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鄉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嶽陽縣畜禽養殖業發展規劃(2015—2020-)》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8-12
嶽陽縣畜禽養殖業發展規劃(2015—2020-)
為推動我縣畜禽養殖業轉型升級,提高動物疫病防控水平,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有效防治畜禽養殖汙染,促進我縣畜禽養殖業健康可持續發展,製定本發展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控量、保質、轉型、增效”的目標,堅持區域化布局、適度規模化發展、標準化生產,著力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著力防治畜禽養殖汙染,不斷推進產業化經營,確保我縣畜禽養殖業優質、高效、安全、健康、可持續發展,使畜禽養殖業成為我縣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經濟快速發展的綠色支柱產業。
二、工作目標
以“資源節約利用、環境不斷改善、產業持續發展、效益穩步提高、產品質量可靠、社會和諧穩定”為宗旨,努力推進畜禽養殖業進一步轉型升級,實現我縣畜禽養殖業的大轉型、大發展和大提升。
(一)科學規劃,實現畜禽養殖業區域化集約發展
1.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
禁養區是指禁止建設和存在有畜禽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以下統稱畜禽規模養殖場)的區域。要引導和督促禁養區內已有的畜禽規模養殖場限期搬遷、轉產或關停。我縣禁養區主要包括:城鎮居民規劃區、學校、醫院等人口聚集區;距動物診療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產品集貿市場、其他畜禽規模養殖場、動物隔離場所、無害化處理場所等安全距離內的防疫隔離區;鐵山庫區集雨區及其他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衝區等生態功能區;基本農田保護區;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規定的其他禁養區域。
限養區是指實行畜禽養殖總量控製,禁止新建、擴建畜禽規模養殖場的區域。限養區內已建成的畜禽規模養殖場要限期完成汙染綜合治理,對沒有實現達標排放且無法完成限期治理的,要限期搬遷、轉產或關停。我縣限養區主要包括:禁養區外延500米內的緩衝區域;畜禽養殖汙染物排放超過或接近環境容量的鄉鎮;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規定的其他區域。
適養區原則上指禁養區和限養區範圍以外區域。適養區內建設畜禽規模養殖場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當地環境承載量的要求。
2.明確畜禽養殖業區域化發展方向
按照“統一規劃、相對集中、規模適度、管理規範、綜合利用”的要求,嚴格落實畜禽養殖區域布局規劃,重點構建布局科學化、發展集約化、生產專業化、經營一體化的農業發展格局,以板塊優勢做大做強優質生豬生產區、特色禽類生產區、優質草食動物生產區等特色養殖區。
(1)優質生豬生產區
建設以柏祥鎮、長湖鄉、步仙鄉、楊林鄉、黃沙街鎮、筻口鎮、新牆鎮等鄉鎮為核心的優質生豬生產區。推動品種改良,加強規模養殖場標準化建設,強化疫病防治與投入品監管,開展清潔健康養殖,推動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引導該區域生豬養殖走高效、安全、生態的可持續發展道路。
(2)特色禽類生產區
建設以楊林鄉、步仙鄉、筻口鎮、中洲鄉、鹿角鎮、柏祥鎮、公田鎮、甘田鄉、饒村鄉等鄉鎮為核心的特色禽類生產區。重點發展土雞、鴿子、水禽等特色養殖,扶持做大做強龍頭企業,輻射帶動養殖發展與產業鏈整合,確保該區域禽類養殖創建特色品牌。
(3)優質草食動物生產區
建設以-田鎮、步仙鄉、長湖鄉、柏祥鎮、張穀英鎮、雲山鄉、相思鄉等鄉鎮為核心的優質草食動物生產區,積極宣傳發動,適度引導扶持,力爭該區域肉牛、肉羊等優質草食動物養殖有較大的發展。
(二)控量提質,實現畜禽養殖業適度規模化發展
1.嚴格落實控量提質發展策略,控製畜禽規模養殖無序擴張,新建、改建、擴建畜禽規模養殖場必須符合環境承載量;大力推動“退出散養、退出庭院、退出村莊”,提倡發展養殖園區(小區),重點調整養殖結構,優化養殖品種,不斷提高養殖技術水平與養殖效益。
2.以畜禽養殖區域化布局為藍本,因地製宜地優選出適合當地發展的特色養殖品種,大力推動重點養殖鄉鎮、專業養殖村建設,打造特色養殖,以特色提高競爭力。
(三)規範養殖,實現畜禽養殖業標準化生產
1.進一步規範規模養殖準入。強化對屬地鄉鎮建設意見的征詢,規範畜禽規模養殖場建設的備案與審批,按規定流程落實國土用地備案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嚴格動物防疫條件合格審查,確保環保、防疫等相關措施落實到位。
2.著力規範畜禽養殖行為。加快畜禽養殖的標準化建設,建立、推廣畜禽規模養殖標準化生產技術規範,落實“畜禽良種化、養殖設施化、生產規範化、防疫製度化、糞汙無害化”的五化要求。
3.全麵實施畜禽規模養殖場的建檔工作,嚴格規範養殖代碼管理。全縣已建、新建、擴建、改建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均應到縣畜牧水產部門依法辦理建檔備案登記手續,並接受動態監管。
(四)強化監管,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
