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公開稿)
根據縣委統一部署,縣委第一巡察組於2024年3月4日至5月10日,對我委進行了政法領域對口專項巡察。2024年7月20日,縣委第一巡察組在我委召開了巡察情況反饋會,指出了我委在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重大決策部署、懲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等方麵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改進意見和建議。針對巡察組反饋的情況,我委迅速召開專題會議,列出問題清單,認真抓好整改落實。到目前為止,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已經基本整改到位,現將整改情況通報如下。
一、組織整改落實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政治站位。為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成立縣委政法委落實縣委第一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書記擔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擔任副組長,各室負責人擔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二)細化實施方案,壓實整改責任。針對巡察組反饋的情況,我委製定整改方案,細化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三)堅持舉一反三,推進長效常治。充分運用巡察成果,找準問題“症結”,修訂完善規章製度,紮緊了製度籠子,提高了製度執行力。通過不折不扣地落實巡察整改,切實把巡察反饋意見和建議轉化為提升政法工作動力。
二、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
(一)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省委、市委和縣委工作要求方麵
1.關於理論學習不深入問題整改情況。
(1)關於“第一議題”製度執行有差距問題整改情況。進一步完善了“第一議題”製度,明確“第一議題”製度由辦公室牽頭落實。委務會組織對“第一議題”製度進行了集中學習,進一步提升政治覺悟。2024年委務會,全部按要求落實“第一議題”製度。
(2)關於理論中心組學習製度落實不到位問題整改情況。完善2024年度理論中心組學習計劃,確定每月學習專題內容,7月份以來,開展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黨紀學習教育、社會穩定風險、黨的自我革命等6次專題學習。
2.關於履職盡責有短板問題整改情況。
(3)關於創先爭優意識不強問題整改情況。2024年,統籌協調抓好各項政法工作,全力推進爭先創優,我縣評為全省平安建設先進縣市區。一是常態推進掃黑除惡鬥爭。出台《嶽陽縣掃黑除惡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保護機製》《嶽陽縣常態化掃黑除惡鬥爭獎勵辦法》等製度文件。加強案件督辦,深入推進“打財斷血”“打傘破網”,依法完成“劉七零涉黑案件”涉案財物移交處置工作,依法審判以顏擁華為首的惡勢力集團案件。二是深入推進“利劍護蕾”專項行動,發出“三書一函”27份,開展聯合執法行動12次,製發《督促監護令》6份,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全部整改到位。2024年6月,市平安辦對嶽陽縣組織驗收,完成了“利劍護蕾”摘牌。三是推進民調提升。出台《嶽陽縣推進平安建設民意調查成績大提升實施方案》《嶽陽縣2024年民情大走訪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督促公安等部門組織開展多輪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統一、治安問題整治等行動,深入開展民情大走訪、義務巡邏、農家夜話等係列活動,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利劍護蕾”、綜治民調宣傳。
(4)關於執法監督不到位問題整改情況。建立了執法監督會商製度,形成監督合力。落實執法監督製度,2024年10月份,聯合嶽陽樓區、雲溪區兩地黨委政法委開展案件交叉評查工作,評查法院、檢察院、公安各10件案件,對不合格案件和基本合格案件推動整改。切實加大案件會商力度,對於案情複雜、社會影響較大等重大疑難案件,召集公檢法進行協調會商,進一步統一辦案思想。
(5)關於基層網格化管理有短板問題整改情況。9月,組織對全縣網格員,以鄉鎮為單位進行業務培訓,對事件上報、信息采集等工作進行再培訓,動員網格員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11月,與縣婦聯共同舉辦全縣基層矛盾糾紛化解暨“一村一和姐”能力培訓班。加強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2024年12月,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工作情況,提出初步設想。2025年2月5日,正式印發《嶽陽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工作方案》。目前,綜治中心建設已經完成場地選址,正在進行圖紙設計。鄉鎮綜治中心建設待上級出台工作建設方案後,再啟動建設。
(6)關於訴源治理工作推動成效不明顯問題整改情況。嚴格執行《深化訴源治理推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實施方案》,督促縣人民法院加大對行業調解部門的指導力度,2024年法院受理調解案件3399件,成功率50.13%;督促司法行政機關加大調解人員培訓力度,優化調解員隊伍,建立調解員動態管理,2024年調解案件5133件,調解成功率為99.8%。全域推行“群英斷是非”工作法,召開全縣“群英斷是非”工作法全域推廣工作部署會,出台《嶽陽縣全域推廣“群英斷是非”工作法工作方案》,明確了目標任務、標準要求和時間節點。
(7)關於維穩工作研判不到位問題整改情況。認真學習貫徹《維護社會穩定責任製規定》《湖南省維護社會穩定責任製實施細則》等精神,並提請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議集中學習。全麵開展涉穩風險信息摸排化解工作,聯動屬地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穩妥做好思想疏導、教育引導等工作。
(8)關於司法救助審核不嚴格問題整改情況。嚴格執行《湖南省國家司法救助製度實施辦法》等文件,始終堅持輔助性救助、屬地救助、公正救助、及時救助等原則,遵循申請、審批、發放等程序,紮實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審核力度,對近三年開展的司法救助案件進行“回頭看”,及時發現和整改司法救助案件中存在的資料缺失等問題,進一步提高司法救助質效。
3.關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有差距整改情況。
