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嶽陽縣司法局黨組 關於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社會公開稿)
來源:嶽陽縣司法局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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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縣委統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0日,縣委第二巡察組對中共嶽陽縣司法局進行了巡察。2024年7月19日,縣委巡察組向中共嶽陽縣司法局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組織整改落實情況

  嶽陽縣司法局黨組高度重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首要政治任務,誠懇接受縣委第二巡察組反饋的每一條意見,嚴肅對待指出的每一項問題,以對黨絕對忠誠、對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全麵強化黨組政治建設,狠抓整改落實和成果運用,壓緊壓實責任,細化整改措施,統籌推進巡察整改落實落地。根據巡察反饋的問題清單,經反複剖析研究,形成了整改方案,理清了整改思路,製定了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項明確到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具體責任人,明確了完成時限,確保一件一件落實、一條一條兌現,問題不解決不鬆手、整改不到位不罷休。

  黨組書記任暢堅決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把巡察整改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實。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為聚焦全麵從嚴治黨、全麵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的重要抓手,切實增強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召開專題會研究整改方案,對整改措施一項一項狠抓落實、對整改問題一條一條進行梳理,全力推動整改工作,確保整改任務按期完成。把整改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履行黨建責任的重要檢驗,加強督查,對進展緩慢的,及時督促糾正,確保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到位。

  截至2025年1月17日,巡察反饋的30個具體問題,已完成整改29個,階段性完成整改1個。

  二、集中整改期內整改進展情況

  (一)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有欠缺,推動司法工作高質量發展有差距。

  1.學習黨的創新理論不深入,理論學習製度落實不到位。

  問題1:貫徹落實“第一議題”製度不到位。2022年36次、2023年33次召開黨組會,其中2022年36次、2023年15次均未落實“第一議題”製度。

  整改情況:已完成。已落實“第一議題”製度,在每次黨組會議召開過程中深入、係統地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問題2:落實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點不突出、學習不紮實。2023年全縣統一發放《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未見中心組組織研討;未見中心組2023年10月後組織學習全國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會議精神;2021年至2023年均未學習《宣傳思想工作條例》。

  整改情況:已完成。已參照縣委中心組學習計劃,完善了《2024年嶽陽縣司法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並對《習近平談治國理政》、全國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會議精神、《宣傳思想工作條例》進行了補學。

  問題3:學習貫徹中央、省委有關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不到位。2020年至今理論學習中心組未學習《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未傳達中央、省委民族工作會議和全國全省宗教工作會議精神。

  整改情況:已完成。已參照縣委中心組學習計劃,完善了《2024年嶽陽縣司法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並對《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中央、省委民族工作會議和全國全省宗教工作會議精神等進行了補學。

  2.履職盡責有短板。

  問題4:社區矯正主體責任未壓實壓牢。

  整改情況:已完成。2024年已對社區矯正工作人員進行了兩次業務培訓;采取交叉評查的方式,全麵開展文書檔案以及日常監管工作評查,補充完善了問題檔案;發放統一文書的格式,實現檔案標準化、規範化。

  問題5:安置幫教未實質性開展。

  整改情況:已完成。已開展針對安置幫教對象隱患排查工作,對於摸排出的隱患對象重點精準幫扶。對於困難、失業等需要幫助的對象聯係人社局到幫扶之家開展安置幫教就業培訓,提供“一條龍”的就業服務。

  問題6: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有落差。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未製定本單位年度工作方案;行政執法“三項機製”、推進包容審慎監管“三項清單”等工作務實不到位,資料不齊全,存在執行打折扣現象;未開展行政執法公示監督檢查;未建立行政執法指導案例製度、評議製度,未開展行政執法監督信息化係統建設。

  整改情況:完成了一部分。已製定嶽陽縣司法局2024年度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開展了行政執法重點領域突出問題督察行動及案卷評查工作,重點檢查了各行政執法單位行政執法“三項機製”、推進包容審慎監管“三項清單”等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已督促各行政執法單位完成整改。目前正根據省市工作要求,督促各執法單位進一步做好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免罰事項清單行政執法事項目錄修訂完善和公示工作。還未完成的部分:行政執法指導案例製度、評議製度還未建立,因市一級相關工作12月23日才開始開展,正根據市級相關工作的指導,完善我縣行政執法指導案例、評議相關工作方案。嶽陽縣已於12月23日被定為省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一體化平台的試點地區,待省司法廳指導完成試點工作後,將全麵在嶽陽縣推廣使用省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一體化平台。

  3.全麵深化改革有差距。

  問題7:基層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未完成。部分鄉鎮司法所工作人員職責、聯係方式等信息仍未上牆公開,所務公開不到位;存在司法所人員配備不齊,基層力量薄弱。

