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統計局2018年度
縣直部門決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嶽陽縣統計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嶽陽縣統計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嶽陽縣統計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決算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①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研究統計製度和統計方法的改革,完成國家、省、市和地方統計調查任務;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
②製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劃,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係和統計指標體係,組織實施本縣國民經濟核算製度,核算全縣地方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③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縣情縣力普查計劃與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縣情縣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縣情縣力方麵的統計數據。
④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和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谘詢建議;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的統計信息。
⑤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和縣直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⑥加強對各鄉鎮、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
⑦組織指導全縣各部門、各鄉鎮、各相關企業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工作建設;加強全縣統計隊伍建設,加強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組織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對鄉鎮統計員進行考核和獎勵。
⑧參與全縣及各鄉鎮經濟運行及政府績效綜合評價考核;負責民情民意調查工作。
⑨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係統和統計數據庫體係,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數據庫網絡。
⑩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嶽陽縣統計局設3個內部機構:辦公室、法規股和綜合統計股,下設2個機構:嶽陽縣統計局調查隊(嶽陽縣民意調查中心)和嶽陽縣普查中心。全局現有幹部職工16人,退休人員12人。
第二部分 嶽陽縣統計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嶽陽縣統計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決算的原則,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決算管理。2018年收、支總計366.92萬元,比上年減少10.6%,減少原因主要是人員退休造成在職人員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本單位總收入366.92萬元,均為財政撥款收入,占總收入的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本單位總支出366.9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78.07萬元,占本年支出的75.78%,項目支出88.85萬元,占本年支出的24.22%。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收、支總計366.92萬元,比上年減少10.6%,減少原因主要是人員退休造成在職人員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366.92萬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比上年減少10.6%,減少原因主要是人員退休造成在職人員減少。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8年本單位財政撥款支出366.9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49.3萬元,占40.68%;商品和服務支出114.96萬元,31.3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3.81萬元,占3.77%;項目支出88.85萬元,占24.22%。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341.43萬元,支出決算為366.92萬元,完成年初的107.46%,基本持平略大。決算數略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根據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財政撥款支出預算。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基本支出總計278.0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49.3萬元,占53.69%,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補貼、獎金、其他工資福利、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機關運行經費114.96萬元,占41.34%,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3.81萬元,占4.97%,主要包括住房公積金、生活補助。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7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05萬元,完成預算的15%,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05萬元,完成預算的15%。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的“規定辦法”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進一步從嚴控製“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無因公出國(境)費用;嶽陽縣實行公車改革製度,本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均為0,沒有公務車運行維護費,公務出行費用即公務交通補貼,統計在“基本支出”中的“其他交通費用”中;2018年公務接待批次25批,公務接待人數210人,公務接待費用1.05萬,比2017年減少4.22萬元,原因係嚴格執行公務接待製度,節省開支。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
九、關於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紮實推進常規統計業務。今年以來,我局按照省市統計年報會議精神,嚴把統計數據收集、錄入、審核、匯總、上報等各環節,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了綜合、農業、工業、能源、貿易、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建築業、勞動工資等專業的2017年年報和2018年12月定期統計報表任務,全縣主要統計數據真實可靠,做到了應統盡統。
2.進村入戶做好抽樣調查。城鄉居民收入一體化調查在完成樣本輪換的基礎上,大麵推廣電子記賬,數據采集“即時記賬、即時傳輸”,電子記賬率達75%,調查數據準確性提高。畜禽監測主動與畜牧局對接,根據樣本名錄有針對性地開展摸底調查,核實了禁養、關停和新增的養殖戶,完成了15個村的主要畜禽監測樣本輪換。糧食監測主要承擔農作物麵積遙感測量和事後質量抽查工作,全麵更換了輔助調查員,聘請了15名農技站人員擔任輔助調查員。人口變動抽樣、價格調查、勞動力調查等常規抽樣調查工作水平提升,實現了源頭數據直報重大改革。
