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主要負責全縣城市建設、建築業、村鎮建設、市政公用事業、供水、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房地產開發管理、房地產市場管理、維修資金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物業管理、白蟻防治管理、住房保障管理、組織和指導製定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群眾防空組織建設、訓練,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管理。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等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㈠內設機構設置。
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嶽陽縣人民放空辦公室作為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局機關內設股室21個:辦公室、人事股、計劃財務股、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人防工程管理股、人防指揮通信股、城市建設管理股、勘察設計股管理股、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股、建設工程消防監管股、村鎮建設管理股、房地產市場監管股、房地產市場開發管理股、建築節能與科技股、供排水管理股、物業管理辦公室、嶽陽縣國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嶽陽縣房屋安全鑒定辦公室)、住房保障股、曆史文化名城保護股。局下設副科級事業機構3個:縣房地產開發服務中心、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縣公用工程維護中心。局下設正股級事業機構7個:縣城建檔案館、縣建設執法大隊、縣房地產監察大隊(與建設執法大隊合署辦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項目服務中心、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縣建築市場服務中心、縣建設規劃勘測設計院。
(二)決算單位構成。
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單位2019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局機關本級決算以及獨立核算的二級預算單位決算(即嶽陽縣房地產開發服務中心、嶽陽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嶽陽縣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嶽陽縣建築市場服務中心)。
第二部分 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28,022.95萬元,與2018年相比,收、支總計增加21,173.76萬元,增長309.14%。增長的主要原因:因機構改革,大部份城建項目業主單位調整為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導致項目建設資金大幅增長(如生態文明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的建設,城市黑臭水治理等)。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20,510.2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485.39萬元,占80.3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263.98萬元,占15.91%。事業收入5.00萬元,占0.02%。其他收入755.84萬元,占3.69%。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7,445.1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732.52萬元,占21.4%,項目支出13,712.59萬元,占78.6%。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6,915.72萬元,與2018年6,379.9萬元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20,535.82萬元,增長321.88%。主要原因是: 因機構改革,大部份城建項目業主單位調整為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導致項目建設資金大幅增長(如生態文明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的建設,城市黑臭水治理、新型城鎮化建設等項目大幅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5,349.7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7.99%。與2018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8,970.00萬元,增長140.5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因機構改革增加了棚戶區基礎設施改造,黑水臭水治理、汙水處理等項目支出。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5,349.7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節能環保(類)支出2,357.31萬元,占15.36%;城鄉社區(類)支出3,025.12萬元,占19.71%;農林水(類)支出2.00萬元,占0.01%;住房保障(類)支出9,965.28萬元,占64.92%;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5,050.00萬元,支出決算為15,349.7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03.95%。
其中:
1、節能環保支出-汙染防治-其他汙染防治支出
年初預算為900.00萬元,支出決算為2,357.3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61.92%。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的原因為:因機構改革,財政根據我局業務活動開展需要,即加大城市生態文明建設追加部分預算。
2、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行政運行
年初預算為1,030.00萬元,支出決算為1,380.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4.02%,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財政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開展需要增加了預算經費。
3、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城管執法
年初預算為70.00萬元,支出決算為70.0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預算與決算持平。
4、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工程建設標準規範編製與管理
年初預算為25.00萬,支出決算為25.0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預算與決算持平。
5、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工程建設管理
年初預算為375.00萬元,支出決算為404.75萬元,完成預算的107.93%,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開展的需要追加部分預算經費。
6、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住宅建設與房地產市場監管
年初預算為650.00萬元,支出決算為713.2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9.72%,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開展的需要追加部分預算經費。
7、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
年初預算為220.00萬元,支出決算為241.7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9.88%,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開展的需要追加部分預算經費。
8、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
年初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0.00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開展的需要追加部分預算經費。
9、城鄉社區支出-其他城鄉社區支出-其他城鄉社區支出
年初預算數為100.00萬元,支出決算數18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80%,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開展的需要追加部分預算經費。
10、農林水支出-扶貧-其他扶貧支出
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數2.00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根據我單位業務活動開展的需要追加了部分預算經費。
11、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戶區改造
年初預算數為530.00萬元,支出決算數為3,465.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53.91%。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因機構改革,財政根據我局2019年業務活動開展的需要追加預算經費。
12、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年初預算數為1,150.00萬元,支出決算數為6,499.5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65.18%。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因機構改革,財政根據我局2019年業務活動開展的需要追加的預算經費。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037.1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609.1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夥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1,427.9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32.10萬元,實際支出決算為8.59萬元,完成預算的26.7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與預算持平均為0.00萬元;2019年度公務用車添置數為0輛(僅保留了人民防空及建築市場執法執勤車2輛車);公務用車運行費為3.99萬元比預算減少運行費8.01萬元,減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機構改革,減少公務執行車輛的運行開支;公務接待費為4.60萬元比預算減少5.50萬元,減少原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從嚴控製“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2019年度本部門的“三公”經費決算支出為8.59萬元,同比上一年減少27.50萬元,減少了76.2%。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均為0.