  整改情況:已完成。所有司法所均製作公示牌,標注工作人員職責、聯係方式、所務等信息,公示牌粘貼上牆。已將2024年新錄用公務員分配至各司法所,所有司法所人員均已配備齊全,充實了基層司法所力量。

  問題8:為民服務理念樹得不牢。縣政務中心司法局法律援助窗口存在人員不在崗,也無去向告知牌的現象。

  整改情況:已完成。法律援助窗口新增了一名工作人員,並對離崗人員進行誡勉談話,並通報批評。嚴格執行考勤製度,保證法律援助窗口不再出現此類現象。

  4.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不到位。

  (二)推動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向縱深發展不力,黨風廉政風險隱患仍然存在。

  1.落實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

  問題9:黨組織認識態度有偏差。局黨組2023年前未按要求召開過全麵從嚴治黨專題會商會。

  整改情況:已完成。已於2024年4月25日召開了2024年全麵從嚴治黨專題會商會。

  問題10: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有落差。按照“一崗雙責”要求,領導班子領導、檢查、督促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全麵從嚴治黨工作不經常。

  整改情況:已完成。建立了黨組、分管領導工作責任清單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清單。開展了四個季度的廉政例行談話。

  2.落實全麵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有欠缺。

  問題11:對“三重一大”事項監督不夠。縣司法局在黨組集體研究的重大事項中,派駐紀檢組未參與監督。

  整改情況:已完成。已修訂完善“三重一大”製度,對集體討論的方式、步驟、議程進行細化;做到“三重一大”集體討論提前向派駐紀檢組匯報,爭取派駐紀檢組參加。

  問題12:日常監督管理寬、鬆、軟。存在不同程度存在遲到早退現象。

  整改情況:已完成。嚴格了考勤製度,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並對全縣16個司法所進行不定時的作風督查。

  3.作風建設仍有待進一步加強。

  問題13:表率作用發揮不夠。部分領導幹部未以身作則,發揮表率作用,存在考勤製度漏洞。

  整改情況:已完成。嚴格落實日常管理監督製度,充分發揮領導幹部以身作則,發揮表率作用。

  問題14:形式主義仍然存在。辦文質量有待提高。

  整改情況:已完成。組織全局培訓學習《公文處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公文製發流程,提升公文處理質量。對責任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

  問題15: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要求落實不到位。

  整改情況:已完成。進一步完善了財務管理製度,將嚴格按照預算資金管理製度列支費用。製定了過“緊日子”方案,嚴格按方案執行。

  (三)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存在不足,黨組織建設存在差距。

  1.幹部隊伍建設有漏洞。

  問題16:機構編製管理存在“三超兩亂”問題,收治中心違反機構編製方案設立“教導員”職務。

  整改情況:已完成。嚴格按照縣委下發的機構編製文件進行職務設立,將收治中心“教導員”一職撤銷,並進行了調整。

  問題17:超職數配備副職。

  整改情況:已完成。重新審核了司法局三定名冊,嚴格按照核定職數配備幹部,將超職數的副職進行了崗位調整。

  問題18:公務員平時考核不嚴謹。公務員年度考核等次評定未有效結合平時考核結果。

  整改情況:已完成。重新製定了《嶽陽縣司法局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方案》,將考核與公務員管理中的任免、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職務和工資等各個環節密切聯係,貫穿公務員管理的全過程。

  問題19:公職人員因私出入境證件管理不嚴格。7名公職人員的出入境證件未移交單位集中保管。

  整改情況:已完成。建立了台賬,將7名公職人員出入境證件移交至單位集中保管。加強監督管理,對全局公職人員出入境證件辦理情況進行了更新,及時查漏補缺。

  問題20:履行選人用人程序不規範。工會主席職務未按工會選舉辦法進行選舉、投票產生,未向縣總工會報備,未經縣總工會批複,履行相關程序不規範。

  整改情況:已完成。2024年6月18日已嚴格按照工會選舉辦法和流程進行工會選舉,選出新一屆工會主席、工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女工委員會,並將選舉結果向總工會報備。製定了《嶽陽縣司法局工會經費管理製度》,加強經費審批流程的監督,明確經費使用的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

  2.基層黨建有短板。

  問題21:黨組織生活製度落實不嚴謹。機關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存在領導幹部落實雙重組織生活不到位、資料出現邏輯錯誤、開展流程不規範等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嚴格按照組織規範流程開展各項組織生活,對每次上報的各種材料逐級把關,對存在抄襲或出現錯誤人員的予以批評,並進行了談話。

