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規劃局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名稱)2018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
(三)政府采購情況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五)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表格
1. 部門收支總表
2. 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8.三公經費預算表
9.政府采購預算表
10.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11.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嶽陽縣規劃局2018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嶽陽縣規劃局為正科級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承擔全縣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我縣城鄉規劃管理方麵的規範性文件。
2.負責縣域城鎮體係規劃、縣城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的編製、審查、報批及管理工作。
3.參與國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製工作。
4.負責縣城鄉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工作,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5.負責縣城鄉規劃區內建設用地的規劃管理工作,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臨時建設用地規劃的管理。
6.負責縣城鄉規劃區內各項建設工程(含臨時建設)的規劃審批,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臨時建設工程規劃的管理。
7.負責縣城鄉規劃區內村民個人建房、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建設項目的審批和管理,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8.負責對城鄉規劃的編製、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城鄉規劃的建設行為。
9.負責全縣規劃設計單位資質審核與規劃設計市場的管理。
10.指導鄉鎮城鄉規劃的編製和管理工作。
11.承辦縣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和縣控建拆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2.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縣規劃局為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局機關現有幹部職工22人,退休人員9人。內設8個職能股室。下設一個二級機構縣規劃監察大隊,有幹部職工46人。2018年,經勞務派遣聘請30名控建協管員。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8年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嶽陽縣規劃監察大隊。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18年縣規劃局收入預算總額為790.56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740.56萬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50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790.5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90.56萬元,項目支出100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2018年年初預算數790.5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40.56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50萬元。收入較上年有所增加。
收入增加了13%,原因:人員增加。
(二)支出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790.56萬元,其中:機關工資福利支出680.56萬元、公用經費、項目支出100萬元。支出較上年有所減少。
支出增加了14%,原因:調增了人員工資,增加了相關工作任務。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40.5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90.56萬元,項目支出100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690.56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1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8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5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工資獎金津補貼532.96萬元、辦公費1.5萬元,水費1.7萬元,電費5萬元,公務交通補貼8.4萬元,會議費7.6萬元,培訓費4.8萬元,公務接待費4.6萬元,差旅費12.5萬元,郵電費3.8萬元,委托業務費0.6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9萬元,工會經費19萬元,物業管理費2.2萬元,維修(護)費1.35萬元,印刷費4.3萬元,黨建開支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6萬元,通用辦公材料購置14.5萬元,扶貧開支32.85萬元。
2、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1)公務接待費4.6萬元,同比2017年公務接待費10.5萬元,費用下降56%。主要原因為進一步加強公務接待管理,嚴格控製接待費用。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2.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32.3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6輛,同比2017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38.77萬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3) 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因公出國(境)團組數 0 個,因公出國(境)人次 0 人。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 0 萬元,因公出國(境)團組數0個,因公出國(境)人次 0 人。與上年持平。
3、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政府采購支出合計108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8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5萬元。主要原因是辦公樓搬遷、裝修,《城鄉統籌示範區麻塘核心區控製性詳規》、《嶽陽縣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新牆河流域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製。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單位年末共有車輛6輛。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沒有安排購置車輛。
5、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232.52萬元,其中:1、執法隊員及協管等人員工資91.46萬元;2、拆違支出79.9萬元。3、工作誤餐支出5.96萬元;4、執法車輛費用26.32萬元;6、廣告宣傳費1.26萬元;7、招待費0.76萬元;8、執法服裝費2.24萬元;9、會議費0.65萬元;10、法律谘詢代理費0.62萬元;11、各鄉鎮專項控建開支19.98萬元;12、其他開支1.03萬元。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第二部分 嶽陽縣規劃局2018年部門預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