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機關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嶽陽縣人社局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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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關於進一步規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嶽陽縣機關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現製訂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此次公開選調,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筆試與麵試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調計劃與要求

  本次計劃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職位(崗位)16 個,計劃18名(其中:公務員職位6個;事業單位崗位12個)。具體崗位、計劃及要求詳見《嶽陽縣機關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附件2)。

  三、公開選調範圍及條件

  (一)公開選調範圍

  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全額與差額)在崗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4年7月及以後出生),其餘以此類推,具體崗位的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表(附件1、附件2);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8.幹部人事檔案中無影響流動調配的問題;

  9.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曆等其他條件。

  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尚在新錄用(聘用)人員試用期、任職試用期或者新提拔擔任領導職務在現任職務崗位未滿1年的;公告發布後,晉升職級和法官、檢察官等級的;

  7.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8.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9.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到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屬新錄用公務員或事業人員當年度考核結果為不確定等次的情況除外);

  10.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或遴選職位(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係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係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位工作)。

  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工作經曆年限等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共5天,逾期不予補報。

  報名地址:嶽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辦公樓301室(嶽陽縣榮家灣街道長豐路1號)。

  2.報名所需資料

  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本公告和職位表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除填寫報名信息外,還須將本人近期紅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背麵注明姓名)、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學曆(學位)證原件、同意報考證明原件(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均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以及職位表中要求的其它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3.報名注意事項

  (1)每名報考人員隻能報考一個職位(崗位),多報視為無效。

  (2)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選調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確認後不得修改報名信息、材料和報考職位。

  (3)報考人員必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和材料,確保合法合規、真實有效。偽造、塗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選調資格的;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其本次選調資格。

  (4)未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和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編辦和縣財政局負責。

  主要查驗考生的如下材料:①《嶽陽縣機關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②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③同意報考證明(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均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④工作經曆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上述材料按承諾製報名要求,其材料須合法合規、真實有效。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才能進入下一個環節。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選調條件,取消其選調資格。

  A類職位(崗位)報考人數與選調職位計劃的比例為5︰1。報考人數低於5︰1的,核減選調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計劃。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職位,由選調單位提出意見,經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後,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最低不低於3:1),或修改報名條件、延長報名時間。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B類職位(崗位)報考人數與選調職位計劃的比例為3︰1。報考人數低於3︰1的,核減選調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計劃。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職位,由選調單位提出意見,經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後,修改報名條件、延長報名時間。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三)考試

  考試方式:A類職位(崗位)進行筆試+麵試,B類職位(崗位)僅麵試。

  1.筆試

  僅A類職位進行筆試。

  (1)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待定。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上載明為準。請考生及時關注嶽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

  (3)筆試形式、分值。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文稿寫作。

  (4)筆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於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的職位(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5)筆試紀律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接受安全檢查,實行“無聲”入場。如有抄襲、協助抄襲、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將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五年內限製報考,也不推薦其報名參加縣以上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試。

  筆試結束後,對考試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對報考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的,將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報考人員在考試時有保護好自己題本、答題卡和草稿紙的義務,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襲,對被抄襲而導致雷同的,按成績無效處理。如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2.麵試

  A類、B類職位(崗位)均進行麵試。

  (1)麵試對象的確定。

  A類職位按照選調職位(崗位)計劃2: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麵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末位分數並列)的考生,一同進入麵試。

  B類職位(崗位)經資格初審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全部進入麵試。

  (2)麵試時間、地點待定,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嶽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持通訊暢通。

  (3)麵試為結構化麵試,結構化麵試主要測評考生綜合分析、計劃組織與協調、應變與情緒自控、人際交往、語言表達等能力。麵試分值為100分。

  (4)麵試設最低分數線。麵試最低分數線適用於所有實際參加麵試人員的職位(崗位)。選調職位(崗位)實際參加麵試人員麵試成績必須不低於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麵試考官組、同一套麵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崗位)麵試人員總成績(有效成績)的平均分的90%。未達到麵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綜合成績合成

  A類職位(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麵試成績×40%;

  B類職位(崗位)綜合成績=麵試成績。

  A類職位(崗位)筆試成績、麵試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A類職位綜合成績和B類職位麵試成績為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數。筆試成績、麵試成績、綜合成績均及時在嶽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s://www.sgf2.com)公示,筆試成績、麵試成績、綜合成績公示結束後,考生可在兩天內申請複查本人成績,過期不予受理。

  (五)同分處理辦法

  按下列方法依序處理:①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②再相同的,加試。

  (六)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選調職位計劃,按該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費用由體檢對象承擔。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規定實施。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髒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複檢。當日複檢、當場複檢及非當日、非當場複檢都隻能進行一次,複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4.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

  (七)選崗與考察

  報考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和縣農業農村局財務崗位的考生集中選擇選調單位,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選擇選調單位時,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自主選擇;選擇過程公開,選擇結果現場公示。現場確認簽字,不得更改。其他選調崗位不進行集中選擇選調單位。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報考資格條件等方麵的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情況、與選調職位(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組織考察時,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並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考察合格人員為擬選調對象。

  (八)遞補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選調職位(崗位)計劃出現空缺時,可按該職位(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1次。

  (九)公示

  擬選調對象名單在嶽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一經公示,之後不再進行遞補。

  擬選調對象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有異議但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經集體研究實行選調試用,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相關選調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擬選調人員在公告發布前新晉升職級的,應符合“在現任職級崗位任滿1年”的規定,方可辦理轉任手續。

  五、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選調,由縣委組織部牽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實施,縣委編辦參與,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六、其他有關事項

  1.凡未按要求參加從“現場報名”到“流動調配手續辦理”等任一環節的,均視為放棄選調資格。

  2.公開選調工作期間,報考人員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及時關注“嶽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的公告、通知,特別要關注從筆試到流動調配手續辦理各個環節的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錯過的責任自負。

  3.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嚴格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對考生和工作人員各種形式、各個環節的違紀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查處。

  5.谘詢電話

  縣委組織部公務員二辦:0730-7620291

  縣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股(流動調配):0730-7662170

附件1:嶽陽縣2025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4).xls

附件2:嶽陽縣2025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3).xls

附件3:嶽陽縣機關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3).doc

  中共嶽陽縣委組織部

  嶽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