費增加。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568.47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占1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542.30萬元,本年支出決算為2568.4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6.54%。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紀檢監察事務-行政運行,年初預算為1542.30萬元,支出決算為2568.47萬元,決算大於預算數的原因為增加非稅返還收入。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888.4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610.0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5.26%,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公用經費278.34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74%,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47.90萬元,支出決算為42.12萬元,完成預算的87.93%,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2.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41萬元(公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1萬元),支出決算為35.37萬元(公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37萬元),比預算減少5.63萬元,完成預算的86.27%。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製“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3.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7萬元,支出決算6.75萬元,比預算減少0.15萬元,完成預算的97.83%;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委的“規定辦法”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進一步從嚴控製“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2020年決算“三公”經費42.12萬元,比2019年決算增加3.72萬元,增加9.68%。其中:本年與上年均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與決算;公務接待費6.7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0.05萬元,減少0.74%;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37萬元(其中無公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37萬元),比上年決算增加3.77萬元,增加11.93%。變動的主要原因: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控製招待費;二是2020年度單位業務量增大案件數量增加,執紀執法辦案車輛出車頻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較上年略微增加。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支出為0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6.7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35.37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決算為6.75萬元,全部為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用於與有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接受相關部門督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共接待國內來訪團組124批次、977人次(包括陪同人員)。單位公務用車費35.37萬元,全部為公車運行維護費,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5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0年我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及收入支出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2020年本單位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得分93,評價等級為“優秀”;無項目支出、重點(專項)項目支出績效自評。2020年我委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重抓黨風廉政建設,加大懲治腐敗力度,堅持不懈抓好黨的作風建設,加強自身建設;堅決有力懲治腐敗,科學有效預防腐敗;加大紀律審查力度,嚴肅查辦各類違紀違規問題;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排名名列前茅。本部門對部門整體支出進行預算績效管理,基本完成績效目標,已完成績效評價報告。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54.57萬元,比上年減少36.03萬元,降低12.40%。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積極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要求縮減行政運行開支。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單位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3.7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5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9.2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主要領導幹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5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套)。
(四)一般性支出情況
本年度一般性支出決算共計278.34萬元,其中:辦公費31.53萬元、印刷費13.05萬元、水費0.73萬元、郵電費7.36萬元、差旅費9.67萬元、維修(護)費7.56萬元、租賃費3.86萬元、會議費1.26萬元(用於召開全縣反腐敗協調工作會議,人數80人;召開縣紀委全會,人數150人)、培訓費1.72萬元(用於紀檢業務培訓,人數120人;電子廉政檔案管理係統培訓,人數200人)、公務接待費6.75萬元、勞務費1.02萬元、委托業務費27.34萬元、工會經費85.05萬元、福利費1.1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37萬元、其他商品及服務支出21.2萬元、辦公設備購置4.53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19.24萬元。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5.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8.“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9.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