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嶽陽縣委政法委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於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
十一、關於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於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於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嶽陽縣委政法委單位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深入貫徹黨中央決定和省委、市委、縣委決策,對全縣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進平安嶽陽縣、法治嶽陽縣建設,加強過硬隊伍建設,深化智能化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分析社會穩定形勢,創新完善多部門參與的綜治維穩工作機製,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四)加強對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實施工作。
(五)組織開展政法領域的調查研究,研究擬訂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時向縣委提出建議。
(六)掌握分析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協調政法部門媒體網絡宣傳工作,指導政法部門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傳工作。
(七)監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研究和協調重大、疑難案件,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八)組織研究政法改革中帶有方向性、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問題,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導推動政法係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
(十)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政法委單位內設機構包括:中共嶽陽縣委政法委員會單位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政策研究室)、政工室、政治安全室(反邪教協調室)、維穩指導室、綜治督導室(基層社會治理室)、社會治理網格化服務中心、執法監督室(法治室)、宣傳教育室。
(二)決算單位構成。中共嶽陽縣委政法委員會單位2020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機關本級決算,本單位沒有獨立核算的二級機構。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入總計1272.91萬元(含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237.11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35.35萬元,減少9.61%,主要是因為建設節約型機關,壓縮了公用經費支出規模。
2020年度支出總計1272.91萬元(含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190.85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35.35萬元,減少9.61%,主要是因為建設節約型機關,壓縮了公用經費支出規模。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035.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73.8萬元,占94.01%;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經營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62萬元,占5.99%。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082.0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30.31萬元,占30.53%;項目支出751.75萬元,占69.4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973.8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423.08萬元,減少30.28%,主要是因為建設節約型機關,壓縮了公用經費支出規模。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026.42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370.46萬元,減少26.52%,主要是因為建設節約型機關,壓縮了公用經費支出規模。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026.4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4.86%。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87萬元,減少7.8%,主要是因為建設節約型機關,壓縮了公用經費支出規模。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026.4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460.53萬元,占44.87%;公共安全(類)支出565.89萬元,占55.13%。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376.26萬元,支出決算為1,026.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72.8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其他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年初預算為85.59萬元,支出決算為85.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行政運行
年初預算為290.67萬元,支出決算為372.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8.20%,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年中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情況追加了部分預算。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30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年中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情況追加了部分預算。
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執法辦案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5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年中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情況追加了部分預算。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55.34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年中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情況追加了部分預算。
6、公共安全支出-強製隔離戒毒-其他強製隔離戒毒支出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85.21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年中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情況追加了部分預算。
7、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20.34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年中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情況追加了部分預算。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74.6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31.9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4.44%,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夥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42.74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5.56%,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公務用車購置、其他交通工具購置、文物和陳列品購置、無形資產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贈與。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3.6萬元,支出決算為2萬元,完成預算的55.56%,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3.6萬元,支出決算為2萬元,完成預算的55.56%,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規範公務接待管理。與上年相比減少1.28萬元,減少39.02%,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規範公務接待管理。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與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嶽陽縣實行公車改革製度,本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均為0。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2萬元,占100%,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開支內容包括: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66個、來賓520人次,主要用於與有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單位更新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0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收支。
九、關於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0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1.47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3.71萬元,增長49.38%,主要原因是:業務活動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
本部門2020年一般性支出決算共計324.69萬元,其中:辦公費5.00萬元、印刷費46.42萬元、谘詢費3萬元、水費0.36萬元、電費0萬元、郵電費5.78萬元、取暖費0萬元、物業管理費0萬元、差旅費15.41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維修(護)費10.42萬元、租賃費2.1萬元、會議費9.17萬元,用於召開平安創建會議,人數500人,內容為平安創建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推進會、培訓費5.44萬元,用於網格員培訓,人數300人,內容為網格員業務知識培訓,公務接待費2萬元、被裝購置費0萬元、勞務費0.21萬元、委托業務費199.6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2萬元、房屋建築物構建0萬元、辦公設備購置19.5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
十一、關於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9.5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9.57萬元; 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9.5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9.5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十二、關於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要領導幹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0;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套)。本單位使用縣委辦辦公用房357.5平方米,無自有辦公用房。
十三、關於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根據嶽陽縣財政局《關於開展2020年度財政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為進一步規範財政資金管理,強化績效和責任意識,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我單位對2020年度部門整體支出、單位項目支出,進行了績效自評。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得分96,評價等級為“優”;
保平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得分90,評價等級為“優”;
已按縣財政局統一要求隨同部門決算作為附件公開。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於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群眾團體事務、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組織事務、宣傳事務、統戰事務、其他一般公共服務等方麵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類):是指用於內衛、消防等武裝警察部隊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其他支出(類):是指用於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政府采購 :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製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幹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等。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夥食補助費:反映單位發給職工的夥食補助費,如誤餐補助等。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醫療費:反映未參加醫療保險單位的醫療經費和單位按規定為職工支出的其他醫療費用。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製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汙水處理費等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係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夥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專用材料費:反映單位購買日常專用材料的支出。具體包括藥品及醫療耗材,農用材料,獸醫用品,實驗室用品,專用服裝,消耗性體育用品,專用工具和儀器,藝術部門專用材料和用品,廣播電視台發射台發射機的電力、材料等方麵的支出。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鍾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於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生活補助: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院期間的夥食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由於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複員軍人以及村幹部的補助支出,看守人員和犯人的夥食費、藥費等。
救濟費: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城鄉貧困人員、災民、歸僑、外僑及其他人員的生活救濟費,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費,隨同資源枯竭礦山破產但未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礦山所屬集體企業退休人員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的生活費,農村五保供養對象、貧困戶、麻風病人的生活救濟費,精簡退職老弱殘職工救濟費,福利、救助機構發生的收養費以及救助支出等。實物形式的救濟也在此科目反映。
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於購置並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範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 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