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政協2018年度縣直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縣政協機關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縣政協機關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縣政協機關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決算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縣政協機關概況
一、部門職責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縣政協機關的主要職責如下:
負責縣政協全體會議、聯絡辦(組)會議、常務委員會議、主席會議等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上述會議所形成的決議、決定、建議案的組織實施;
協調縣政協各專門委員會的工作,充分發揮縣政協委員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基本職責;
負責縣政協委員進行視察、考察、參觀、調查、座談、學習,研討等日常活動的組織服務及對外宣傳工作;
圍繞全縣大政方針,組織專題調查,課題研究,為縣委、縣政府決策建言獻策,當好參謀;
做好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理論研究工作;
聯係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和無黨派人士;
做好縣政協自身建設工作。
二、機構設置
縣政協機關隻有本級,沒有所屬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18年部門決算編製範圍的隻有縣政協機關本級。
根據市委編辦核定,縣政協機關設置6個內設辦委,分別為:辦公室、提案委員會、經濟科技委員會、文史學習文化教育體育衛計委員會、法製群團人力資源環境委員會、聯絡工作委員會。另外,縣紀委向縣政協機關派駐有紀檢組。
第二部分 縣政協機關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縣政協機關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499.22萬元,與2017年相比,收、支總計減少139萬元,減少21.75%。主要原因是壓縮公用經費、人員變動等。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收入499.2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99.22萬元,比上年減少13.62%。占本年總收入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499.2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99.22萬元,占本年總支出1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99.22萬元,與2017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139萬元,減少21.75%。主要原因是壓縮公用經費、人員變動等。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99.2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減少79萬元,減少13.62%。主要原因是壓縮公用經費、人員變動等。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499.2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98.14萬元,占99.7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8萬元,占0.22%。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429.08萬元,支出決算為499.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6%。支出決算大於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業務活動增加、人員變化、工資津貼正常調整等。其中:
按經濟分類:工資福利支出268.79萬元,比上年增加12.74%。商品和服務支出176.95萬元,比上年增加16.87%。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3.87萬元,比上年減少8.65%。其他資本性支出9.62萬元,上年無其他資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嶽陽縣政協機關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99.2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312.65萬元,主要包括:按國家規定支出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夥食補助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186.5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6.5萬元,支出決算數為5.77萬元,完成預算的88.77%,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製“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因為嶽陽縣實行公務用車改革,本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均為0輛。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具體情況如下: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數為2.8萬元,占48.53%。因公出國(境)1批次1人次。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2.97萬元,占51.47%。公務接待62批次479人次。2018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7年增加0.9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比上年增加2.8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關於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專題調研碩果累累。按照省政協三級聯動要求,高質量完成了“東洞庭湖生態環境治理”課題調研,並被省政協評為三等獎,完成了“縣城社會化停車場建設調研”等二大重點調研課題。協商民主有聲有色。全全年共組織召開議政性常委會3次、專題協商會5場次、對口協商會12場次、提案辦理協商會6次、專題調研15次,圍繞精準扶貧、空心房整治、鄉村振興等課題,組織開展專題協商。組織“政協委員走進縣紀委監委”和委員片區履職活動,社會公眾滿意度95%以上。並且完成了縣委縣政府及市政協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2018年本單位無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
(三)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嶽陽縣政協機關成立了以黨組成員、秘書長、辦公室主任毛世紅、法製群團委副主任龐玉紅、縣政協機關紀委書記周成方為評價小組成員,嶽陽縣政協機關績效自評綜合得分100分,評價等級為優秀。
十、其他重要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2018年嶽陽縣政協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決算186.57萬元。比2017年增加35.17萬元。主要原因是:業務活動增加、開辦了機關食堂。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決算總額9.62萬元,其中:工程類0萬元,貨物類9.62 萬元,服務類0萬元。另外:授予中小企業的合同金額為9.62萬元及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金額的比重為10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單位年末無車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縣政協機關在縣政府大樓一起辦公,本機關無辦公用房。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於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聯。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於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麵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政府采購 :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製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幹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業年金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醫療費:反映未參加醫療保險單位的醫療經費和單位按規定為職工支出的其他醫療費用。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製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誌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汙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租賃費:反映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麵的費用。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夥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鍾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於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撫恤金:反映按規定開支的烈士遺屬、犧牲病故人員遺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傷殘人員的撫恤金,離退休人員等其他人員的各項撫恤金。
生活補助: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院期間的夥食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由於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複員軍人。
醫療費: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以及按國家規定資助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支出和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
獎勵金:反映政府各部門的獎勵支出,如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獎勵、計劃生育目標責任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
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發展與改革部門以外的其他部門安排的用於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購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於購置並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範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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