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省“洞庭清波”專項督查反饋嶽陽縣“工作作風不實”問題整改推進情況的公示
來源:縣委辦   2021-06-16
瀏覽量:1 | | | |

根據《嶽陽市貫徹落實省生態環保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單位負責的省“洞庭清波”專項督查反饋嶽陽縣“工作作風不實”問題的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反饋問題

1. 工作作風需進一步壓實。一些部門和基層單位重視程度不夠,整體工作推進不力,執行製度有偏差。有的單位認領任務快、落實推進慢,協調配合、齊抓共管不夠。有的單位對曆史遺留問題有畏難情緒,鬥爭精神不夠。

2. 嶽陽一些地方和部門領導幹部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不強,被動應付多,監管過程重形式走過場。

二、整改措施

1. 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本部門整改和環境保護工作負總責,強化“黨政同責”,落實 “一崗雙責”。

2. 壓實屬地整改主體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

3. 建立健全協調督導機製。落實協調聯動製度,逐級傳導壓力,嚴格督促檢查,切實推動整改工作有力有效開展。

4.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形成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動真碰硬抓好問題整改。

三、整改目標及落實情況

(一)整改目標:堅持黨政同責。強化屬地主體,行業管理責任。壓實屬地整改主體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協調督導機製。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形成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動真碰硬抓好問題整改。

(二)落實情況

縣委下發了《嶽陽縣落實市委“洞庭清波”專項行動機動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縣委辦、縣政府辦下發了《嶽陽縣貫徹落實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東洞庭湖生態環保保護專項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縣紀委、監委下發了《關於印發<2021年“洞庭清波”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壓實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本部門整改和環境保護工作的責任。

各行業管理單位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堅持開展日常檢查、專項督查、集中督導等工作,確保整改工作取得了預期成效。

對該問題整改公幹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即日起5日內)向縣委辦反映。

聯係人:殷智慧

聯係電話:13874010003

聯係地址: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