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嶽陽縣公安局決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嶽陽縣公安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嶽陽縣公安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公安機關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中具有武裝性質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專門機關,其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製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1)機構設置
我局機關內設:交警大隊、森林警察大隊、刑偵大隊、治安大隊、巡特警大隊、禁毒大隊、網安大隊、經偵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治安巡邏大隊、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情報信息管理大隊、反恐怖大隊、政工室、警輔辦、指揮中心、督察大隊、法製大隊、警務保障室、食藥環大隊、城市綜合執法大隊。下設看守所、拘留所、強製戒毒所和21個派出所。
(2)人員和車輛情況
我局現有887人(不含交警大隊、森林警察大隊),其中:在職335人,退休108人;警務輔助人員249人,其中治安巡邏隊員46人,一村一輔警195人;定編公務用車47台,實有47台。
(3)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2021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刑偵大隊、治安大隊、巡特警大隊、禁毒大隊、網安大隊、經偵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治安巡邏大隊、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情報信息管理大隊、反恐怖大隊、政工室、警輔辦、指揮中心、督察大隊、法製大隊、警務保障室、食藥環大隊、城市綜合執法大隊。下設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和21個派出所(交警大隊和森林警察大隊財務單獨核算)。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17813.53萬元(含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2888.11萬元),與上年相比,增長235.9萬元,增長1.3%,主要是因為項目資金的增加。
2021年度支出總計17813.53萬元(含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與上年相比,增長3124.01萬元,增長17.54%,主要是因為項目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14925.42萬元(不含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比上年增加1.6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4925.42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17813.53萬元(不含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其中:基本支出10438.95萬元,占58.6%;項目支出7374.59萬元,占41.4%;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7813.53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與上年相比,增加235.9萬元,增長1.3%,主要是因為項目資金的增加。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總計17813.53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與上年相比,增加3124.01萬元,增長17.54%,主要是因為項目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813.5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3124.01萬元,增長17.54%,主要是因為項目支出的增加。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813.5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公共安全支出17813.53萬元,占1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8562.36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7813.5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08%,支出決算大於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項目開支沒有納入年初預算,根據具體項目專款專用。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運行。
年初預算為5595.96萬元,支出決算為7192.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8.5%,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預算(輔警經費等)。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事務管理。
年初預算為2966.4萬元,支出決算為172.9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8%,決算數小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了功能科目核算。
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設。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596.16萬元,超出預算的1596.16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項目未納入年初預算。
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執法辦案。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7093.32萬元,超出預算的7093.32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項目未納入年初預算。
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特別業務。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0.09萬元,超出預算的20.09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了功能科目核算。
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22.82萬元,超出預算的322.82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了功能科目核算。
7、公共安全支出-強製隔離戒毒-所政設施建設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415.99萬元,超出預算的1415.99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項目未納入年初預算。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438.9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895.16萬元,占基本支出的66%,主要包括按國家規定支出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夥食補助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撫恤金、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3543.7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4%,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辦案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367萬元,支出決算為344.3萬元,完成預算的93.8%,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疫情影響,今年未安排出國出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疫情影響,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國出境。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20萬元,支出決算為2.3萬元,完成預算的11.5%,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響;與上年相比減少3.6萬元,減少156.5%,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響。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112萬元,支出決算為88.2萬元,完成預算的78.75%,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根據實際情況更新車輛,與上年相比增加2.16萬元,增長2.45%,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價格浮動。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235萬元,支出決算為253.8萬元,完成預算的108%,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車輛運行成本上漲,與上年相比減少22.92萬元,減少9%,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2.3萬元,占0.7%,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342萬元,占99.3%。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無開支內容。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3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32個、來賓245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級部門及相關業務部門公務活動發生的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34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88.2萬元,局本級及派出機構更新公務用車5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53.8萬元,主要是接處警車輛的油料、維修、保險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47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本單位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關於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績效管理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各室、所、隊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7813.5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 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得分98,評價等級為“優秀”。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無重點(專項)項目支出績效自評。
(3)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無重點(專項)項目支出績效自評。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543.78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94.35萬元,增長8.3%。主要原因是:辦案開支的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4.85萬元,用於召開公安幹警大會,人數450人,內容為2020年工作總結、2021年工作計劃;用於召開”七一”大會,人數310人,內容為慶祝建黨72周年;開支培訓費13.23萬元,用於開展新警培訓,12人,內容為基本技能學習和訓練,用於開展輔警培訓,173人內容為輔警人員黨風廉政教育及工作培訓。
(三)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905.0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5597.89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07.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015.4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088.04萬元,占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的35.36%;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政府采購工程支出金額的66.9%,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政府采購服務支出金額的88%。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門(單位)共有車輛47輛,其中,主要領導幹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47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