  問題22:學習教育常態化落實不到位。2023年機關黨支部主題教育活動開展不充分。

  整改情況:已完成。製定了2024年度學習教育計劃,按照規劃的時間節點,按月開展學習教育活動,所有活動開展前均製定了活動方案。

  問題23:黨費收繳不規範。

  整改情況:已完成。相關人員黨費已經補繳完畢,並於2024年7月將機關黨支部和收治中心黨支部全體黨員的黨費進行了重新核算,並足額交納了黨費。

  問題24:黨支部工作紀實手冊填寫不規範。相關會議開展不充分,存在插頁補會議記錄的現象。

  整改情況:已完成。按照黨支部工作紀實手冊填寫規範要求,嚴格落實“一會一記”,會後第一時間完成紀實手冊的填寫。將所有會議記錄本已進行了更換,不許使用插頁本。

  3.幹部擔當作為不夠。

  問題25:狀態不佳“不想為”。能力不足“不善為”。擔當不夠“不作為”。

  整改情況:已完成。製定了司法局業務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各個股室進行授課,提高幹部業務知識水平。7月1日開展了集中教育學習,黨組書記專題做了一次“拒絕躺平幹部”的培訓,引導幹部積極作為,端正工作態度。製定了全年的活動計劃,9月份組織開展了青年演講比賽,調動了幹部工作積極性,增強服務意識。創新工作方式,製定了《嶽陽縣司法局整治形式主義工作方案》,拒絕老套路。加強了作風建立,對部分幹部進行了談心談話,強化幹部擔當意識。

  (四)落實上輪巡察整改力度不夠。

  1.落實整改主體責任不夠。

  問題26:學習不深入,效果不明顯。班子成員普遍存在學習不夠,深度交流研討少,理論指導實踐不足。班子成員下基層不經常。調研走訪不深入,解決實際問題少,與鄉鎮黨委交流不夠,無法充分發揮基層司法所的作用。

  整改情況:已完成。製定了班子成員學習計劃,加強研討學習。一個班子成員聯點幾個基層司法所,實行一包到底,每月下到各自聯點司法所一到兩次,下所時,與鄉鎮黨委分管政法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就司法行政工作會商。

  2.落實上一輪巡察整改滯後。

  問題27:幹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範。司法所所長年齡老化等問題,直到2023年才開始新任命提拔一批幹部。

  整改情況:已完成。2023年我局新提拔了3名年輕所長,退了2名老所長,新招錄7名公務員;2024年再次提拔了3名所長,退了2名所長,新招錄6名公務員。

  問題28:事業編製超編消化整改方案滯後。收治中心核定事業編製13名,實有在編人員23人,超編10人,縣司法局整改措施采取通過職工退休減員,無法在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推動落實巡視整改落地成效不明顯。

  整改情況:已完成。跟縣委編辦進行了對接,出台了具體消超方案,現有的收治中心超編人員逐步消化。嚴格落實非空編不進人原則,無空編一律不得新招錄人員。

  3.長效機製整改不到位。

  問題29:普法教育實現常態化存在差距。宣傳形式單一,普法教育時效不強,未根據老百姓需求進行針對性普法,普法機製不健全,保障體係有待完善。

  整改情況:已完成。創新宣傳形式,利用多媒體平台,宣傳普法短視頻、動畫。健全普法機製,建立多部門協同合作的工作機製,整合司法、執法、教育、宣傳等部門的資源和力量,開展針對性普法,增強普法教育時效性。完善保障體係,加強普法人才隊伍建設,開展了培訓和交流活動,提高普法工作者的專業素養。

  問題30:廉政風險防控環節仍然薄弱。雖製定了《嶽陽縣司法局廉政風險點、防控措施排查登記表》,但關鍵領域、關鍵崗位、關鍵環節廉政風險仍然較大,存在“紙麵整改”現象。

  整改情況:已完成。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控體係,製定了加強廉政風險防範機製建設的實施方案,切實將廉政風險防控作為我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全麵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進行了風險排查,把風險防範的重點對象放在領導幹部和涉及人、財、物的重要崗位上,並做好風險排查登記表。全麵梳理了各項職權職責,細化業務流程,建章立製,消除風險點。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持續深化整改,全麵從嚴治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格落實“兩個責任”,認真落實“一崗雙責”,持續深化巡察整改效果,強化全麵從嚴治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作風和紀律建設,認真履行全麵從嚴管黨治黨主體責任。

  2.建立長效機製,確保落地見效。確保反饋意見件件落實到位,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緊扣縣委第二巡察組反饋意見,建立完善相關規定製度,持續推進整改,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認真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同時,主動接受監督,確保巡察整改成效經得起實踐和群眾的檢驗。

  3.鞏固巡察成果,強化成果運用。把巡察整改與我局日常工作相結合,長抓不懈,不斷鞏固整改成效,把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的成果轉化為抓發展幹事業的強大動力,提升全體幹部幹事創業的精氣神,奮力推進全縣司法行政高質量發展。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关键词2反映。聯係電話:0730-762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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