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審計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來源:縣審計局   201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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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審計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嶽陽縣審計局概況

1、主要職能

2、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嶽陽縣審計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明細表

1、部門收支決算總表

2、部門收入決算總表

3、部門支出決算總表

4、部門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決算表

7、政府性基金決算支出表

8、“三公”經費決算表

第三部分 嶽陽縣審計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決算情況說明

八、“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嶽陽縣審計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起草本縣審計、財政經濟等規範性文件草案,製定審計業務規章製度,並監督執行。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我局共設辦公室、法製股、經責室、經貿股、財金股、行審股、基建一股、基建二股8個股室。

納入2017年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的一級預算單位:嶽陽縣審計局本級。

二、嶽陽縣審計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明細表

1、部門收支決算總表

2、部門收入決算總表

3、部門支出決算總表

4、部門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決算表

7、政府性基金決算支出表

8、“三公”經費決算表

(公開表格見附件1)

三、嶽陽縣審計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總收入決算數514.01萬元,總收入決算數514.01萬元。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收入決算數514.0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14.01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74.42萬元,主要是增加了機關幹部職工增資、穩增長審計專項及車補。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支出決算數514.01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29.74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192.9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75.61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15.68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74.42萬元,主要是增加了與收入增加部分相對應的支出。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財政撥款收入514.01萬元,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14.01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14.0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14.01萬元。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基本支出514.01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決算數為514.01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2、項目支出:2017年決算數為0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入,無政府性基金決算。

(八)“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5.65萬元,決算數為5.5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0萬元;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5.65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5.59萬元,公務接待78批次762人次;2017年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6年減少0.16萬元。“三公”經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八八九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嚴控公務用車管理,進一步從嚴控製“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大有節約。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局本級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92.98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增加60.44萬元,增長31.32%。主要是增加了穩增長審計專項及車補。

2、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局本級政府采購決算總額15.6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決算15.68萬元。
    3、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資產總額為351.98萬元,比上年增長15.68萬元。資產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構成:流動資產120.50萬元,占資產總額的34.24%,其中:庫存現金797.20元、財政應返還額度94.49萬元、其他應收款25.93萬元;固定資產228.48萬元,占資產總額的64.91%,主要包括辦公樓、辦公設備等;無形資產3萬元,占資產總額的0.85%。

2017年新增固定資產一批,數量116,金額15.68萬元。

4、重大專項資金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無重大專項資金,無重大專項資金決算。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部門整體支出預算績效情況(詳細內容見附件2)

2017年共完成署定、市定、縣定的審計項目83個。審計中共查出問題金額12.29億元(其中違規金額8135萬元,管理不規範金額11.48億元)。投資審計核減項目資金5000萬元,審計決定處理處罰上交財政金額300萬元;向被審計單位提出合理建議304條,移交縣紀委4條線索,其中1條已立案;向市紀委移交重要線索1條,已立案並紀律處分3人。

2、部門項目支出績效情況說明

本單位無單位項目預算,無單位項目決算的績效情況。

四、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使用基金。

上年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附件1:嶽陽縣審計局2017年部門決算公開表格.xlsx

附件2:嶽陽縣審計局2017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評報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