1.加強監管體係建設,規範監督執法行為。完善常監管、定期抽檢與專項監測相結合的監管機製,促使畜禽養殖監管常態化、製度化、係統化;推動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係建設,確保無重大動物疫情和重大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發生。
2.落實養殖生產者是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加快建立健全畜禽養殖生產經營企業(業主)自檢、社會中介機構接受委托檢驗和執法機關抽檢相結合的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及動物疫病防控的檢驗檢測體係;督促畜禽規模養殖場按要求配套相關畜牧獸醫專業技術人員,規範填寫《畜禽規模養殖檔案》;推動開展畜禽養殖業無公害農產品認證,鼓勵開展綠色食品認證,提升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五)因地製宜,實現畜禽養殖業廢棄物綜合利用
1.“減量化”。督促畜禽規模養殖場采取科學的飼養方式和適宜的廢棄物處理措施,減少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產生量和向環境的排放量。
2.“無害化”。強化監管畜禽規模養殖場按相關規定嚴格落實畜禽糞汙、病死畜禽、流產胎兒、胎衣、獸藥瓶(包裝盒)等各類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
3.“資源化”。積極推行畜禽養殖業清潔生產和生態養殖,提倡 “養殖糞汙—沼氣—種植業(漁業、林業)”的循環利用,推廣采用糞肥還田、製取沼氣、製造有機肥等方法對養殖糞汙進行綜合利用,變廢為寶,提高養殖綜合效益。
(六)創建品牌,實現畜禽養殖業產業化發展
1.創新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和管理。按照“政府引導、群眾自願、市場運作、效益優先”的原則,積極引導養殖大戶、中介組織和經紀人成立專業合作社,適當外聯本行業專家、基層獸醫,加強行業信息、養殖技術的交流以及行業自律。
2.推進畜禽養殖業專業服務市場的建設和管理。適時開展種苗、飼料、獸藥、畜禽產品等專業批發市場和專業定點屠宰場、冷庫、冷鏈物流園等流通鏈路的建設,降低生產成本,為我縣畜禽養殖業市場化發展提供有利條件。
3.狠抓畜禽養殖業品牌創建。堅持“外引和內扶並舉”的原則,重點培育帶動力強、業內知名度高、品牌信譽好的養殖龍頭企業,延伸畜禽養殖產業鏈,發展特色產業;鼓勵龍頭企業從事產品深度開發,鼓勵養殖企業參與“三品一標”創建工作,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產品附加值和市場占有率。
三、工作重點
(一)完善畜禽標準化養殖體係
1.大力推進畜禽品種改良。加大開展生豬、牛等大型家畜的人工授精的工作力度,進一步規範人工授精站建設,培訓人工授精技術人員,推動品種改良;鼓勵開展地方種質資源畜禽的養殖,鼓勵開展特色禽類與草食動物的引種及養殖,豐富優化我縣養殖結構。
2.大力推進畜禽養殖設施配套建設。規範畜禽規模養殖準入,進一步落實畜禽規模養殖場建設的設施配套,確保畜禽圈舍、飼養和環境控製等生產設施設備滿足標準化生產需要,落實自動化、精確化飼養與高效自動化環境控製,實現畜禽健康養殖。
3.大力推進畜禽養殖規範化生產。製定並實施包括規模養殖場的選址與設計、投入品管理、飼養管理、品種繁育、疫病防控、環境保護、管理製度等方麵的養殖技術規範,宣傳推廣無公害養殖標準與養殖技術,推進我縣畜禽養殖的規範化和標準化生產,進一步推動我縣養殖方式的轉變。
(二)完善畜禽養殖業疫病防控體係
1.完善動物疫病防控的組織保障和技術保障。完善動物疫病防控初診實驗室、動物防疫物資儲運設施建設;完善動物疫病監測、流行病學調查、強製免疫、疫情預警、疫情報告、染疫動物強製撲殺與無害化處理的技術方案和工作方案,完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2.強化動物疫病防控監督執法。嚴格落實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查,確保畜禽規模養殖場防疫設施與無害化處理設施的配套建設與正常運轉;指導並督促畜禽規模養殖場建立科學的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積極開展疫病預防接種工作,強化免疫標識管理;嚴格落實畜禽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適時推進動物檢疫電子出證工作。
(三)完善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保障體係。
1.建立和完善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製度。落實鄉鎮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專人專職配備;嚴格實施獸藥GSP管理,加強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養殖投入品的常監管,嚴厲打擊養殖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物質和人藥獸用等違法行為;嚴格落實獸藥休藥期和處方藥管理;嚴格落實病死畜禽的無害化處理,嚴禁出售、屠宰和加工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畜禽。