(9)關於思想上不夠重視問題整改情況。2024年5月、9月、10月分別召開了三次意識形態專題會議,分析研判了維穩和執法監督相關涉意識形態領域問題。
(10)關於輿情處置不夠有力問題整改情況。嚴格落實輿情管理製度,進一步完善“三同步”機製,加強對涉政法輿情等敏感事件的應對工作,全年沒有發生重大涉政法輿情事件發生。目前,巡察組提到的“丹楓家園”非法集資案件,已經完成破產清算、招商引資、資金分配等工作,處於穩定狀態。
(11)關於沒有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年終述職述德述廉報告問題整改情況。2024年,已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班子及班子成員的年終述職述德述廉報告,並由辦公室與政工室共同審閱把關。
(二)貫徹落實懲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情況方麵
4.關於黨內監督職能弱化問題整改情況。
(12)關於未健全完善對政法單位監督機製問題整改情況。出台了《縣委政法委政治督查、紀律作風督查巡查工作製度》,並按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先後對縣司法局病殘吸毒人員收治中心、縣拘留所、縣看守所開展了3次督查。
5.關於作風建設有待加強問題整改情況。
(13)關於形式主義仍然存在問題整改情況。深入推進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精簡會議、改進文風、規範督導檢查。2024年下半年,除了上級要求必須限期召開的工作會議外,其他重點工作全部實行多會合一,盡量減少鄉鎮(街道)負擔。
(14)關於幹部作風不嚴不實問題整改情況。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談心談話提醒。強化對全縣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控措施,自3月後全縣無精神障礙患者命案發生。重新修訂《嶽陽縣肇事肇禍嚴重精神病障礙患者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各單位的職責,在落實管控、實施救助方麵更加科學合理。該辦法於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
(三)貫徹落實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方麵
6.關於隊伍建設有短板問題整改情況。
(15)關於執行機構編製不規範問題整改情況。嚴格按照嶽縣編辦〔2023〕32號要求,嚴格按照核定的內設機構數量安排辦室主任。健全人事工作製度,先後有2名公務員、1名事業編製人員完成了職級晉升,1名事業編製人員完成轉崗。
(16)關於幹部專業化程度不高問題整改情況。健全幹部學習製度,組織黨員幹部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累計開展集中學習5次、交流研討12次。領導班子及機關幹部參與全國省市政法係統政治輪訓、縣管領導幹部集中輪訓、宣講報告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類政治學習10批次,切實做到學懂弄通、融會貫通。
(17)關於幹部考核不到位問題整改情況。按要求開展了公務員平時考核製度,每季度及時向縣委組織部報送考核結果。平時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事業工作人員考核結合工作績效、民主測評等方式評選先進。
7.關於黨建引領作用發揮不夠問題整改情況。
(18)關於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的現象問題整改情況。按月完成黨建清單事項,按要求開展“一月一課一片一實踐”活動,通過組織學習、培訓等方式,不斷增強黨性觀念。結合業務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黨建活動,組織黨員赴烈士陵園、警示教育基地、任弼時紀念館等紅色教育基地,提高黨員的參與度和積極性。
(19)關於組織生活會落實存在短板問題整改情況。2025年1月10日,召開組織生活會。嚴格會議程序,會前,組織學習、談心談話等環節落實到位。會上,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達到互促共進的目的。
(20)關於民主生活會開展流程不規範問題整改情況。2025年1月10日,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會前,組織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領導班子成員之間、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辦室負責同誌開展談心談話,交流思想,交換意見。采取座談會、上門走訪、個別訪談以及征求意見箱等征求到的意見建議進行認真梳理。按照民主生活會主題的要求認真撰寫班子和個人對照檢查材料,對照問題,自我剖析,開展有“辣味”的批評和自我批評。真刀真槍查擺問題、解決問題。
(21)關於安排黨外幹部從事黨建工作問題整改情況。2024年7月1日,完成機關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選舉出黨支部書記、副書記、黨支部委員人選,並明確黨建工作具體負責同誌。
(四)貫徹落實上輪巡察等監督發現問題整改方麵
8.關於上輪縣委巡察反饋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問題整改情況。完善財務管理製度,嚴格執行《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法律法規,加強財務支出管理,強化支出責任。嚴格規範選人用人程序,堅持集體研究、集中表態,確保人崗相適、人盡其才。
三、持續深化後續整改
(一)強化責任擔當。堅持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責任,抓重點、破難點,把整改責任持續壓實到崗、傳導到人,調動全體機關幹部積極性,主動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不斷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二)鞏固整改成效。將巡察整改同全麵做好其他各項工作有效結合起來,努力將整改的過程變為解決全麵從嚴治黨、加強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的過程,變為加強掃黑除惡、信訪維穩、平安建設、政法隊伍等工作的過程,真正把巡察的成果體現在加強和防範風險、促進工作實效上來。
(三)完善製度建設。堅持舉一反三,對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注重抓好建章立製,從體製機製上補短板、強弱項、堵漏洞,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讓人民群眾和機關幹部切實感受到巡察整改帶來的新變化。
中共嶽陽縣委政法委員會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