3.齊心協力抓好“四上”申報。堅持常務副縣長調度,統計局長親自抓;督促縣發改局、工信局、縣商糧局、縣文旅廣新局等責任部門建立擬培育名錄庫,做到定向培育,有序申報;加強協作,縣統計局做到指導到部門,培訓到專人,甄別到現場,對接到科室,配合符合條件的“四上”企業完成申報、審核認定工作。對入庫“四上”單位按照嶽政辦發〔2017〕30號文件規定,落實市政府獎勵基礎上,縣政府配套40.5萬元獎勵到企業,力求保證我縣境內達到聯網直報標準的單位能夠在正式普查時進入“四上”名錄庫,確保所有規模單位普查登記時,能夠通過聯網直報平台報送普查數據。全年成功入庫“四上”單位51家,其中工業18家,建築業1家,商貿業13家,房地產業5家,服務業14家(其中文化產業6家),超額完成擬培育計劃。
4.多措並舉搞好了業務培訓。協同工信、商糧等責任部門深入企業一線,對新入庫“四上”單位聯網直報工作,采取“麵對麵”授課和“手把手”現場操作相結合的方式,解決了統計業務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除點對點加強業務指導外,关键词2針對平時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部門企業提出的要求,有計劃、有目的地組織開展統計人員業務培訓。一年來,由我局統一組織參加省、市培訓共80餘人次,縣局業務培訓280餘人次,部門和鄉鎮在崗統計人員輪訓均達8次以上,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統計工作者的業務素質和實踐能力,提升了統計工作的整體水平。
5.在縣域經濟發展上,分析及時精準。立足於“評價發展”的統計職能,積極開展經濟形勢調研、分析和研判,為縣委縣政府正確決策提供重要參考和第一手資料。由縣統計局提議,縣政府主持召開了由14家主要經濟指標責任部門參加的國民經濟運行調度會4次,明確了部門職能,通報了季度嶽陽縣國民經濟運行情況,充分發揮了統計的預測預警職能。收集整理有關統計資料,發布了《2017年嶽陽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出版了《2018年嶽陽縣統計年鑒》,編印了《統計信息》4期,撰寫了《改革開放40年嶽陽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報告》,撰寫《嶽陽縣2018年1-9月實事完成情況簡析》等各類統計分析、信息10餘篇,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使統計部門真正成為黨政領導的參謀部、經濟運行的晴雨表和社會公眾的信息窗。
6.在小康社會考核上,監測客觀公正。協助小康辦製訂了《2018年嶽陽縣小康短板指標攻堅方案》、《2018年嶽陽縣全麵建成小康社會考評指標預測》,發布了《2017年嶽陽縣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統計監測報告》和《2018年上半年小康新指標體係分析監測報告》,加強了對全麵小康數據的收集、整理、評估、測算和分析,針對短板指標,建議縣委縣政府落實部門工作責任,切實強化督促檢查,服務力度進一步加大。
7.在全縣民意調查上,服務熱情嚴謹。民意調查中心承接了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建工作、精準扶貧工作等民意調查項目,有效訪問電話達13000餘個,通過資料收集、號碼庫整理、問卷製訂、訪問員培訓、以及對完成的答卷經過嚴格複審後,撰寫了《2018年嶽陽縣精準扶貧工作民調報告》等材料,得到了委托單位的一致好評。
8.在重點民生實事上,培訓全麵規範。按照縣委、縣政府《關於認真做好2018年省市重點民生實事工作的通知》(嶽縣辦〔2018〕28號)文件精神,我局對今年全縣14個有實事任務的縣直部門及15個鄉鎮(辦事處)進行了業務培訓,對報表內容、報送方式、報送時間、台帳整理要求、縣市交叉驗收要求、年終驗收要求和標準等方麵進行了詳細解讀,報表報送工作進展順利,通過市實事辦抽樣檢查驗收,目前所有實事項目均順利完成年初目標任務,年終檢查驗收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
9.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紮實推進經濟普查工作。高度重視,組建了各級普查機構,成立了由21個縣直部門組成的普查領導機構及辦公室,全縣各鄉鎮組建了相應機構共16個,為我縣第四次經濟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組織基礎。親自調度,全麵壓實主體責任,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縣四經普領導小組組長吳光文每周調度全縣四經普工作,對完成進度、質量情況親自督辦,對重視程度不高、工作推動不力的鄉(鎮)政府、辦事處,下發了《嶽陽縣人民政府督辦令》,壓實了主體責任,保障了普查工作的推進力度。統籌管理,落實普查經費保障,2018年縣財政安排全縣經濟普查經費60萬,足額保障了經濟普查經費支出。廣泛動員,深入基層開展普查宣傳,縣經普辦和各鄉鎮采取張貼標語、懸掛橫幅、出動宣傳車、主辦宣傳欄等形式,進行了廣泛深入的普查宣傳,把許達哲省長《致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對象的一封信》送到了每一個單位和經營戶,並結合“統計開放日”印製發放了宣傳畫冊10000冊。精挑細選,高標準完成“兩員”選聘工作,共選聘普查指導員167名、普查員263名,為普查工作推進做好人才準備。嚴格要求,細致做好各類培訓工作,舉辦了清查、PAD錄入等業務培訓班7期,順利完成了普查小區的劃分與繪圖,全縣劃分為209個普查區和253個普查小區,配足PAD 297台。多方聯動,全麵開展“地毯式”單位清查,縣經普辦結合編辦、稅務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名錄資料,組織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深入15個鄉鎮(辦事處)、東管會和194個村(居委會)開展“地毯式”清查,清查摸底法人單位5355家,產業活動單位286家;有效個體戶28599家,其中有證個體戶14635家,無證個體戶13964家。
十、其他重要事項
(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本局無因公出國(境);本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均為0,
公務用車0萬元;公務接待費7萬元,預計全年共接待批次100批,接待人數950人,我局將嚴格執行“八項規定”,控製開支,將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控製在預算範圍內。
(二)機關運行經費執行情況說明:2018年嶽陽縣統計局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決算114.96萬元,比2017年減少201.13萬元,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減少及嚴格執行財務製度緊縮開支。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縣統計局資產台帳上有小車1輛(帳麵價值17.42萬元)、門麵2個(帳麵價值2.1萬元),但小車已於2016年移交政府公車平台,門麵於2018年移交縣國資辦。本單位年末共有總價值94.00萬元通用設備。本局辦公在政府大樓,帳麵無辦公用房麵積數。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年度政府采購計劃采購總額3.2萬元,其中:貨物3.2萬元,工程類0元,服務類0元;本年度政府采購實際采購總額3.15萬元,其中:貨物3.15萬元,工程類0元,服務類0元。另外:授予中小企業的合同金額為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比重為0%。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5、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8、“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9、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10、經濟普查:經濟普查是全麵調查我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了解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產業形態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摸清全部法人單位資產負債狀況和新興產業發展情況,進一步查實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產品產量、服務活動,全麵準確反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動能培育壯大、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等方麵的新進展的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