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為3.9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00萬元(因機構改革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公務用車運行費3.99萬元,同比上年減少27.54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機構改革減少預算單位,相應減少公務執法執勤車;公務接待費決算支出4.60萬元,同比上年決算增加0.04萬元,增長0.1%,增長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業務活動開展需要。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8.5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為3.99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支出4.6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減少的主要原因本部門2019年度未添置新車,另是因機構改革減少公務執法執勤車,僅保留了人民防空及建築市場執法執勤車2台。發生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主要是維護費2萬(其中人民防空執勤車更換警報等維護1.2萬元、建築市場執法車維護費0.8萬),油料費1.99萬(即人民防空執勤車油料費1.1萬元、建築市場執法車油料費0.89萬元)。公務接待費主要是用於國內公務接待支出即與有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2019年共接待國內公務接待批次117個、接待人次10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3,263.98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15.91%。本年支出1,170.0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6.71%。項目支出1,170.0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2,093.98萬元,
九、關於2019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加強學習。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學以致用、學以創業,加強專業知識學習,擴大知識涉獵範圍,不斷吸收新思想、新觀念、新精神、新經驗、新方法,並結合本職工作、勇於實踐、敢於創新,切實形成了屬於自身的思維模式、工作經驗和群眾方法。
二是加強管理。弘揚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堅持量體裁衣、量力而行,合理使用各種經費,合理利用各類資源,堅決克服講排場、比場麵、輕實效的現象,嚴格控製非生產性開支。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1、專項資金安排落實、總投入等情況分析
2019年縣財政安排我局項目經費16,649.30萬元,其中汙染防治支出3,100.00萬元於洞庭湖沿湖治理、城鎮黑臭水治理;城市建設支出3,882.50萬元及其他資金支出230.00萬元主要用於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9,207.90萬元主要用於棚戶區改造配套工程項目等。
2、專項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分析
2019年我局項目經費支出為13,712.50萬元,其中:用於洞庭湖沿湖治理、城鎮黑臭水治理2,357.30萬元;用於市政基礎設施建設1,400.00萬元;用於棚戶區改配套項目及其他保障性居工程項目9,955.20萬元等。項目支出均按工程進度進行支付。
3、專項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我局專項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專項核算,費用支出嚴格按財務審批程序和工程進度進行支付。
(三)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績效評價結果
加強預算編製績效管理。強化項目績效目標,對單位申報的預算項目加強審核,合理支出,所有項目必須有明細的資金測算,尤其涉及到城建、汙水與垃圾項目的資金預算。
1、加強組織領導。爭取領導重視,我局先後多次召開黨委會、局務會專題研究預算資金績效評價管理工作,明確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職能小組和職責分工,確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聯絡員,並將其作為部門日常性重要工作來抓。即設立了由局長姚正大任組長、分管副局長肖朝輝任副組長、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財計股長胡瓊波同誌為辦公室主任,鄧有林、周銀華為成員,具體負責日常預算資金管理工作,確保績效評價管理工作全麵推進。。
2、加強製度建設。根據財政局預算資金績效評價管理辦法和一係列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細化考核指標,完善考核標準,修改製定了《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預算資金績效評價考核辦法及實施細則》、《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三公”經費公開實施細則》等文件,進一步明確了績效考核工作目標,明確了評價管理考核責任,使我局的各項工作有標準、有措施的穩步開展。
3、確保實施到位。要求各股室、各二級單位製定出台了適合本單位特點的績效評價和“三公”經費公開實施管理細則,各單位必須將評價管理職責到崗、到人,嚴格執行評價管理辦法,不走過場,並結合評價結果進行總結,確保預算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的穩步推進。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9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164.77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263.19萬元。降低18.43%,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情況
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9.1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服務支出9.1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授予中小企業的合同金額為 9.15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金額的100 %。
(三)國有資產占有情況及新增配置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有車輛2輛。其中:其他公務用車2輛,主要是用於機要通信和應急保障之外公務用途的車輛;單位價值50.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單位價值在100.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
(四)一般性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9年一般性支出決算共計1,427.96萬元,其中:辦公費39.63萬元、印刷費29.82萬元、谘詢費6.76萬元、手續費0.03萬元、水費1.82萬元、電費13.62萬元、郵電費4.34萬元、物業管理費1.31萬元、差旅費17.88萬元、維修(護)費53.00萬元、租賃費13.16萬元、會議費1.28萬元、培訓費4.70萬元、公務接待費4.60萬元、專用材料費5.63萬元、勞務費32.08萬元、委托業務費889.98萬元、工會經費105.29萬元、福利費24.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06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4.38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109.60萬元、辦公設備購置30.96萬元等等。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於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等
農林水支出(類):是指用於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政府采購 :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製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幹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製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誌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谘詢費:反映單位谘詢方麵的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汙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物業管理費: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麵的支出。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係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租賃費:反映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麵的費用。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夥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鍾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稅金及附加費用:反映單位提供勞務或銷售產品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費用,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於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生活補助: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院期間的夥食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由於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複員軍人的補助等
醫療費: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以及按國家規定資助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支出和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
獎勵金:反映政府各部門的獎勵支出,如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獎勵、計劃生育目標責任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如嬰幼兒補貼、職工探親旅費、退職人員及隨行家屬路費、符合條件的退役回鄉義務兵一次性建房補助、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一次性經濟補助費、對農戶的生產經營補貼、保障性住房租金。
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於購置並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範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資本性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 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