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嶽陽縣城區巡遊出租汽車行業的穩定健康發展,提高服務質量,滿足市民出行需求,適應現行社會經濟發展,結合我縣實際,製定《嶽陽縣城區巡遊出租汽車運價與燃油價格實行聯動方案(征求意見稿)》。
一、價格聯動工作背景
巡遊出租汽車作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既有效緩解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壓力,也為乘客提供了靈活、便捷的出行服務,同時承擔著城市就業“蓄水池”的重要作用,為城市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按國省關於深化巡遊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巡遊出租汽車運價要與其個性化的服務定位相協調,與城市公共交通價格保持合理的比價關係,要綜合考慮出租汽車運營成本、居民和駕駛員收入水平、交通狀況、服務質量等因素,科學製定、及時調整出租汽車運價水平和結構,因此我局依據經營者申請積極開展嶽陽縣城區巡遊出租汽車運價聯動工作。
二、運價聯動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1998年5月1日起實施)
(2)《湖南省定價目錄》(2023年3月5日起施行)
(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2016年10月27日發布)、
(4)《湖南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交通運輸領域重點價格改革任務調度督查工作的通知>》(2017年1月9日發布)
二、目的和作用
為合理疏導車用天然氣價格上漲對巡遊出租車運營成本的影響,維護廣大出租車駕駛員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我縣出租車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