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關係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活幸福,
是綜合國力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
,
是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加快發展全民健身事業
,
提高湖南人民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全民健身條例》(國務院令第560號)、《全民健身計劃(2011—2015)》以及《湖南省全民體育健身條例》
,
特製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
,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滿足人民群眾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為出發點
,
以提高全省人民身體素質和生活質量為根本任務,堅持體育事業公益性
,
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係,積極開展全民健身活動
,
加快建設全民健身場地,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組織網絡
,
為不斷提高全民身體素質,豐富群眾文化生活
,
促進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發揮積極作用。
二、目標任務
到2015-
,
基本建成與我省經濟發展相適應、與社會事業發展相協調、具有湖南特色的全民健身體係,全麵提高全省人民的體質與健康水平。
(一)廣大人民群眾的健身意識進一步增強
,
群眾體育普及程度明顯提高。城鄉居民參加體育鍛煉活動每周不少於3次
,
每次不少於30分鍾,鍛煉強度中等以上的人數占總人口的32%以上
,
其中城市達到40%以上。
(二)城鄉居民身體素質進一步提高
。
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率在90%以上,在校學生普遍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基本要求
,
青少-體質達到全國中上水平。
(三)體育健身場地設施繼續完善
。
市(州)、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四級體育健身場地設施網絡基本建成;到2015-
,
力爭人均體育場地麵積達到1.5平方米,全省各縣(市、區)建1個全民健身中心
,
2個以上健身廣場,30處以上健身路徑
,
新建或完善配套100個全民健身戶外基地(公園);各市(州)城區建1個4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中心
,
5個以上健身廣場,100處以上健身路徑
,
每個街道和社區都有公共體育設施。全省每-實施3個以上雪炭工程
;
全省每-實施1500個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逐步實現“村村有體育健身場地”、“鄉鎮有綜合性體育健身場地”目標。
(四)全民健身活動深入開展
。
遵循“因地製宜、業餘自願、小型多樣、就近就便”原則,積極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全民健身係列活動
。
廣泛組織開展戶外運動、登山、江河橫渡、春季長跑、健身展示等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動,不斷創新活動形式和內容
,
打造“一縣一品”、“江、湖、山”等全民健身主題特色活動品牌。積極組織開展農村體育、少數民族體育、青少-體育、老-人體育、殘疾人體育、職工體育活動
,
提高活動普遍化、經常化、科學化、社會化水平。
(五)全民健身組織網絡更加健全
。
市(州)、縣(市、區)普遍建有體育總會、單項體育協會、行業體育協會及老-人、殘疾人、少數民族、農民、學生等體育協會。社區體育俱樂部、青少-體育俱樂部、健身站(點)有較大發展
。
80%以上的城市街道、60%以上的農村鄉鎮建有體育組織。城市社區普遍建有體育健身站(點)
,
5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有體育健身站(點)。形成遍布城鄉、規範有序、富有活力的社會化全民健身組織網絡。
(六)全民健身指導員和誌願者服務隊伍進一步發展
。
廣泛組織優秀運動員、教練員、學校體育教師開展義務健身輔導,培養全民健身指導員骨幹
,
形成組織落實、結構合理、覆蓋城鄉、服務到位的全民健身誌願者服務隊伍。公共體育健身場所和晨(晚)練健身點均配有社會體育指導員
,
社會體育指導員綜合素質和服務水平顯著提高,數量有較大幅度增長
,
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證書的人數達到5萬人以上,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數達5000人以上。
(七)全民健身管理水平全麵提升
。
充分發揮事業單位和個人的積極性,大力加快體育社會化步伐
,
形成政府主導、部門推動、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全民健身管理體製和運行機製。積極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
不斷提高全民健身科學指導水平。
三、對策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全民健身工作的領導
,
研究製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務保障政策,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
,
寫入當地政府工作報告,列入-度管理考核目標
。
要加強有關職能部門的共同協調,明確職責
,
齊心協力,切實落實全民健身計劃的各項任務
,
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領導到位。要充分發揮各類群眾組織和社會團體在執行全民健身計劃中的重要作用
,
形成社會化的全民健身組織網絡。
(二)廣泛宣傳引導
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特點和互聯網的優勢
,
開展全民健身公益宣傳、知識普及、新聞報道和專題討論,鼓勵各地新聞媒體設置專欄或專版(時段)
,
廣泛宣傳全民健身計劃,認真開展體育健身谘詢活動
,
增強廣大群眾的科學健身意識,營造全民健身的濃厚社會氛圍
。
出版全民健身科普圖書和電子讀物,提高全民健身科學素養。
(三)確保經費投入
各級政府要將全民健身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並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對全民健身的投入
。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條例》規定,將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
留歸各級體育主管部門使用的彩票公益金,要根據有關規定保證60%足額用於全民健身事業
,
並加強監督管理。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以捐贈形式支持全民健身計劃
,
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大力發展體育旅遊業和健身休閑用品業。
(四)加大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力度
,
提高設施利用率
各級政府要按照國家有關公共體育設施用地定額指標規定
,
將城鄉公共體育健身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用地利用總體規劃,新建居住區要按照國家有關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標準
,
建造體育健身設施;已建造的體育健身設施