2.推動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係統建設。嚴格落實畜禽規模養殖場《畜禽養殖檔案》的及時、真實、規範錄入;以動物檢疫電子出證係統為基礎,逐步建設包括投入品使用、免疫和疫病監測、產品質量抽檢等各項記錄在內的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係統。
(四)完善畜禽養殖業汙染防治體係
1.編製畜禽養殖汙染防治規劃。明確畜禽養殖汙染防治目標任務、工作重點區域及汙染防治措施。
2.落實畜禽規模養殖場環境影響評價機製。所有已建、新建、改建、擴建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落實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措施,確保排放達標。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大型畜禽規模養殖場,應當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其他畜禽養殖場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大型畜禽規模養殖場由環保部門認定並公布。
3.嚴格執行“三同時”製度。畜禽規模養殖場根據養殖規模和汙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設的養殖糞汙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4.加強畜禽養殖環境監測。強化環保部門與畜牧部門的工作聯動,以養殖集中地區的養殖汙染整治為重點,加強畜禽規模養殖場的環保指標常監測,落實監測報告製,綜合整治養殖汙染問題。
(五)完善畜禽養殖技術推廣服務體係
1.推廣畜禽養殖標準化生產技術。大力推廣標準化養殖技術規範和無公害養殖標準與養殖技術,為轉變我縣畜禽規模養殖的生產方式提供技術指導。
2.完善基層技術服務網絡。加強畜禽養殖業防疫、檢疫、藥政、飼料、環保等相關監管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技術交流,提升履行職責的能力和水平;加強隊伍建設,完善基層技術推廣體係,增加養殖科技含量,為畜禽養殖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技術保障。
3.創新畜禽養殖技術推廣與示範方式。進一步完善縣畜牧水產信息網建設的宣傳服務功能,製作技術宣傳視頻和技術手冊,建立完善信息發布平台,開通技術服務熱線等,以多種途徑加強法律法規、政策方針宣傳與養殖技術培訓,全麵、及時地為養殖戶提供法律法規、政策理念、技術服務和市場信息,提高畜禽養殖從業者的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對發展規範、影響力強、示範效益明顯的畜禽規模養殖場以不同形式予以推介宣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協調
縣人民政府將養殖業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三農”工作和全麵建成小康社會考核範疇;加強畜禽養殖業科學發展的工作領導,健全相關職能部門及各鄉鎮的工作聯動和協調機製,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及時研究和解決養殖業發展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二)加強項目整合,增加財政投入
充分利用、科學整合養殖、環保、能源等專項資金,同時整合發改、農業綜合開發、國土資源、農業、林業、水利、衛生、食監、經管、商務等部門的相關涉農項目,以及縣財政安排必要的專項資金,大力支持畜禽養殖業轉型升級、養殖汙染防治以及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支持畜禽養殖業轉型升級和汙染防治的專項資金主要用於:規劃建設養殖園區,支持禁養區內畜禽規模養殖場的搬遷或關閉,落實養殖區域規劃布局;鼓勵畜禽規模養殖場標準化改造特別是配套建設廢棄物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落實無法限期治理達標的畜禽規模養殖場關閉退出養殖行業等。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專項資金主要用於:進一步完善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係的建設,支持畜禽產品安全監管的抽樣及檢驗檢測,落實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
(三)加強監督管理,嚴格責任追究
1.強化監管與執法。製訂科學嚴謹的監管製度,明確監管職責,加大對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畜禽養殖投入品的監管以及加強“瘦肉精”等違禁品的監測,強化動物疫病防控,嚴格動物衛生監督,強化對畜禽規模養殖場排放達標情況的常監測,實行舉報獎勵製度,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畜禽養殖監管工作的積極性。
2.嚴格責任追究。從嚴查處動物防疫、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和養殖環境汙染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法違規的畜禽規模養殖場,依法采取相關處罰;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對監管失職、瀆職的工作人員,視情節予以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