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教育體育局2017-部門預算
編 製 說 明
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研究製定地方性的教育政策並監督執行;研究製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度計劃,科學合理確定教育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和協調教育規劃、計劃的實施;統籌管理全縣初等、中等學曆教育;主管全縣學校招生考試;綜合管理和指導各層次的非學曆培訓、學前教育、繼續教育等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理論、教材教法和教學手段方法等方麵的研究。
2、領導全縣教育係統的紀檢、監察工作;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3、指導編製並負責匯總全縣學校發展情況和教育經費-度預、決算,歸口管理本縣教育事業經費;組織、指導全縣教育係統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縣直教育單位和各中小學校的經濟責任審計。
4、會同有關部門製訂全縣教育係統有關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工作績效獎懲、人事管理等方麵的規章製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教育係統教師資格認定、招聘錄用、人員調配等工作;負責全縣教師係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
5、負責全縣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統籌管理全縣社會力量辦學,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注冊和報批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負責製定並組織實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方案,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企事業招聘等活動;指導、管理全縣學校勤工儉學工作。
6、擬訂全縣群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劃,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體係,負責全民健身工程的實施和監督管理;指導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組織協調參加縣級以上群眾性體育賽事及活動;指導和管理體育行業和群眾性單項體育協會的工作;指導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活動和體育場地普查工作;指導《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實施;負責全縣全民健身體育項目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計劃和管理;依法審查體育從業人員資格;指導全縣老-體育工作;依法管理高危體育項目的審查、批準、檢查。
7、負責全縣體育產業的開發和管理;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具體工作;承擔規範體育服務管理、公共體育設施監督管理、體育統計、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全縣競技體育、體育科學研究工作,擬定全縣青少-體育工作發展規劃,指導監督青少-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
8、指導全縣各級業餘體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後備人才基地、青少-體育俱樂部的建設;指導推動學校體育的發展,指導和管理全縣青少-體育競賽活動,抓好反興奮劑工作;負責全縣等級運動員的審核、申報、辦理工作及業餘體校教練員的崗位培訓工作;負責競賽項目裁判員、課餘訓練教練員的業務培訓、考核;製訂優秀運動員獎勵政策和措施。
9、負責全縣中小學體育和國防教育工作的管理、指導和評價;負責組織開展本級、指導協調參加縣級以上體育競賽等交流活動;指導並監督全縣學生體質狀況監測,指導協調學校陽光體育、校園足球工作的實施;負責並協調城區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負責全縣學生健康教育、環境衛生、教學衛生工作;負責並協調城區學校愛衛迎檢工作。
二、預算單位構成
預算單位構成:主要包括縣直各部門(教體局機關、縣一中、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職業中專、進修學校、儀電站、教研室、縣業餘體校、縣特殊教育學校、縣八中、湖洲學校、明德小學,共14個),各鄉鎮(毛田鎮、-田鎮、公田鎮、楊林鄉、張穀英鎮、步仙鄉、柏祥鎮、長湖鄉、筻口鎮、新開鎮、新牆鎮、黃沙鎮、中洲鄉、榮家灣鎮鹿角中心學校、榮家灣鎮麻塘中心學校、榮家灣鎮城在中心學校,共17個)
三、基本原則
本部門預算的編製堅持統籌預算內外財力,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則,即根據當-預算內外財力,以收定支,支出安排優先保證工資發放、社保支出、正常運轉等支出。
四、收支說明
2017-預算經費撥款56114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5007萬元,其他收入2004萬元,總收入63125萬元。預算總支出6312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7243萬元(其中包括工資福利支出3376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4462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9021萬元),項目支出5882萬元(其中其他資本性支出2811萬元,其他支出1061萬元,基本建設支出201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預算
2017-“三公”經費預算數為47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30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7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73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17-“三公”經費預算較2016-減少5.2萬元,主要原因是今-將控製招待次數、招待標準,盡量減少公務出車次數。
(二)政府采購情況
整個教育係統:2017-我縣教育體育係統政府采購總額41835000元,其中貸物類采購24007000元,工程類采購17828000元。
六、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
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
1、“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幹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三公”經費數包括基本支出中的“三公”經費和項目支出中的“三公”經費支出。
附件:1、嶽陽縣教體局2017-度部門收支預算總表(含機關)
2、嶽陽縣教體局2017-度部門預算支出明細表(含機關)
3、嶽陽縣教體局2017-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表(含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