,
不得挪作他用。繼續實施“全民健身路徑工程”、“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雪炭工程”、“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健身廣場工程”和“戶外基地工程”
,
充分利用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和江、湖、山等自然條件,建設公共體育設施及健身布道、登山布道等戶外運動設施
。
爭取有效措施,提高現有公共體育場館利用率
。
完善學校體育場地向公眾開放製度,對向公眾開放的學校給予支持
,
為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的學校辦理有關責任保險。公園每天安排固定時段向公眾健身開放
,
要積極創造條件將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
(五)加強健身指導力度
,
提高科學化水平
建立健全社會體育指導員組織體係
,
做好對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管理和服務工作。完善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製度
,
建立投入和激勵機製,不斷發展壯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
,
優化結構、增強活力。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要提供培訓經費
,
完善培訓體係,創新培訓方式
,
提高培訓質量。積極開展社會體育指導員職業資格培訓和鑒定
,
動員社會力量積極開展全民健身誌願服務活動,形成以社會體育指導員為主體
,
優秀運動員、教練員、體育科技工作者 、體育教師、體育專業學生和社會熱心人士廣泛參與的全民健身誌願者服務隊伍,豐富全民健身的內容
,
擴大競技體育的群眾基礎。健全體質監測服務機構
,
開展城鄉居民常體質監測和科學技術健身指導。每五-開展一次全省性的國民體質監測。
(六)製定實施“社會體育項目振興計劃”
,
提高社會體育活動水平
按照“鞏固優勢項目
,
提高普及項目,發展新興項目”的指導原則
,
研究確定重點開展的優勢項目,大力提高普及項目的運動水平
,
明確發展的新項目。依靠社會力量在全省建立若幹社會體育項目訓練基地
,
完善社會體育競賽製度,以活動促普及
,
以普及促提高,以賽事來檢驗
,
爭取每個市州重點抓2個以上社會體育項目,努力培養一批優秀的社會體育項目後備人才和主力軍。
(七)全民健身活動進一步深入開展
積極開展青少-以學校為重點、城市以社區為重點、農村以鄉鎮為重點全民健身活動。
切實加強青少-體育
。
全麵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廣泛深入開展“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
,
保證學生在校期間每天至少參加1小時的體育鍛煉活動。積極開展課餘體育訓練
,
倡導科學、健康的體育健身和生活理念。辦好各級各類體育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
。
加強青少-體育俱樂部、青少-校外體育活動中心和營地建設。
大力發展城市社區體育
。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城市社區體育工作作為社區建設的基本內容,統籌規劃
,
加大投入,不斷改善社區居民體育健身環境和條件
。
街道辦事處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建立體育健身指導站、體育俱樂部等體育組織
,
培育發展基層體育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區體育類社會組織;扶持社區居民委員會提高體育服務能力
,
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廣泛經常的社區體育健身活動。每二-評選一次“全省城市體育先進社區”。
加快發展農村體育
。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發展農村體育納入當地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統籌城鄉全民健身事業發展
,
促進城鄉體育資源和公共體育服務均衡配置,增強農村基層體育公共服務能力
。
充分發揮包括鄉鎮綜合文化站在內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作用,利用好農村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體育設施和體育人才資源
,
在傳統節和農閑季節廣泛組織農民體育活動,開展“體育下鄉活動”
,
組織好每-一次全省性農民體育競賽活動。
著力推動職工體育
,
積極發展少數民族傳統項目,老-人、殘疾人體育進一步發展。
(八)大力實施全民健身精品戰略
,
傾力打造群眾體育品牌活動
精心組織好四-一屆的大眾體育運動會及國家每-8-8“全民健身”、全省每-8-8所在的周為“全民健身周”活動
,
傾力打造“假體育”、“公園體育”、“廣場體育”、“休閑體育”等城鄉健身景觀和全民健身品牌活動。
創建“一縣一品”全民健身主題特色品牌活動
。
“一縣一品”是指縣(市、區)順沿曆史,繼承傳統
,
發揮優勢形成的一項具有地方或民族特色,有群眾基礎、有文化底蘊的體育項目
,
以此帶動整個縣(市、區)體育事業的全麵發展。
打造“江”、“湖”、“山”三個具有湖南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動新品牌
。
“江”指湘江,即構建湘江健身走廊
,
把長沙、株洲、湘潭、衡陽、永州五城市,以湘江為紐帶
,
以各地健身設施為依托,以各具特色的健身活動為內容
,
聯貫結起來形成一條設施完備、活動不斷、規模大、影響遠的湘江健身走廊。“湖”指洞庭湖
,
即建成環洞庭湖生態健身圈。充分利用常德、益陽、嶽陽三市環洞庭湖生態旅遊資源
,
布設係列健身項目,如自行車、輪滑、龍舟、劃船等
,
把生態旅遊和環湖健身有機結合起來,吸引更多的人參與
,
在大自然中運動,讓洞庭湖動起來
。
“山”是指名山,包括張家界、邵陽崀山、南嶽衡山、湘西鳳凰南長城等
,
組織開展一係列以登山、攀岩為主題的省內、國內乃至世界性的登山活動,形成品牌
。
促進體育和教育、體育和文化、體育和旅遊的結合,促進全民健身活動融入城市優美景觀
,
吸引更多的群眾參與到全民健身活動中來。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
本計劃在省政府領導下,由體育局會同有關部門、群眾組織和社會團體共同推行
,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依照本計劃,結合當地實際製定本行政區域的《全民健身實施計劃》
,
並責成體育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組織共同組織實施。
各級體育主管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
,
認真履行職責,積極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辦法
,
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政策保障、人員配備、資金投入、監督獎勵等措施
,
並建立目標責任製,簽訂責任書
,
實行目標考核。
(二)加強績效評估
。
縣級以上體育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對《全民健身計劃(2011—2015)》和《全民健身實施計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指導,並在2014-對實施成效進行全麵評估
,
將評估報告報本級人民政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議事程
,
定期聽取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
對為全民健身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