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部門決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四、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1.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相關總體規劃、區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與專項規劃;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向縣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
2.研究全縣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國民經濟運行。
3.匯總社會資金總體運行情況,參與製定財政、金融、土地政策並綜合分析政策執行效果;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宏觀調控協調機製,統籌推進產業、創業等投資基金的發展和製度建設。
4.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製改革,研究全縣經濟體製改革和對外開放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製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專項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製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參與協調推進“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工作。
5.擬訂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統籌安排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和投資項目,編製下達政府投資年度計劃;規劃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按權限審批、核準、備案重大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牽頭組織編製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後恢複重建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縣重點建設項目計劃;負責政府投資項目代建製實施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工程谘詢業發展。
6.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綜合交通運輸體係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製定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和產業集群發展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高新技術產業、服務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麵的重大問題。
7.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以工代賑規劃和計劃;參與研究擬訂全縣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製定開發園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區域合作。
8.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編製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平衡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計劃進行調整;擬訂重要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棉花和食糖等儲備;牽頭負責全縣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
9.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係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參與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工作。
10.研究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製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製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製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製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製度;組織擬訂全縣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和政策並協調實施。
11.編製和執行全縣價格改革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監測、分析市場價格形勢,組織實施價格總水平調控;管理國家、省、市、縣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依法對重大自然災害和特殊時期實施臨時價格幹預措施,負責價格公共服務工作;負責價格成本調查和監審。
12.研究製定推進社會信用體係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統籌推進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設,促進信用信息資源的整合與運用,協調社會信用體係建設的重大問題。
13.研究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製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有關工作。
14.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2021年縣發展和改革局設12個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股)、國民經濟綜合和規劃股(經濟體製綜合改革辦)、法製股(縣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固定資產投資股(縣政府投資項目代建製管理辦公室)、基礎產業和區域發展股(園區管理辦公室)、農村經濟股(以工代賑辦公室)、工業和資源節約環境保護股(“兩型”社會建設辦公室)、財貿服務業股(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縣國防動員委員會裝備動員辦公室)、社會事業發展股、價格收費管理股、能源股、行政審批股。下屬5個二級機構:嶽陽縣價格成本調查隊、嶽陽縣價格認證中心、嶽陽縣經濟信息中心、嶽陽縣節能監察中心、嶽陽縣社會信用信息中心。
(二)納入發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縣發展和改革局本級以及嶽陽縣價格成本調查隊、嶽陽縣價格認證中心、嶽陽縣經濟信息中心、嶽陽縣節能監察中心、嶽陽縣社會信用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957.17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60.86萬元,減少14.39%,主要是因為經費壓縮,項目前期經費減少。
2021年度支出總計957.17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60.86萬元,減少14.39%,主要是因為經費壓縮,項目前期經費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725.3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25.32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951.1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51.13萬元,占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725.32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22.67萬元,減少23.49%,主要是因為經費壓縮,項目前期經費減少。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951.13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4.14萬元,增長6.04%,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導致經費也隨之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945.4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48.42萬元,增長0.05%,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導致經費也隨之增加。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945.4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939.51萬元,占99.3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支出5.9萬元,占0.62%.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66.8萬元,支出決算數為945.4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6.80%,原因是項目前期預算追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納入預算,後期發生相關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430.37萬元,支出決算為744.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73%,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發展與改革前期項目增加導致支出增加。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136.43萬元,支出決算為139.2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略超年初預算計劃。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56.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年初未上計劃,“四上”企業獎補資金由上級劃撥經費。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引進人才費用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才引進補貼經費未納入預算計劃,我單位人才引進補貼經費由財政局劃撥經費。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 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9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殘保金未納入預算計劃,後期由財政局統一上指標後統一劃撥。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945.4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98.5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52.73%,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67.47萬元、津貼補貼126.57萬元、獎金16.53萬元、績效工資40.14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39.43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19.21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4.03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49萬元、住房公積金35.47萬元、醫療費9.22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8.85萬元、生活補助15.02萬元、醫療費補助0.60萬元、獎勵金0.19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31萬元;公用經費446.8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7.27%,主要包括辦公費24.06萬元、印刷費19.70萬元、谘詢費97.00萬元、手續費58.00萬元、水費0.35萬元、電費3.80萬元、郵電費1.26萬元、差旅費6.51萬元、維修(護)費14.29萬元。、租賃費0.96萬元、會議費10.62萬元、培訓費10.17萬元、公務接待費17.15萬元、專用材料費0.78萬元、勞務費15.96萬元、委托業務費68.84萬元、工會經費19.27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9.5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5.52萬元、辦公設備購置3.08萬元。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7.15萬元,支出決算為17.1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相比減少(增加)0萬元,減少(增長)0%。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17.15萬元,支出決算為17.1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相比減少1.48萬元,減少8%,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從嚴控製“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相比相等,減少(增長)0%。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相比相等,減少(增長)0%。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17.15萬元,占100%,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7.15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143個、來賓1200人次,主要是項目前期活動對接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46.88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43.63萬元,增長(降低)10.82%。主要原因是:項目活動谘詢費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10.62萬元,用於召開項目前期會議,人數160人,內容為項目前期工作;開支培訓費10.17萬元,用於開展項目前期工作培訓,人數35人,內容為項目前期工作具體事項;沒有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萬元,主要是沒有舉辦相關活動。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十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門(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要領導幹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4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績效管理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麵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0個,二級項目0個,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組織對2021年度0個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組織對2021 年度0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
組織對0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
組織對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957.1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我單位整體支出內容規範,支出進度平穩,保障了本單位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評價得分為99.6分,評價等級為優秀。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無
(3)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是指用於文化、文物、體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方麵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六、政府采購 :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製度。
七、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八、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幹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九、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十、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十一、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十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三、職業年金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四、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十五、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十六、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十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製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十八、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九、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誌等支出。
二十、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二十一、谘詢費:反映單位谘詢方麵的支出。
二十二、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汙水處理費等支出。
二十三、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二十四、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二十五、物業管理費: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麵的支出。
二十六、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二十七、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係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二十八、租賃費:反映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麵的費用。
二十九、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夥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三十、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三十一、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三十二、專用材料費:反映單位購買日常專用材料的支出。具體包括藥品及醫療耗材,農用材料,獸醫用品,實驗室用品,專用服裝,消耗性體育用品,專用工具和儀器,藝術部門專用材料和用品,廣播電視台發射台發射機的電力、材料等方麵的支出。
三十三、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鍾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三十四、委托業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三十五、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三十六、福利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三十七、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三十八、稅金及附加費用:反映單位提供勞務或銷售產品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費用,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附加等。
三十九、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四十、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於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四十一、撫恤金:反映按規定開支的烈士遺屬、犧牲病故人員遺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傷殘人員的撫恤金,離退休人員等其他人員的各項撫恤金。
四十二、獎勵金:反映政府各部門的獎勵支出,如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獎勵、計劃生育目標責任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
四十三、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發展與改革部門以外的其他部門安排的用於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購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四十四、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於購置並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範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