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2018-2020年)部分園區未按要求建成汙水處理設施並運行問題整改銷號公示
來源:縣環保局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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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饋問題

部分園區未按要求建成汙水處理設施並運行。

二、整改目標

按要求建成汙水集中處理設施和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並保持穩定運行。

三、整改措施

完成園區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安裝在線監測設備並聯網,保持穩定運行。

四、整改完成情況

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汙水處理已於2018年12月完成建設,並通水運行。按照汙水處理廠在線監測安裝技術要求完成了相關監測指標的安裝,並已聯網;台灣農民創業園汙水處理已於2017年4月完成日處理5000噸汙水處理廠的建設。由於園區涉水企業少,汙水處理廠無法啟動運行,現於2020年9月新建了1套日處理100噸汙水處理站,已通水運行。並按照汙水處理廠在線監測安裝技術要求完成了相關監測指標的安裝。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3日,共5天。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提出書麵意見。單位意見須加蓋公章,個人意見須署真實姓名並留聯係方式。

聯係人:許峰

電  話:18773069645

地  址: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703辦公室)

 

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20年12月7日