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嶽陽市貫徹落實省生態環保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現將我縣負責的省“思想認識與製度建設”問題及全國人大執法檢查指出的“責任落實問題”的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反饋問題
1.嶽陽一些地方和部門領導幹部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不強,被動應付多,監管過程重形式走過場。
2.有的地方政府、企業和老百姓的環保法律意識還比較淡薄,政府的監督責任、企業的主體責任和公眾的社會責任,還沒有很好地落實到位,沒有真正地做到嚴格遵紀守法。
二、整改措施
1.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論述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和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培訓內容,堅持學以致用,指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踐。
2.堅持把領導幹部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和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的成效列入領導幹部考核重要內容,考核成果運用到選拔任用工作中。
3.嚴格按湘發【2020】17號文件精神壓實黨委政府和各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監督“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三管三必須”原則全麵落實。
三、整改目標及達成情況
(一)整改目標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形成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動真碰硬抓好問題整改。
(二)整改達成情況
一是嶽陽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成立了嶽陽縣藍天保衛戰工作領導小組,嶽陽縣生態紅線和基本農田調劃工作組等工作機構。明確了各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工作製度和工作要求。二是嶽陽縣委印發《嶽陽縣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工作方案》、《嶽陽縣洞庭湖域總磷削減工作方案》、《嶽陽縣貫徹落實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東洞庭湖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等文件;縣政府印發《嶽陽縣落實2021年省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縣生態環保委員印發《嶽陽縣汙染防治攻堅戰2021年度工作方案》下達《2021年嶽陽縣汙染防治攻堅戰“夏季攻勢”任務清單》《2021年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考核細則》等文件,做到生態環保工作有製度要求,有目標任務,有考核依據。三是督促了各項工作落實。縣紀委印發《2021年“洞庭清波”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主要整治落實責任不到位的問題,製度執行不到位的問題,生態環境問題整改不徹底的問題,重點部位、關鍵環節有關問題。工作上采取嚴格清單管理;科學綜合整治;強化監督檢查;精準執紀問責;公開通報曝光等措施逐項落實了各項工作任務。
各行業管理單位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堅持開展日常檢查、專項督查、集中督導等工作,確保整改工作取得了預期成效。對該問題整改公幹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2日(即日起5日內)向縣委辦反映。
聯係人:殷智慧
聯係電話:13874010003
聯係地址: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