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嶽陽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嶽陽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四、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嶽陽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概況
一、 部門職責
全縣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和監理,技術指導、工程驗收、材料質量評定,處理質量事故。
二、機構設置及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嶽陽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單位內設股室8個:辦公室、財務室、監督一室、監督二室、考評室、檔案室、政務中心窗口、宏博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嶽陽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2021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嶽陽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單位本級,本單位沒有所屬二級機構,因此本年度部門預算僅為本級部門決算。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145.93萬元(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餘和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92.94萬元),與上年相比,增長34.64萬元,增長31.13%,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
2021年度支出總計145.93萬元(含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38.8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長34.64萬元,增長31.13%,主要是因為人員經費的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53萬元(不含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5萬元,占84.91%;其他收入8萬元,占15.09%。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107.05萬元(不含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其中:基本支出107.05萬元,占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比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45萬元(不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與上年相比持平。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28.16萬元(不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與上年相比,增加5.11萬元,增長22.17%,主要是因為人員調入使得經費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8.1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26.31%,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5.11萬元,增長22.17%,主要是因為人員調入使得經費增加。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8.1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城鄉社區(類)支出28.16萬元,占1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7.05萬元,支出決算數為28.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2%,其中:
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工程建設標準規劃編製與監管(項)
年初預算為67.05萬元,支出決算為28.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2%,決算數小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第13個月工資及年度獎勵金跨年度支付。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8.1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1.5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1.20%,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夥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16.57元,占基本支出的58.80%,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決算數等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出國出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國出境。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決算數等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無公務接待活動,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無公務接待活動。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決算數等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未購置公務用車,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購置公務用車。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與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00萬元,占0%,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0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00萬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0個、來賓0人次,主要是因疫情影響,未發生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嶽陽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更新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56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0.92 萬元,增長193.62%。主要原因是:質量監督工作業務需要增加材料費。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00萬元,人數為0,內容無;開支培訓費0.03萬元,人數1人,內容為黨員黨建知識學習培訓。無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預算為0。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占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十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要領導幹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績效管理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麵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0個,二級項目0個,共涉及資金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單位本年度無項目。
(3)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單位本年度無項目。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於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等
農林水支出(類):是指用於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政府采購 :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製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幹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製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誌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谘詢費:反映單位谘詢方麵的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汙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物業管理費: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麵的支出。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係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租賃費:反映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麵的費用。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夥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鍾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稅金及附加費用:反映單位提供勞務或銷售產品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費用,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於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生活補助: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院期間的夥食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由於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複員軍人的補助等
醫療費: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以及按國家規定資助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支出和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
獎勵金:反映政府各部門的獎勵支出,如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獎勵、計劃生育目標責任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如嬰幼兒補貼、職工探親旅費、退職人員及隨行家屬路費、符合條件的退役回鄉義務兵一次性建房補助、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一次性經濟補助費、對農戶的生產經營補貼、保障性住房租金。
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於購置並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範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資本性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 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