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嶽陽縣委政法委財務決算編報說明
一、基本情況
(一)職責職能: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的部署,研究製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組織、指導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掌握和分析社會穩定情況,協調處理群體性事件;檢查政法部門公正廉潔執法的情況,結合實際研究製定促進公正廉潔執法的具體辦法;大力支持和嚴格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製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組織、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平安建設措施,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營造安定的社會環境;組織構建大調解工作體係,排查化解矛盾隱患,指導、協調、推動政法部門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協助縣委及縣委組織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組織、推動政法部門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協助紀檢部門查處違紀違法行為;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輿論情況和影響社會穩定的輿情信息,指導、協調政法綜治維穩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及時向縣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況,辦理縣委和上級政法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內設辦公室、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辦公室(加掛嶽陽縣維護穩定工作辦公室牌子)、執法監督室、政工室、涉法涉訴信訪接待服務中心等5個科室。其他機構:610辦公室(加掛嶽陽縣人民政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牌子)、國安辦、鐵路護路聯防辦公室。
(三)現有在職幹部19人,退休6人。
(四)屬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一級預算單位,主要收入來源為財政預算撥款。
二、收入、支出情況
本-總收入:財政撥款498萬元。
本-總支出:分基本支出、項目支出兩部分。基本支出共231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48.3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58.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4.4萬元;項目支出為 238萬元,主要用於綜治民調、平安創建、維穩、反邪教、涉法涉訴信訪積案處理、禁毒專項重症艾滋病收治、國安專項、鐵路護路聯防等。
三、三公經費情況
1.公務接待費:4.2萬元,限額5.5萬元。
2.公務用車費:本委小車2台,費用9.6萬元,限額14萬元。
3.出境費用: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