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嶽陽縣委政法委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嶽陽縣委政法委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關於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二、關於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三、關於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四、關於2024年度績效評價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嶽陽縣委政法委員會
部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深入貫徹黨中央決定和省委、市委、縣委決策,對全縣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進平安嶽陽縣、法治嶽陽縣建設,加強過硬隊伍建設,深化智能化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分析社會穩定形勢,創新完善多部門參與的綜治維穩工作機製,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四)加強對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實施工作。
(五)組織開展政法領域的調查研究,研究擬訂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時向縣委提出建議。
(六)掌握分析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協調政法部門媒體網絡宣傳工作,指導政法部門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傳工作。
(七)監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研究和協調重大、疑難案件,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八)組織研究政法改革中帶有方向性、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問題,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導推動政法係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
(十)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嶽陽縣委政法委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政工室、維穩指導室、綜治督導室、執法監督室。現有在編在崗幹部19人,退休人員10人。
(二)決算單位構成。本單位沒有獨立核算的二級機構。2024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僅為本級決算。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1188.1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19.11萬元,增長11.14%,主要是因為財政年中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情況追加了部分預算。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1179.7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79.72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1187.7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88.52萬元,占24.29%;項目支出899.26萬元,占75.7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180.9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38.17萬元,增長13.25%,主要是因為財政年中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情況追加了部分預算。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180.5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67.75萬元,增長16.56%,主要是因為財政年中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情況追加了部分預算。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180.5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16.24萬元,占18.32%;公共安全支出762.69萬元,占64.6%;教育支出11.33萬元,占0.9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25萬元,占1.63%;衛生健康支出12.63萬元,占1.07%;住房保障支出14.44萬元,占1.2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44萬元,占12.20%。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40.4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180.5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68.0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其他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
年初預算6.8萬元,支出決算6.8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行政支行
年初預算為206.04萬元,支出決算為206.04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
年初預算為3.4萬元,支出決算為3.4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國家司法救助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21.05萬元,年初預算為零,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年中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情況追加了部分預算。
5、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年初預算為166.51萬元,支出決算為641.63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年中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情況追加了部分預算。
6、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年初預算為11.33萬元,支出決算為11.3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年初預算為19.25萬元,支出決算為19.2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8、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行政單位醫療
年初預算為11.43萬元,支出決算為11.4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9、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
年初預算為1.2萬元,支出決算為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積金
年初預算為14.44萬元,支出決算為14.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11、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應急管理事務—行政運行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44萬元,年初預算為零,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年中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情況追加了部分預算。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83.6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60.6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92.91%,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夥食補助費、績效工資、住房公積金等。
公用經費22.9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09%,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差旅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等。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4年度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24年度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2.9萬元,支出決算為2.77萬元,完成預算的95.52%,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與上年相比減少0.00萬元,減少0.0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2.9萬元,支出決算為2.77萬元,完成預算的95.52%,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加強公務接待管理,嚴格控製接待費用,與上年相比增加0.98萬元,增長55%,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接受督查及指導工作較上年有所增加。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2.77萬元,占100%,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2.9萬元,支出決算為2.77萬元,完成預算的95.52%,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加強公務接待管理,嚴格控製接待費用。
2024年度共接待來訪團組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77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18個、來賓182人次,主要是有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接受上級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十、關於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2.9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66.31萬元,減少74.29%。主要原因是根據上級要求壓縮一般性生產開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43萬元,元,用於召開2次會議,人數199人。內容為嶽陽縣平安建設工作推進會,人數132人;全縣專項治理工作動員部署會,人數67人。
2024年本部門開支培訓費1.16萬元,用於開展6次培訓,其中黨校培訓3次4人,內容為中青年和科幹班幹部培訓等;公職律師培訓1人次;機關支部、鄉村振興等培訓各1次,培訓人員為全體機關工作人員。
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十二、關於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1.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01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96.7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01.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1.8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100%。
十三、關於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要領導幹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套)。
十四、關於2024年度績效評價情況的說明
(1)績效管理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麵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0個,二級項目0個,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組織對2024年度0個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組織對2024年度0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
組織對0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
組織對單位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180.5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2024年度本單位整體支出全年預算數440.4萬元,執行數1180.57萬元,完成預算的268.07%,績效自評得分100分,評價等級為“優”。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堅持主動創穩 ,社會大局安全穩定;二是堅持打防並舉,治安防控成效明顯;三是堅持公平正義,發展環境持續優化。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因部分當事人不能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導致專項資金的支付結轉至下年度。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加強與財政預算工作對接,及時將資金撥付至單位;二是加強與案件當事人聯係與溝通,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賬戶。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無
(3)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六、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於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群眾團體事務、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組織事務、宣傳事務、統戰事務、其他一般公共服務等方麵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八、公共安全支出(類):是指用於內衛、消防等武裝警察部隊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九、其他支出(類):是指用於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